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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述评(LIS 126)

作者:河海水权

摘要:海洋划界为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之间划分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边界的行为。为了使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更好地行使其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明确与清晰的海洋划界是重要且必要的。马尔代夫和毛里求斯海洋划界案受因其涉及到查戈斯群岛得主权归属问题以及国际海洋法法庭对此案得初步评判而广泛受到国际海洋法学者的关注,使得海洋划界变得困难且复杂。那么本案的争议在何处?查戈斯群岛的归属又在何处?本文将从毛里求斯立场上述评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以及探寻查戈斯群岛得归属权对划界案得影响并发表拙见。

关键词:毛里求斯 马尔代夫 查戈斯群岛 海洋划界

正文:

一、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划界案简介

毛里求斯和马尔代夫相距2200多公里,而介于马尔代夫与毛里求斯之间的查戈斯群岛距离马尔代夫只有517公里,毛里求斯主张其对查戈斯群岛具有主权,而这一主张就会与马尔代夫产生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权利重叠,因此马尔代夫向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张反对毛里求斯的划界请求。

马尔代夫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出如下理由:一是英国是本案不可或缺的第三方,特别分庭对毛里求斯海洋划界请求应允将违反“货币黄金案原则”;二是毛里求斯就查戈利斯群岛主权归属问题上与英国存在争议,在未明确查戈斯群岛的主权的情况下,特别分庭对其划界就是变相承认查戈斯群岛的主权归毛里求斯所有,这不符合《公约》的适用和解释;四是毛里求斯和马尔代夫就划界不存在有意义的谈判因为其与毛里求斯不存在海洋划界争端,特别分庭对其进行划界将违反《公约》第74条和83条;五是主张毛里求斯对此案滥用程序,即使特别法庭对此划界案具有管辖权也不具有可受理性。马尔代夫前四项理由都涉及管辖权问题,即强调查戈斯群岛的主权未明确之前毛里求斯与其不存在海洋划界争端,毛里求斯的划界请求也不具有可诉性。

那么要想彻底解决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首先要先知晓各自的地理位置历史发展,并且要从毛里求斯的历史发展上求得对查戈斯群岛的主权归属问题的初步见解,因此要了解查戈斯群岛划界案始末,由此得出对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划界案的一些思考。

二、毛里求斯和马尔代夫地理位置及历史发展

1. 毛里求斯地理位置及历史发展

毛里求斯位于印度洋,是在非洲以东的一个火山岛,处于马斯克群岛中央,和马达加斯加岛隔海相望,距其东岸800公里,和南非洲相距2200公里,距其所属群岛——查戈利斯群岛1100多海里。毛里求斯总面积约2400平方公里,人口100万左右。毛里求斯属于火山岛国家,其四周布满了环礁,岛上地貌形态奇特,以渔业和旅游业作为其支柱产业。毛里求斯地形中间高四周低,是夏季避暑消凉的好去处。于1968年从英国独立。

2. 马尔代夫地理位置及历史发展

马尔代夫是印度洋上的岛国,属于南亚国家。距离查戈利斯群岛517公里,距南亚国家——斯里兰卡将近900公里。马尔代夫由2000左右岛屿组成,其中仅仅由200多个岛屿上有人类居住。马尔代夫整体海拔较低,陆地面积为184公里。其也以渔业和旅游业为其经济支柱,与毛里求斯的旅游产业存在竞争关系。

三、关于查戈斯群岛

1. 查戈斯群岛划界案始末

查戈斯群岛,是毛里求斯取得民族独立的残留岛屿,其历史上就一直属于毛里求斯。17世纪,英国占领毛里求斯,使其成为英国的海外殖民地由此获得毛里求斯丰富的渔业资源与矿产和石油资源以及优越的地理位置优势来打造英国通往印度的补给站。20世纪中期随着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兴起,毛里求斯于1965年与英国签订独立协议,但是为了尽快从英国殖民者中取得独立,毛里求斯暂时放弃了查戈斯群岛的部分主权,使得查戈斯群岛背英国从其手中分裂出去,成为英属印度洋的领地。但是毛里求斯积极为查戈斯群岛争取主权独立,取得如下成就:毛里求斯仍然可以享有在该海域的捕鱼权。并为毛里求斯保留在该区域的矿产和石油资源利益。在该岛不再具有军事价值时,英国将向毛里求斯归还该岛。1968年毛里求斯除查戈斯群岛之外的领土均获得独立。

