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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雅:从对杨月楼案的报道看《申报》创刊初期的探索与成长

作者:古籍
高新雅:从对杨月楼案的报道看《申报》创刊初期的探索与成长
高新雅:从对杨月楼案的报道看《申报》创刊初期的探索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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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杨月楼案的报道看《申报》创刊初期的探索与成长

撰文丨高新雅

高新雅,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

[摘 要] 《申报》作为中国本土创办较早的中文报纸,是在西学东渐影响下出现并植根于中国社会的产物,受到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和西方近代办报理念的双重影响。从《申报》对杨月楼案的报道可以看出,创刊初期的《申报》在价值判断和语言文体方面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较大,但同时也受到西方思想和办报理念的影响,在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土壤中孕育出了一些“近代报刊”元素。《申报》借助杨月楼案件,在为读者提供即时新闻的基础上,引导读者参与到对案件的讨论之中,将自己塑造为客观中立的公共平台,并努力建构这一公共平台的合法性与必要性,这实际上是《申报》作为一份近代报纸,对于如何办报、如何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等问题的思考。

[关键词] 《申报》 杨月楼案 即时新闻 公共领域

创刊于1872年的《申报》,是近代中国最有影响的中文日报之一。报纸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西学东渐潮流的影响下出现,但它又必须植根于中国社会,萌生于本土环境。近代报纸如何在中西双重因素的影响下成长?在新闻采写、评论取向、文字风格等方面,其初期形态如何,又怎样走向成熟?中国社会对于报纸作为公共舆论平台的角色,采取何种态度?这些问题,对于理解近代报刊的成长与演变历程,从传媒社会史的角度认识其与本土社会之互动,具有相当的重要性。《申报》作为较早创办并拥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大报,无疑可以作为探索这些问题的绝佳文本。当然,回答这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进行大量的研究工作,本文仅透过《申报》创刊初期对当时颇为耸动视听的杨月楼案的报道与评论,对该报的早期形态及社会影响,进行探讨和分析。

关于早期《申报》,前人已经有了相当多的研究成果,讨论了早期《申报》的发行与经营、[1]早期报人的文人特性[2]以及《申报》对中国社会的适应[3]等问题。就《申报》对杨月楼案件的报道,学者们也从官方与民间的舆论竞争[4]以及“公共领域”的出现[5]等角度讨论《申报》在杨案中发挥的作用。这些讨论或侧重于对报道文本的分析,或着重讨论近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出现,但对《申报》本身的成长过程缺乏关注。杨月楼案件发生于《申报》初创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境内的中文报纸,无论是报道形式还是社会角色均“无典可援”,[6]《申报》对这一案件的报道,能够直观地呈现中国报纸初始时期的状态。本文希望通过《申报》对杨月楼案的报道,观察其创刊初期在中西双重影响下的文字风格与新闻采写,进而讨论近代出现的新式传播媒介,在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如何塑造自我形象并参与公共事务。

一、文人立场与办报取向:《申报》主笔与杨月楼案报道

杨月楼案的前因后果及审理过程,已有相当充分的研究成果,[7]在此仅作为背景简要介绍。杨月楼是清末京剧名角,广东商人韦氏之女韦阿宝看戏时对杨心生情愫。时有良贱不婚的规定,韦母与杨月楼密商,遂行抢亲。适时韦父并未在沪,韦女叔父认为良贱通婚不妥,以拐盗罪将杨月楼公诉于会审公廨。1873年12月22日,[8]二人举行婚礼,杨月楼案案发,“杨押捕房,而女解会审公廨”。[9]《申报》共刊登该案相关报道40余篇,其中多篇报道占据头版整版,《申报》对该案的关注程度可见一斑。

案件发生后,最先对杨月楼案进行报道和评论的是《申报》的主笔。《申报》主笔均为华人,且在编辑写作上有一定的自主性。主笔人在这份报纸上行使实际权力,他们自身的特点与《申报》的成长密不可分。[10]因此,讨论《申报》对杨月楼案的报道以及《申报》创刊之初的探索与发展,不能忽视主笔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杨案发生时,《申报》总主笔[11]为蒋芷湘,吴子让、钱昕伯也已供职于报馆,[12]几位主笔虽经历不同,但均是科举出身的“文人”。蒋芷湘本名蒋其章,1870年乡试中举,1872年在《申报》创办时即为美查所聘用,[13]1877年会试金榜题名后离开报馆,[14]由早年考中秀才的钱昕伯继任总主笔。[15]吴子让,以太学生应省试受挫,后为曾国藩赏识,但“性淡荣利,不乐仕进”,遂至报馆。[16]

早期几位主笔人的文化背景是相同的——接受传统儒家教育,在进入报馆前多次参加科举考试,甚至成为《申报》主笔后,仍未放弃科举考试之路,试图在科场上崭露头角。自幼受到传统文化熏陶的主笔人,身上有难以磨灭的文人底色,直接影响其办报实践。中国近代文人主笔的办报传统,已经有学者进行过论述,既往的研究多集中于王韬、梁启超等人以及“文人论政”现象,较少论及主笔的文人身份及教育背景对报纸内容尤其是新闻消息采写等方面的具体影响。通过对杨月楼一案的分析,可以观察到主笔的文人底色,不仅主导了报纸对杨月楼的态度,更是直接影响了新闻内容的删节取舍以及报纸的文字风格。

