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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血腥、残忍的历史,令人心惊胆颤

作者:白驹说PLUS

这是白驹说分享的第48个历史故事

那些血腥、残忍的历史,令人心惊胆颤

△北京周口店猿人头盖骨化石复制品

上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周口店陆续发现古猿人骨骼化石,轰动世界。德国古人类学家魏敦瑞闻讯而来,主持对遗址的考古和研究。

随后,魏敦瑞惊奇地发现了一些现象:遗址中头骨与其他骨骼数量不成比例,明显多于其他骨骼,并且头骨大部分存在裂痕和孔洞,有明显的钝器击打痕迹。

魏敦瑞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古猿人存在食人行为,而击打头骨可能就是为了吸食脑髓。

古猿人以同类为食已让人无法接受,然而,自先秦至明清,两千多年的文明史,“人相食”的记载竟也屡见不鲜,每每读到,无不令人心惊胆颤。

01 军粮

大家或许都听过张巡守睢阳的血腥事迹,但鲜有人知,张巡其实是抄作业的。

东汉兴平二年(195年),东武阳城。

在断然拒绝武林盟主袁绍的劝降后,东郡太守臧洪深知自己已时日无多。

眼下,袁绍大军已围困孤城一年有余,内无粮草,外无援兵,东武阳城必破无疑。臧洪看着追随自己的将士,不忍他们为自己殉葬,于是下令遣散士卒,各自逃命。

然则,将士们感念臧洪的恩德,决意誓死跟随,万万不肯离开。全军遂开始搜寻老鼠、草根等果腹,而后再难找到可以吃的东西。

再苦也不能让主帅饿肚子吧。军中主簿拿出仅剩的三斗米,为臧洪熬了一锅粥。臧洪看着稠粥,哀叹道:“我怎能独自享用!”便让主簿兑稀了分给将士。

可这点稀粥又有何用。于是乎,臧洪做出了一个骇人的决定:杀掉他的爱妾,充作军粮!

可以想象,被吃的肯定不光是臧洪的几个爱妾,食人已成为最后的无奈之举。

将士们个个痛哭流涕,奋勇杀敌。至城破时,城中七八千将士及其家属无一人投降,悉数战死。

而臧洪也终被袁绍所杀。

无独有偶,后人总是在重蹈前人的覆辙。

金天兴二年(1233年),金国守将乌古论黑汉面临彼时臧洪、张巡同样的处境。

此时,金国大势已去,而自己困守孤城唐州,弹尽粮绝。

城中人相食的惨象开始蔓延。黑汉为激励士气,做出与前人同样的抉择:杀妾充作军粮。将士们一看主帅如此大公无私,竟纷纷依葫芦画瓢,争相杀死自己的妻儿,献作军粮。此后,黑汉立下一条军规:凡战死者,无论将帅、士卒,尸体均充作军粮。

最终,唐州被宋军攻破,黑汉不屈被杀,但凡参与食人的俘虏均被斩首示众。

此三人,于国家君主,忠义有余,于妻儿百姓,却毫无仁爱怜悯之心。

说到底,一将功成万骨枯,都只为成全自己的名节私心罢了。

02 嗜好

乱世出妖孽,尤其以食人的妖孽最为凶残。

隋末军阀朱粲割据为王,只知劫掠破坏,不知与民休息,久而久之,自然粮饷匮乏。

怎么办?换一般统帅可能会抓耳挠腮,但对于朱粲,这些都不是什么难题。

朱粲令军士抢来百姓婴儿,当着全军的面蒸熟后食用,边吃边赞叹:“美味的食物,哪一样能比得上人肉啊!只要其他国家还有人口,我军何愁无粮。”

随后,将掠来的妇女小儿烹熟,分给将士。更是令人发指的是,朱粲在辖区各地摊派“人头税”,遴选体弱百姓充作军粮。

就算投靠朱粲的士族也难逃其口。隋著作佐郎陆从典、通事舍人颜愍楚获罪遭贬至南阳,朱粲起初如获至宝,将二人奉为上宾,但等到军中粮尽时,竟立刻翻脸,将陆、颜两家悉数吃了。

五代十国,天下大乱,群魔乱舞,较朱粲有过之而无不及。

后晋大将苌从简喜食人肉,尤其是小儿,时常命军士抓捕百姓小儿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后汉将领赵思绾率军反叛,后汉朝廷征讨之,久攻不克,于是围城。赵思绾同样杀人为粮,并当众生吞人胆,向守城将士吹牛道:“吞人胆一千枚,便可胆气无敌!”等到后汉军破城之日,赵思绾已吞人胆六十六枚之多。

南唐国大将王建封也是个有人肉瘾的恶魔,为食人特地掠来妇女百余人,每天杀一人为食。

吴越国湖州刺史高澧相较前几位亦不遑多让。高澧杀人成性,每当傍晚时分,必派人掠府宅前后的行人为食,他的嗜好是喜饮人血,以至于湖州的百姓都骂他是夜叉精转世。就连为他效力的衙署官吏也是惶惶不可终日,每天早上出门,必定要与妻儿道别一番,唯恐一去不回。

类似这样的变态恶魔,史书上不胜枚举,当然下场也大多死于非命、不得善终。

对他们的评价有四个字最为贴切:禽兽不如!

