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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办 | 业主车辆为何不能临时出入地下车库

记者帮办 | 业主车辆为何不能临时出入地下车库

阳江日报(记者/谭兴福)近日,有市民拨打12345政府服务反映热线,称该市东门南路京源区物业一期二期地下车库不出售,未出租停车位上锁,且不允许车主临时出入。

"家里有孕妇,下雨天回家,不准进车库,有接送孩子,老人也不让进出......"一位业主投诉说,该物业不允许业主的车辆暂时进入地下车库,给业主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有业主认为,他们的住房和开发商的停车位都是不动产的,房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生产利好、生活便利、团结、公平合理、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对此,开发商解释称,地下车库停车位为产权,已经办理了手续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5条:"在建筑分区中,计划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应由双方通过出售、赠送或租赁的方式商定。"因此,开发商作为停车位的所有者,可以根据其运营需求对停车位进行管理和处置。

开发商表示,由于部分车主进入地下车库停车后没有及时离开,导致购车后,出租车位的车主无法停放车辆。为保护已购买或租用车位的业主权益,未购买或租用车位的业主不得开车进入景源一二地下车库。不过,目前园区三期不收取临时停车费,业主和外行人可以开车进入第三地下车库的临时停车场,可以免费停车不到2小时。对于迟到并及时离开的业主和外来者,他们下次将无法进入三期地下车库。

开发商表示,他们已经为车主提供了周边规划的露天物业停车位,车主可以选择购买、租用停车位,或者将车辆停放在周围的露天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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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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