《申报》主笔的文化背景首先影响其价值立场,特别是对杨月楼的评价。案件发生之前,《申报》对杨月楼极尽赞美,称“一般京调非偏爱,只为贪看杨月楼”,[17]之后又有多篇赞美杨月楼的竹枝词。可见,杨月楼在当时受各方人士欢迎,甚至在士人群体中也有一定的知名度,这也是杨月楼案能够吸引到时人关注和争论的前提。但在杨月楼案发生之后,主笔对杨月楼的评价立刻转向了负面,在案件尚未开始审理时即将其定性为“诱拐”,[18]称杨月楼为“拐犯”,[19]并评论道:

杨月楼不过春台班一伶人耳,不列士农工贾,侪同皂隶娼优,良贱攸分,尊卑各别,自龟鸨等眼光如豆,嗜痂逐臭,掀浪随波,而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者,于花天酒地亦居然自命为裙屐少年焉,恶贯满盈而遂发拐盗一案……夫杨月楼不过一至微极贱之伶人耳,即以貌取人,托业之微,一概不论,亦非美如冠玉也。[20]

有学者指出,这一阶段《申报》的立场,可能是新闻来源使然,创刊初期的《申报》新闻采写基本是由“官署之书役人等承充”,消息来源于官方,报道时采取官方的立场合情合理。[21]同时,这些字眼的使用具有香艳色彩与煽动性,可能是刺激公众阅读和吸引读者注意的一个手段。[22]

还有一个原因也不能忽视——传统儒家教育出身的《申报》主笔人的文人心理。晚清上海地区社会风气变化,伶人从以色艺事人的“戏子”逐渐变成广受追捧的“明星”。[23]以杨月楼为代表的优伶,虽属贱籍,但收入远超普通文士。[24]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于良贱之别的等级关系已日渐淡薄,甚至有的士人也开始与名伶结交。这样的变化,使执着于传统等级秩序的人感到不满。因此,《申报》主笔指责杨月楼“于花天酒地亦居然自命为裙屐少年焉”,[25]在主笔看来,杨月楼本就是“贱民”,却一跃成为“明星”,甚至与商人之女结婚,这是对传统等级秩序的破坏。此时《申报》的立场,不仅是对杨月楼个人的批驳,更是作为“士人”的主笔对良贱有别、上下尊卑的传统等级秩序日益松弛的不满。

同时,主笔的文化心理也直接影响了新闻内容的删节取舍,特别是在转译西报的时候。1874年1月5日,《申报》刊登了题为《中西问答》的报道,借西报之口叙述叶廷眷刑讯逼供、贪污受贿的细节,并明确表示“西字日报与沪上外史及各答论亦未译列,已代邑侯洁讳矣”。[26]笔者推测该报道转载自《字林西报》,对比其英文原文,《申报》删节之处不少。《字林西报》将杨月楼塑造为一个“聪明、帅气且专业”[27]的人,鉴于主笔鄙夷“贱民”的文人心理,这段并未译出。更多的“过甚之言”则是《字林西报》批评中国官员的判决,称“我们对此种刑罚感到恐惧,而对于地方官员则是轻蔑和厌恶”,之后更是在文章的结尾强调,“这次判决,证明了中国人,至少是中国官吏,甚至不值得被称为半文明(hardly deserve credit for semi-civilization)”。[28]笔者看来,此处《申报》的删节,不只是“代邑侯洁讳”,否则不必将叶知县动用私刑、刑讯逼供等细节译出。《申报》对内容的取舍,可能是秉持“天朝上国”观念的主笔,对于“半文明”评价的不接受与不承认。主笔有意隐去西人对中国文明的评价,背后的动因是主笔人不接受“夷人”批驳,坚决维护中国文明的心理。

价值判断与内容取舍之外,主笔的文化背景也决定了《申报》的文字风格。现代新闻书写规范引入中国之前,早期《申报》因“中土风行未久”,“无典可援”,[29]主笔只能以自己熟悉的方式来撰写报纸,传统文学的写作方法被引入新闻报道和论说文章的撰写中。加之早期《申报》的读者群体也大都受到传统儒家教育,不管是基于主笔的写作习惯还是读者的阅读习惯,都需要大量借用文学手法,因此早期《申报》的传统文学色彩浓厚,《申报》报人总结称:

早年《申报》的文字,虽未引经据典,但深奥雅丽,并非一般人所尽能懂得。好在那时看报的人,都通翰墨,编辑先生也以文字之典丽自炫,对于许多人的不能读懂这种艰深文字,这事似乎和他毫不相干。[30]

具体到杨月楼一案,以最早报道该案的《杨月楼诱拐卷逃案发》一文为例:

桃李轻狂,杨花飞逐,申江花柳大底如斯,而不谓绣阁。名姝亦逐臭嗜痂,取材于优孟衣冠也,试泚笔记之。……中郎有女,年仅及笄而貌丽于花,鄙神女之生涯,拟小姑之居,处闺中待字固完璧无瑕也。春台部有杨月楼者,貌颇魁梧,失品名花趋之若鹜、甘之如饴……三星有烂,牛女佳期,盖择于昨长至日也。[31]

经过这段铺垫,才进入正题——杨月楼“诱拐”韦氏商人之女。整篇报道中,并未交代清楚事件主人公“韦阿宝”的名字,仅称之为“女”,新闻要素不足。以“桃李轻狂,杨花飞逐”的描写开篇,同时有“神女”“小姑之居”的用典,皆属于传统文学的表达形式。在报道的最后,主笔评论道:

嗟!鹊桥高驾,优人原是假鸳鸯,鼠狱为灾,老母酿成真犴狴,小儿女出乖露丑,何堪喜拆红鸾,大老爷发伏摘奸,那怕幻成苍狗。试问如何判断,请观今日早堂云。[32]

