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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发布“五一”提醒告诫书!

作者:郯城融媒
郯城发布“五一”提醒告诫书!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期间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一是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二是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三是各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生鲜超市等要保障米面油果菜肉蛋奶、节日特色食品,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四是各商场、超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要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赠送物品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赠品)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五是各景点景区、宾馆酒店、民宿、餐饮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国家出台的价格政策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严禁收取标价之外未予标明的费用。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六、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将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市民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29日

郯城发布“五一”提醒告诫书!
郯城发布“五一”提醒告诫书!
郯城发布“五一”提醒告诫书!
2024年第811期/总第5883期
      
本期编辑:吴 悦
      

责任编辑:杜志武 尹丽娜

初审:郑 义

终审:沈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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