03 采生

也有一些人是出于某些特殊目的而食人,比如下面这两位。

明万历年间,太监高寀奉旨在福建监税,期间横征暴敛,欺压官吏,鱼肉百姓,俨然成了福建的土皇帝。

然而高寀也有自己的烦恼。

只因自己是个太监,身体残缺,亦不可能有子嗣,想来自己要这堆积如山的金银又有何用。于是乎,高寀终日唉声叹气,闷闷不乐。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恶太监身边自然少不了趋炎附势之徒,魏天爵、林宗文等人便是。

此二人知晓高寀的心思,于是为他四处求仙问药,终于求得一个方术:食小儿脑千余,就能让高寀缺少的部位重新长出来。

高寀大喜过望,立刻命人不择手段搜罗小儿,碎颅取脑,作为药引。

等高寀离任后,人们惊讶地发现,税监衙门水池中已是白骨累累,惨不忍睹!

有卧龙必有凤雏。

清顺治年间,山西安邑有一知县名叫鹿尽心,这鹿知县在残害百姓方面恰如其名,可谓是尽心尽力。

鹿知县患有恶疾,久治不愈,便四处张榜求医。一日,一个名叫刘海蟾的方士毛遂自荐,向鹿知县拍着胸脯保证道:“大人您这病须食小儿脑方能痊愈。”

鹿知县智商比不学无术的高太监也强不了多少,竟信以为真,立刻重金向百姓求购小儿,同样碎颅取脑,烹熟作为药引。然而,小儿残害了不少,但这病却一点也未见起色。

鹿知县很生气,气哄哄地找来刘神仙算账。刘神仙脑瓜一转,忙解释道:“大人,您是煮着吃还是蒸着吃啊?此物得生吃才能治您的病。”鹿知县恍然大悟,继续祸害小儿。

善恶到头终有报,鹿知县这病没见好,竟一命呜呼。之后,事情最终败露,百姓群情激愤,罪魁祸首鹿知县已死,但刘神仙却是在劫难逃。

在感慨世道愚昧残暴之余,不免使人哀叹:人命真如草芥一般,在权贵眼中不过是一味药材!

04 商品

据统计,从先秦到明清的两千多年里,有记载的“人相食”年份就多达四百二十九年。

可别以为底层百姓只要泯灭人性就能填饱肚子,很遗憾,一般情况下,人肉也是要花钱买的,是灾年的重要流通商品。

唐龙纪元年(889年),梁王朱温攻伐岐王李茂贞,围困凤翔城。时值隆冬,天降大雪,凤翔百姓又冻又饿,死者不计其数。城中集市狗肉每斤卖五百钱,而人肉只值一百钱,人比狗贱。

北宋靖康年间,金兵肆虐,北方糜烂,生产耕作停滞,“人相食”现象极为普遍。

当时市面上,人肉比猪狗肉都要便宜,并根据肉质贴上商品名称。例如,年老的叫“饶把火”,意为煮熟需要多加把柴火;女人叫做“不羡羊”,意为比羊肉更鲜美;而小儿则叫做“和骨烂”,意思是容易煮烂。

人肉不再是人,而被统称为“两脚羊”,往往晒成肉干后公开叫卖,肥壮的也不过卖十五钱,而当时一斗米的价格竟高达数千钱。曾经的风雅大宋灰飞烟灭,荡然无存。

清朝初年,灾荒年景,民间也开设专卖人肉的“菜人市”。

有一对夫妇人在异乡,老家有急事唤男子速速回乡。然而,这年头饭都吃不饱,又哪来的盘缠回去。正当男子一筹莫展之时,妻子忽然拿出三千钱交与他,让他带着钱赶紧回去,随后自己哭着走了。

丈夫一思忖,心想妻子准是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便怒气冲冲四处寻她。万万没想到,待找到她时,妻子的手臂已被屠夫斩断,挂在菜人市售卖。而那钱正是妻子卖身所得。

到了清咸丰年间,清军与太平军激战东南,昔日的江南鱼米之乡沦为一片废墟。曾国藩就曾在日记中写道:“江苏人肉卖九十文一斤,后涨到一百三十文一斤。”

无论朝代的兴与衰,最苦的莫过于百姓啊!

那些血腥、残忍的历史,令人心惊胆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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