这篇报道文体上对仗工整、骈散结合;内容上主观性强、偏媚俗化,类似香艳小说,既无新闻导语,又缺乏新闻要素,可以看作《申报》创办初期新闻报道文学色彩浓厚的集中体现。除此之外,以《记杨月楼事》为代表的多篇报道,都是从该案的源头写起,层层铺垫,用大段笔墨渲染背景,与其说是“新闻”,实际上更接近文学作品;文章叙述中带有迷信色彩,时常有“从前做错事,没兴一齐来”[33]这类因果报应、天道轮回的表达。《申报》对杨月楼案的新闻报道,文学色彩浓厚,是西式报刊进入中国后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结果。

与杨案相关的论说类文章则延续传统八股文的写作方法,文章的说服力基本来源于圣贤之言和孔孟之道,如《禁止妇女看戏论》一文,大谈孔孟之道并引用《尚书·周官》的“令出惟行,勿为反”,[34]增强自己的说服力。再如《中西问答》,先是以三代之隆来说明治国不必尚刑,又借圣贤之口指出:“孔子亦言,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旨哉其言”。[35]这一阶段的论说类文章说服力的来源依然是中国传统文化。此外,各方争论倾向于从道德角度攻击,而不是依据事实和律例说理,如称杨月楼“恶贯满盈”,[36]“素行不端”,[37]言外之意今日之下场是因果报应,是杨月楼咎由自取。

通过杨案,可以观察到在《申报》创刊初期,接受儒家教育的主笔与传统之间的关系难以割裂,主笔的“文人”特性借由报道的价值立场、文体风格以及对稿件的取舍删节,直接反映在《申报》上。这一阶段,《申报》受文人主笔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呈现出“中国特色文学性”(a particular Chinese literariness)[38]的特点,新闻形态极不成熟,文学色彩浓厚,新闻要素缺乏,甚至会出现将主人公名字刊登错误[39]的情况。论说类文章的写作也基本延续了传统八股文的写作风格,言必谈及孔孟之言与三代之治,说服力的来源是中国传统文化。

但同时也要注意到,此时也开始出现客观简短的新闻报道,简明扼要地交代时间、人物及事件,如《杨月楼解郡》《杨月楼翻供》等。可见,主笔人虽为传统“文人”出身,但身为“报人”,也开始探索如何撰写新闻、经营报纸,这是早期《申报》主笔职业意识的重要体现。

总之,《申报》在报道杨月楼案件时,正处于初创阶段,专业化程度低,内容的撰写基本依靠文人主笔摸索,“新闻事业幼稚”,报纸“筚路蓝缕”。[40]以杨月楼案为切入点,可以看到就文体风格和价值立场等方面而言,创刊初期的《申报》受主笔的文化心理和中国的传统文化影响较大,主笔人身上的文人底色,直接影响了这一时期《申报》的新闻实践。但同时,受到西方办报理念的影响,在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又孕育出了“近代报刊”的元素——如《申报》在杨月楼一案中对即时新闻的尝试。

二、即时报道:新闻时效性的探索

戈公振曾论及时间与报纸之间的关系:“现实性既为报纸之最大特色,则报纸之搜集材料,对于一分一秒之迅速,努力竞争,亦系自然之趋势。”[41]戈公振所言之“现实性”,即为报刊新闻之时效性。以往学界对杨月楼案的讨论,乃至对早期《申报》的讨论,都较少关注到这一时期新闻报道的时效价值,即便是供职报馆的老报人,也认为早期《申报》的新闻报道“没有什么时间性的新闻价值”。[42]但通过观察《申报》对杨月楼案件的报道,可以发现《申报》在创刊之初便重视新闻的时效价值,努力为读者提供案件相关的即时新闻。尽管《申报》是一个在中国社会文化中成长起来的报纸,但受到西方报刊观念的影响,它也具备一些近代报纸应有之特征。

杨月楼案发生前,《申报》便对新闻的时效性比较重视。《申报》指明“新报”与“古书”的区别:“古书之事,昔日之事,而新报之事,今日之事也”。[43]将“新报之事”的时间界定为“今日”,报载内容在时间维度上接近于“现在”而非“过去”,这即是《申报》认为的“新”之所在。

《申报》创刊之初,受限于地理距离、通讯技术及交通条件等因素,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确存在一定的差距,即时新闻的采写水平良莠不齐。《申报》的老报人曾回忆早期《申报》的新闻报道称:“这些材料,说它是‘新闻’实不甚恰当,因为实在已是很旧的旧闻了。”[44]这样的评价并非毫无道理,如发生于上海本地的新闻《浮江檀佛》[45]一则,从三月下旬发生到四月十九日(1872年5月25日)见报,过去了20余日之久。外埠的新闻从发生到见报的时间则更久,部分战讯间隔数月才能见报,[46]甚至偶尔会出现相隔数年的琐事笑谈。[47]因此有报人在回忆中指出:

……在七十年前的时候,电报未曾设立,外埠所发生的事情固然绝不可能当天传到上海,就是在上海本地所发生的新闻,也因为当时没有什么真正的“采访网”,所以很少有记载。它所登载的一些社会新闻……也许发生在好几日甚至好几个月以前,写出来不过是供人作酒后茶余的谈助,并没有什么时间性的新闻价值。[48]

