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局公布了第26期《2021年食品检测通知》,管理局对17类食品876批次的样品进行监管抽样抽检,其中859批次样品符合条件,食用农产品、糕点、茶叶及相关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冷冻食品、蔬菜制品、 水果制品、饮料9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此次销售的青云县埃杜贸易有限公司D.C.,被称为三河汇富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抽样结果表明:德州市青云县爱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签叫三河惠福粮油集团精制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掺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元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根据检验机构检测结果:检测出食用植物共混油,商标惠福,规格为5L/桶,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乙基麦芽酚检测值为39.6μg/kg。不使用国家标准值。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改良剂、增味剂,对食品原味的和谐、改善和效率有显著作用,是允许在食品中使用合成香精的。长期大量食用乙基麦芽酚可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严重时可引起肝损伤、骨关节早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不得在植物油中添加食品香料或香料。食用油中乙基麦芽酚检测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达到副馅的目的,非法添加了具有特殊香气的植物油。
本试验未通过食用植物调和油,由三河汇付天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三河汇付天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位于 JD.co,是一家以生产大豆油为主导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下辖5家子公司。集团年加工大豆300万吨,生产豆油54万吨,豆粕242万吨,是亚洲最大的粮油加工企业之一,其中精制植物油单线产能位居世界第一。目前,对于国家大型企业来说,是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