但若观察《申报》创刊时期的新闻报道,这样的评价又略显武断。《申报》在创刊之初便开始了报道时效新闻的尝试,尤其是上海本埠的新闻。以创刊第一篇新闻报道《驰马角胜》[49]为例,报道发出的时间是三月二十三日(1872年4月30日),是对前一日西人赛马的报道,事情从发生到报道只间隔一日,明显具备时效性特征。

本文所讨论的杨月楼案,则是观察这一时期新闻时效价值的一个切入点。杨月楼案件发生于《申报》对新闻时效性的摸索阶段,但自案件发生起,《申报》便予以该案充分的关注与及时的报道,一方面是因为案件发生于上海,新闻的传递不受地理距离的限制,另一方面则是读者对杨案的讨论使主笔意识到案件的社会关注度,因此更加注重及时报道,以供读者讨论。

1873年12月22日杨月楼案件发生后,次日《申报》即刊登题为《杨月楼诱拐卷逃案发》的报道,交代了案件的基本概况。之后两天,《申报》又相继刊登了《拐犯杨月楼送县》[50]和《杨月楼拐盗收外监》,[51]补充交代了此前没有的信息,并将案件的审理过程与判决情况告知读者。通过连续三日的及时报道,《申报》将这一正在发生的案件传递给读者。读者能够通过报纸了解到杨案的全过程,并做出反应,展开对案情的讨论。读者的参与使主笔人更加注重这一案件的及时报道,于是每逢有杨月楼案审理、翻供等事件,基本两日之内便可见到《申报》的相关报道。

自1873年12月杨案发生起,中间历经杨月楼的翻供和官方的多级审理,至案件最终以杨月楼递送回原籍告终,《申报》共刊登相关报道18篇,下表是在杨案的审理过程中,部分关键事件的发生时间和见报时间。

通过表格可以观察到,除《记杨月楼发郡复审案》一则报道因转解至苏省复审,消息传递不便而略有迟滞外,其余的报道基本两日之内便已刊出。《杨月楼解郡》《杨月楼发回》等,甚至在发生的次日即刻见报。《申报》为早报,需要在前一晚排版印刷,次日见报表明,当时杨案的相关消息,在事情发生当日便由访事人将消息传至报馆,主笔编辑排版后,当晚即付诸印刷。《申报》在事件发生的当日,便能够完成从消息探访到编辑排印的全部流程,足可见在杨月楼一案中,《申报》对新闻时效性的重视程度。

高新雅:从对杨月楼案的报道看《申报》创刊初期的探索与成长

《申报》提供的即时新闻,成为读者迅速了解杨案案情进展的途径,且可能是当时的唯一途径。有读者表示,对于杨月楼一案“惟藉舆论与贵所陆续所列,悉得大概,并无他处能知其底细”,[52]不平父也曾表示自己对案件的了解全是“据初八日申报”。[53]《申报》作为当时上海地区唯一的中文报纸,[54]成为读者了解案情相关信息的重要乃至唯一渠道,为读者后续的讨论奠定了基础。

同时,《申报》提供的新闻报道可能也是其他报纸的消息来源之一。上海英文报纸《字林西报》对这一案件的关注程度不及《申报》,1874年1月1日报道了案件的发生及审理过程,之后到1月16日才再次报道这一案件,[55]报道内容与此前《申报》报道的内容基本一致,并提及1月14日《申报》刊登的《广东同人致本馆书》一文以及借由杨案展开的禁止妇女看戏之争,与《申报》这一阶段登载内容基本同步,可见《申报》刊登的新闻报道及其他内容,或许也影响到了上海地区的其他报纸。

《申报》承担“新闻纸”的职责,对案件全过程进行了及时详尽的报道,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到案件的全貌。且《申报》重视新闻的时效性,与杨月楼案件相关的新闻报道,从事实发生到刊登见报基本在两日之内即可完成。新闻从发生到见报时间差的缩短,使得《申报》所撰写的新闻无限接近于“现在”。有学者指出,即时新闻可以使读者感受到“现在感”(a sense of the present),它把正在发生的事件快速地传达给读者,让他们能够在事件发生的时刻感受到它们,读者因此认为自己参与了事件并且可以立即参与讨论。[56]在杨月楼案件中,《申报》对杨案的及时报道,给予读者一种“现在感”,使读者感受到正在“亲历”整个案件从发生到发展的过程,因此愿意参与事件的讨论。另外,持不同立场的读者在同一时间阅读相同的文本,捕捉相同的信息,“同时性”[57]的阅读,进一步促使读者参与到对这一正在发生的事件的讨论之中。

通过《申报》对杨月楼案的报道可以看出,与价值立场和文字风格相比,在新闻时效性方面,《申报》受近代报刊观念影响较大,创刊初期即开始了及时报道新闻的尝试。到杨月楼案发生时,由于案件发生于上海,消息传递便利,加之读者对案件的关注,《申报》十分重视报道的即时性,新闻报道从事件发生到刊登见报,大多只相隔一两日。通过即时性报道,《申报》将这一正在发生的事件传递给读者,营造一种“现在感”,使读者认为自己“亲历”了这一事件并且可以参与讨论,奠定了读者围绕这一案件展开讨论的基础。

三、公共性塑造:“新闻纸”与舆论平台

《申报》通过具有时效价值的新闻报道,将这一“正在发生”的案件呈现给读者,为读者营造了一种“现在感”,读者开始参与到对这一案件的讨论之中。借由这一案件以及读者的讨论,《申报》在杨月楼案审理期间,通过刊登各方读者的观点,对自身的角色和定位进一步加以塑造,试图让《申报》的社会角色超越提供及时消息的“新闻纸”本身。

既往研究已经关注到在杨月楼一案中,《申报》作为公共的舆论平台所发挥的作用,如谢晶关注到公众通过《申报》这一“公共领域”,就良贱不婚、罪名认定及刑讯逼供等问题展开的讨论,[58]詹佳如则进一步论述了《申报》介入言论场后,与社会的互动及各方势力的微妙变化。[59]借由这一新出现的公共平台,杨月楼案件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但其实这并非《申报》第一次公开讨论社会案件。

《申报》作为新式报刊,在杨月楼案发生之前即已对报刊的价值和定位有清晰的认知,也在思考如何在中国社会办报:

夫民固可操纵议之权,能纵议即为护民之举,倘因一时之议论两不相合,而欲使中国公论之报尽归诸各官私论之言,此行也,不但背于众理,而亦失舆论之公矣。[60]

《申报》主笔意识到作为报纸的作用之一即为维护舆论之公,因此自创刊以来,就积极刊登各方言论,努力构建中国本土的舆论平台。如分别发生在1873年2月和3月的“周小大案”与“徐壬癸案”,《申报》也各发表了四篇各方观点的议论类文章,但因案件本身的影响力有限,并未引起很大反响。几个月之后的杨月楼案,让《申报》主笔看到了案件的影响力与讨论度,借由这一案件,《申报》开始以中国本土的舆论平台的角色登场,同时尝试建构这一平台存在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申报》通过即时性的新闻报道为读者提供了公共讨论的前提条件。即时新闻所营造的“现在感”,使读者“亲历”了案件发展的全过程,因此愿意参与案情相关的讨论。加之报刊为读者提供了“共时性”的阅读,持有不同立场、不同观点的读者在同一时间了解到相同的新闻,纷纷参与到对这一正在发生的事件的讨论之中。

在提供即时性新闻报道的基础上,《申报》为读者的讨论搭建了一个平台,从内容观点的提供者扩展到意见平台的建设者。[61]在案件审理前便将杨月楼定性为“拐犯”的做法引起了同情派[62]的强烈抗议,他们指责《申报》“或谓敝馆受韦姓贿属,或谓敝馆受韦党情托”,[63]并不公正。同情派人士的攻击引起了《申报》对该案件的关注,于是1873年12月29日刊登《持平子致本馆论杨月楼事书》一文,表达同情杨月楼的立场。从这一时期开始,《申报》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不再以主观价值标准判断案件性质,而是以更加公正客观的形象出现在读者面前,为后续引导读者就案件展开讨论奠定了基础。

之后,《申报》又刊登多篇读者围绕案情展开的讨论,如《不平父论杨月楼事》《公道老人劝息争论》《与众众老人致本馆书》等,并通过标题的衔接和版面的安排,将所有讨论衔接起来,仿佛这些讨论是围绕杨月楼案前后相继、自然发生的。[64]事实上,《申报》可能直接引导了读者的讨论。不止一次有投稿人指出,“持平子”“公道老人”从写作风格来看是同一个人,[65]广东同人更是指出“贵馆刊列持平子及公道老人一书一论,此必列位先生讬名之作”,[66]对此,申报馆并未正面回应。若真如投稿人所言,那么《申报》在该案中发挥的作用便不只是提供中立的公共平台以供大家各抒己见,而是直接引导了读者的讨论。

《申报》试图在这场社会公共事件中发挥影响力,尽可能持中立立场,将与该案相关的各方言论都“概登之报上以存,公是公非”,[67]且明确表示“视各方人如一,毫不偏袒”,[68]主笔的言辞也趋向客观,不再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和价值判断。《申报》从即时消息的提供者进而成为中立讨论平台的建设者,正是其对于“如何办报”的探索以及对自身角色的重新塑造。

《申报》在为读者提供讨论空间时,努力建立公共讨论的合法性。在反对派攻击《申报》“以月楼一事谤毁邑尊”时,[69]《申报》借公道老人之口反问对方可知“谤毁”二字之意否?指出,“无其事而诬之,可以谓之谤毁,有其事而言之,仅能谓之议论也”,[70]明确区分恶意诽谤与公共讨论之间的差异,否认诽谤官员的罪名。在此基础上,公道老人又言:“议论国事,尚无厉禁,况县令乎”,[71]“至言街谈巷议,尚干例禁,此例不知何朝所制,此禁不知何典所出”,[72]直接从法律的层面建立公开讨论杨月楼一案的合法性。另外,《申报》借西人对该案的讨论,彰显建立公共讨论平台的必要性。在刊登的《续录公道老人劝息争论》中写道:

外国诸君来游于此者甚众,能识华字通华文者亦不少,即喜阅申报者,日有数十人。前见此事初起邑侯始讯之日,外国诸君已笑华人喜为非分之事,华官好用非法之刑,今观贤父子二论所引律例,更将谓中国何以有此非情非理之律例,贤父子果欲卖弄词藻乎,抑欲谤毁国家乎,余亦不敢强作解人也。……中国素称教化覃敷,人文蔚起之邦,不意一旦竟至于此,岂不贻笑于外国乎……予故特为论辨,亦聊以存中国之体统,不至令外国诸君笑中国上下之人皆为胡涂虫而已。[73]

《申报》借公道老人之口表示,公开讨论并非诽谤,中国律法并未禁止公开讨论社会新闻,不可信口胡言引得西人嘲笑。由此,《申报》借由外国人对这件事情的观察与讨论,为建立公共讨论平台提供了另一个理由——如果禁止报纸上的公开讨论,将被外国人视作“非情非理之律例”,最终会败坏中国的声誉。大家在《申报》上公开讨论这一案件,反而是维护中国的体统,“不至令外国诸君笑中国上下之人皆为胡涂虫”,[74]将讨论平台的必要性直接与中华文化的尊严联系在一起。

这一戏院名角与富商之女的良贱通婚案,本就是时人关注的焦点,再加之主笔的努力,大家通过《申报》这一平台就良贱通婚认定、司法审判程序、禁止妇女看戏和广东人的声誉等问题展开争论,各抒己见、表达观点,一时间“众论纷纷”,[75]《申报》也由此成为民众讨论杨月楼案件的公共空间。就读者对杨月楼一案本身的争论,《申报》陆续发表了20余篇报道,讨论内容涉及道德、法律、禁妇女看戏及维护粤人利益等诸多方面,讨论的具体内容已经有学者进行过探讨,在这里不再展开。[76]

多方观点汇集于此,《申报》作为公共的讨论平台,并未对读者的言论加以干涉,也甚少发表意见。除了讨论杨月楼案本身,《申报》也供读者讨论与该案相关的其他问题,如当时部分官绅将该案的罪责归咎于妇女看戏,并上书建议禁止妇女出门看戏,引发时人讨论,《申报》即刊登包括官方在内的各方观点。《申报》一方面刊登官方的告示,[77]同时也登载其他观点的文章,如在1874年1月6日的头版整版刊登《禁止妇女看戏论》一文,论述妇女看戏有诸多好处,不宜“因噎废食”。[78]读者围绕相关问题的讨论大多被置于头版位置,有时甚至占据整版版面,可见《申报》对自身公共平台角色的重视。

时人对杨月楼一案及相关问题的争议和讨论,使得《申报》与哈贝马斯考察的近代报刊有了些许相似之处,具备了一些“公共领域”的雏形,杨月楼案也因此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79]虽然晚清的中国社会很难真正孕育出西方学者所谓“公共领域”的土壤,但《申报》的确为当时的各方言论提供了一个合法且集中的刊布平台,构成了中国本土的舆论空间。

《申报》对公共平台的重视既是其结合具体社会事件不断探索的结果,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域外报纸的影响。《申报》创刊伊始即表明“向见香港唐字新闻体例甚善,今仿其意设《申报》”,[80]内容上也经常翻译、转载同一时期上海的英文报纸,“第四等级”“公共舆论”等近代报刊观念势必对《申报》产生一定的影响。

尽管《申报》主张自己作为公共平台的角色,但在当时并未被广泛接受。就各方人士的反应而言,时人对这个公共平台并不完全认可。同情派与重惩派都出言攻击《申报》,同情派指责《申报》“或谓敝馆受韦姓贿属,或谓敝馆受韦党情托”;[81]重惩派人士中的广东人则对“粤人”的称呼不满,要求“改粤人二字为韦党”,[82]《申报》对此发文道歉,[83]又引起了香山人的不满,[84]《申报》主笔又不得不发文劝慰香山人,各方矛盾一触即发。

事实上,《申报》在当时收到的攻击远甚于此。《字林西报》的报道中提及,当时广东人对强加给他们的指责很不满,两次到官府威胁称,如果官方不采取行动,他们就自行烧毁《申报》办事处,歼灭一切相关人员(annihilate all concerned)。[85]在这种情况下,《申报》表示“特请诸君,于杨月楼与香山人二事,可不再论,以免烦渎局外,肇衅粤人也”,[86]至此之后,《申报》除报道事实外,再未刊登双方针对该案的长篇论说。《申报》在民间受到各方人士的攻击,与官方的关系更是紧张,《申报》主笔在《上海日报之事》一文中表示,“本馆之所以特启官之嫌怨者,盖于杨月楼一案”,官方不仅“另设官报馆”(即《汇报》[87])与《申报》抗衡,且“出告示毁谤本馆以受贿等语,图坏本馆之名”。[88]可见虽然《申报》为各方人士提供了讨论的公共平台,但却难以为大家所认可,腹背受敌。时人的攻击与《申报》的应对,也表明一份报纸很难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存在,或多或少受到社会本身的影响。

综上所述,《申报》在杨月楼一案中,提供了即时性的新闻报道,为读者创造了“现在感”,促使读者参与到对正在发生的杨月楼案的讨论之中。在此基础上,《申报》努力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公共的舆论平台——大家在此展开争论、各抒己见,各方言论都有了合法且集中的刊布平台,或许可以被视作“公共领域”的雏形。面对《申报》这一阶段的变化,《字林西报》称“我们很欣慰地看到,终于有一份中文报纸开始在中国产生影响”。[89]从提供即时新闻的“新闻纸”,到为各方人士的讨论提供公共的舆论平台,并试图建构这一公共舆论平台存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既是《申报》创刊初期的自我塑造与自我完善,也是其结合具体的社会公共事件,对自身社会角色的探索。

四、结语

《申报》对杨月楼案的报道,既反映出中国传统文化在报刊领域的延续,又体现出近代报刊受西方办报观念影响的专业化探索。创刊初期的《申报》在价值判断和语言文体方面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较大,但同时也受到西方思想和办报理念的影响,在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土壤中孕育出一些“近代报刊”的元素——在杨月楼案件中努力实现即时性的新闻报道,并尝试将自己塑造为读者讨论的公共平台。

虽然《申报》为各方人士提供了讨论的公共平台,但却难以为大家所认可,甚至受到多方人士的攻击,这体现出当时中国传统社会对于新式报刊媒介多重态度中的一种——排挤与对抗。《申报》作为一份近代报纸,不能独立存在,或多或少受到社会本身的影响,《申报》如何适应中国社会,如何为各方人士所接受,是其创刊初期不得不面临的问题。

如果说作为“新闻纸”的《申报》,“纪述当今时事”,[90]提供即时新闻是其本分,那么通过观察杨月楼案中读者借助《申报》对案件进行讨论,可以发现《申报》对其自身的定位绝不只是提供消息便可以概括的。《申报》借助杨月楼案件,在为读者提供即时新闻的基础上,引导读者参与到对案件的讨论之中,将自己塑造为客观中立的公共平台,并努力建构这一公共平台的合法性与必要性,这实际上是《申报》作为一份近代报纸,对于如何办报、如何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等问题的思考。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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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蒋建国专门研究了甲午战争之前《申报》的经营发行情况,指出报刊阅读极大改变了人们的时空观念。详见蒋建国:《甲午之前的〈申报〉发行与读者阅读》,《东岳论丛》2016年第3期。

[2]方迎九:《文学性与新闻性的消长——早期〈申报〉文人研究》,2002年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邵志择:《中国近代报刊思想的起源与转折》,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

[3]梅嘉乐(Barbara Mittler)通过分析《申报》前40年的探索,阐述新式报纸作为一种移植到中国的外来媒介,实现“中国化”并被中国社会所接受的过程,详见Barbara Mittler, A News paper for China? Power, Identity, and Change in Shanghai’s News Media,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4]王润泽:《官方与民间:晚清报刊舆论的首次抗争》,《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3期;王润泽、赵萌:《舆论监督抑或干预司法:〈申报〉早期司法案件报道研究》,《新闻春秋》2019年第2期。

[5]谢晶:《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萌芽——以〈申报〉对杨月楼案之报道讨论为例》,《清华法治论衡》2014年第1期;詹佳如:《报纸言论场的初兴:晚清杨月楼案中的〈申报〉》,《新闻与传播研究》2023年第7期。

[6]黄协埙:《整顿报务余言》,《申报》1898年8月24日第1版。

[7]李长莉:《从“杨月楼案”看晚清社会伦理观念的变动》,《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1期。

[8]据《申报》12月24日的报道,“陈公于初三日当即签差协捕往拿……前日长至不理刑名,昨日会审”,可推知,该案发生于1873年12月22日,但于次日即12月23日初次审理。见《拐犯杨月楼送县》,《申报》1873年12月24日第2版。

[9]《杨月楼诱拐卷逃案发》,《申报》1873年12月23日第2版。

[10]方迎九:《文学性与新闻性的消长——早期〈申报〉文人研究》,第7页。

[11]早期《申报》馆只有主笔房和会计部门,“总其事的称总主笔,一般撰稿人和编稿人称为主笔”,见徐载平、徐瑞芳:《清末四十年申报史料》,北京:新华出版社,1988年,第23页。

[12]戈公振:《中国报学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第73页。

[13]邵志择:《〈申报〉第一任主笔蒋芷湘考略》,《新闻与传播研究》2008年第5期。

[14]学界大多认为蒋芷湘是在1884年考中进士后离开《申报》馆,但邵志择指出蒋芷湘约在1875年即已离开《申报》,至迟到1875年下旬,钱昕伯已经接替蒋芷湘担任总主笔。详见邵志择:《〈申报〉第一任主笔蒋芷湘考略》,《新闻与传播研究》2008年第5期。

[15]雷瑨:《申报馆之过去状况》,《最近之五十年》,上海:申报馆,1923年。

[16]尊闻阁主:《诰封朝议大夫运同衔直隶州知州用湖北即补县吴君哀诔》,《申报》1878年7月4日第1版。

[17]《续沪北竹枝词》,《申报》1872年5月18日第4版。

[18]《杨月楼诱拐卷逃案发》,《申报》1873年12月23日第2版。

[19]《拐犯杨月楼送县》,《申报》1873年12月24日第2版。

[20]《拐犯杨月楼送县》,《申报》1873年12月24日第2版。

[21]王润泽:《官方与民间:晚清报刊舆论的首次抗争》,《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3期。

[22]杨月楼案并非个例,早期《申报》有大量煽动性、迷惑性标题,如《寺僧淫报》《盗嫂受谴》等。

[23]赵春宁:《从杨月楼“诱拐案”看晚清艺人社会地位的变动》,《艺苑》2014年第3期。

[24]据李长莉考证,在上海当时像杨月楼这样的名优,年收入会达到1000两以上,当时一名塾师的年收入大概在100余两,像《申报》主笔等在西人文化出版事业中任职的普通文人,收入大约在每月15两左右。参见李长莉:《从“杨月楼案”看晚清社会伦理的变动》,《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1期。

[25]《拐犯杨月楼送县》,《申报》1873年12月24日第2版。

[26]《中西问答》,《申报》1874年1月5日第1版。

[27] “Culture and Life”, 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 (1864-1951), 1874.1.1.

[28] “Culture and Life”, 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 (1864-1951), 1874.1.1.

[29]《整顿报务余言》,《申报》1898年8月24日第1版。

[30]彬之:《申报掌故谭》,《申报馆内通讯》第1卷第2期,1947年5月,第19页。

[31]《杨月楼诱拐卷逃案发》,《申报》1873年12月23日第2版。

[32]《杨月楼诱拐卷逃案发》,《申报》1873年12月23日第2版。

[33]《拐犯杨月楼送县》,《申报》1873年12月24日第2版。

[34]《禁止妇女看戏论》,《申报》1874年1月6日第1版。

[35]《中西问答》,《申报》1874年1月5日第1版。

[36]《拐犯杨月楼送县》,《申报》1873年12月24日第2版。

[37]《记杨月楼事》,《申报》1873年12月30日第1版。

[38] Barbara Mittler, A Newspaper for China? Power, Identity, and Change in Shanghai’s News Media, p.43.

[39]在《杨月楼拐盗收外监》一文中,将“韦阿宝”误刊为“阿保”,详见《申报》1873年12月25日第2版。

[40]姚公鹤:《上海报纸小史》,《东方杂志》第14卷,第6、7号,1917年。

[41]戈公振:《中国报学史》,第11页。

[42]君默:《早期本报的编排内容及其演变》,《申报馆内通讯》第1卷第10期,1947年,第13页。

[43]《申江新报缘起》,《申报》1872年5月6日第1版。

[44]君默:《早期本报的编排内容及其演变》,《申报馆内通讯》第1卷第10期,1947年,第13页。

[45]《浮江檀佛》,《申报》1872年5月25日第2版。

[46]如《官军收复河州纪事》,《申报》1872年5月15日第2版。

[47]如《清官笑柄》,《申报》1872年8月8日第2版。

[48]君默:《早期本报的编排内容及其演变》,《申报馆内通讯》第1卷第10期,1947年,第13页。

[49]《驰马角胜》,《申报》1872年4月30日第2版。

[50]《拐犯杨月楼送县》,《申报》1873年12月24日第2版。

[51]《杨月楼拐盗收外监》,《申报》1873年12月25日第2版。

[52]《持平子致本馆论杨月楼事书》,《申报》1873年12月29日第1版。

[53]《不平父论杨月楼事》,《申报》1874年1月7日第1版。

[54] 1861年创刊的中文报纸《上海新报》此时已经停刊。

[55] “News”, 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 (1864-1951), 1874.1.16.

[56]潘光哲:《晚清士人的西学阅读史:一八三三—一八九八》,南京:凤凰出版社,2019年,第233页。

[57]安德森指出“同时性”(simultaneity)在想象的共同体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详见[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2005年,第22-23页。

[58]谢晶:《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萌芽——以〈申报〉对杨月楼案之报道讨论为例》,《清华法治论衡》2014年第1期。

[59]詹佳如:《报纸言论场的初兴:晚清杨月楼案中的〈申报〉》,《新闻与传播研究》2023年第7期。

[60]《上海日报之事》,《申报》1874年5月12日第1版。

[61]王润泽:《官方与民间:晚清报刊舆论的首次抗争》,《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3期。

[62]相关研究中,一般将讨论者分为两派:一派是主张对杨月楼和韦阿宝严惩的“重惩派”,另一派是对杨月楼和韦阿宝表示同情的“同情派”,本文沿用,详见李长莉:《从“杨月楼案”看晚清社会伦理的变动》,《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1期。

[63]《本馆复广东同人书》,《申报》1874年1月16日第1版。

[64]詹佳如:《报纸言论场的初兴:晚清杨月楼案中的〈申报〉》,《新闻与传播研究》2023年第7期。

[65]“细看申报持平子、公道老人之书笔墨,出在一人之乎”,详见《劝持平子息论事》,《申报》1874年1月13日第2版。

[66]《广东同人致本馆书》,《申报》1874年1月14日第1版。

[67]《杨月楼案内韦王氏已死》,《申报》1874年1月16日第2版。

[68]《本馆劝慰香山人论》,《申报》1874年1月21日第1版。

[69]《不平父论杨月楼事》,《申报》1874年1月7日第1版。

[70]《公道老人劝息争论》,《申报》1874年1月9日第1版。

[71]《公道老人劝息争论》,《申报》1874年1月9日第1版。

[72]《续录公道老人劝息争论》,《申报》1874年1月10日第1版。

[73]《续录公道老人劝息争论》,《申报》1874年1月10日第1版。

[74]《续录公道老人劝息争论》,《申报》1874年1月10日第1版。

[75]《持平子致本馆论杨月楼事书》,《申报》1873年12月29日第1版。

[76]詹佳如:《报纸言论场的初兴:晚清杨月楼案中的〈申报〉》,《新闻与传播研究》2023年第7期。

[77]《邑尊据禀严禁妇女入馆看戏告示》,《申报》1874年1月7日第2版。

[78]《禁止妇女看戏论》,《申报》1874年1月6日第1版。

[79] [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1年,第70页。

[80]《本馆告白》,《申报》1872年4月30日第1版。

[81]《本馆复广东同人书》,《申报》1874年1月16日第1版。

[82]《广东同人致本馆书》,《申报》1874年1月14日第1版。

[83]《本馆复广东同人书》,《申报》1874年1月16日第1版。

[84]《香山荣阳甫致本馆书》,《申报》1874年1月17日第2版。

[85] “News”, 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 (1864-1951), 1874.1.23.

[86]《本馆劝慰香山人论》,《申报》1874年1月21日第1版。

[87]详见马光仁:《上海新闻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76-77页。

[88]《上海日报之事》,《申报》1874年5月12日第1版。

[89] “News”, 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 (1864-1951), 1874.1.23.

[90]《本馆告白》,《申报》1872年4月30日第1版。

以上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24年第4期,文章不代表《学术研究》立场。篇幅原因有所删减,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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