作为主要国际组织的联合国在得知毛里求斯与英国签署协议分离查戈斯群岛后,其职能部门——联合国大会多次通过决议要求英国不要实施任何分离毛里求斯的行为。应将其在毛里求斯的全部权力移交给被殖民统治国毛里求斯,并强调被殖民地独立应该是不含任何条件的。

1968—1973年,英国派出军队多次驱逐查戈利斯群岛上的原住居民。此行为激起毛里求斯当局的极大不满,尝试与英国进行磋商,在毛里求斯不断努力下,英国同意赔偿查戈利斯群岛上原住居民经济及土地损失。但是英国后续的做法使得此磋商成为一纸空文,1975年以后,查戈利斯群岛上的受过驱逐的原住居民多次向英国法院起诉以获得赔偿,均未果。英国违反契约精神,使得查戈利斯群岛上的居民和毛里求斯人民被激怒。英国并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2010年四月宣布在查戈利斯群岛建立海洋保护区,视该有查戈利斯群岛主权的毛里求斯为无物,这一行为引得国际上很多国家讨伐,也彻底激怒毛里求斯政府。2010年12月20日、毛里求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7条和附件7向英国发出仲裁通知、向仲裁庭提出了4项请求。

2. 毛里求斯对查戈斯群岛具有主权的原因

笔者认为毛里求斯对查戈斯群岛具有主权,有如下几个理由:首先从历史渊源上看:查戈斯群岛自古以来就是毛里求斯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该群岛的居民与毛里求斯的居民是同枝同源,如若分割,则有违人道主义精神。其次查戈斯群岛只是毛里求斯寻求独立的过程中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从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来看:20世纪殖民国家综合国力强盛,从其手中独立就实属不易,毛里求斯才为尽快取得独立,在积极争取未果的情况下不得不放弃对查戈斯群岛的部分主权,但是其对查戈斯群岛的捕鱼权和矿产资源和石油资源的利益自始都有。而现如今,和平与发展才是世界主流,国与国之间是平等的,平等的享有主权和独立,毛里求斯当然应该取得查戈斯群岛的主权;最后从现实情况来看,英国驱逐查戈斯群岛的原住居民,有违契约精神,英国首先违约,那么毛里求斯也不必在遵循原来的协议,应当享有对查戈斯群岛的全部主权。

四、述评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

前述笔者厘清了马尔代夫和毛里求斯地理位置及历史发展,以及笔者对于查戈斯群岛主权归属的一些看法,现提出如下观点:就马尔代夫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出的前四项理由,毛里求斯认为查戈斯群岛是我(毛里求斯)主权的一部分,当然享有在其海域内的专属经济区权利,毛里求斯划界是合乎理性的。就最后一点毛里求斯主张特别分庭具有可受理性,其依据《公约》程序,并没有马尔代夫论述的滥用程序之行为。因此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划界案中,毛里求斯享有对查戈斯群岛海域的专属经济区权利,不存在和马尔代夫的划界争议。理由如下:

1. 从基线划分上看

根据美国国务院FON项目第140号和美国国务院FON项目第126号来看,毛里求斯和马尔代夫海洋划界上均属群岛,因此适宜群岛基线的划界方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包含与群岛国家有关的某些条款。第 46 条规定,“群岛国”是指“完全由一个或多个群岛组成并可以包括其他岛屿的国家”。“群岛”被定义为“一组岛屿,包括岛屿的一部分、相互连接的水域和其他密切相关的自然特征,这些岛屿、水域和其他自然特征形成一个内在的地理、经济和政治实体,或者历史上一直被认为是这样。”

只有“群岛国”可以划定群岛基线。第47条规定了群岛国在建立群岛基线时必须遵守的标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47条,群岛国可以划出直线群岛基线,连接群岛最外围岛屿和干礁的最外围点,前提是这些基线包括主要岛屿和水域面积之比的区域。到陆地面积,包括环礁,在1比1和9比1之间。此外,任何基线段的长度不得超过100 海里,但最多3%的基线可能具有长度高达125 纳米(第47.2条)。第47 条的附加条款规定,此类基线不得在任何明显程度上偏离群岛的总体格局;不应绘制此类基线,

(一)毛里求斯群岛基线划分

毛里求斯对圣布兰登和查戈斯群岛使用了群岛基线。圣布兰登位于毛里求斯以北约240海里处,是一个环礁,周围环绕着岛屿、珊瑚礁、沙洲和浅滩。查戈斯群岛位于里求斯岛东北部1,100多海里处是组环礁。这两个群岛基线系统由35 岛基线段组成,范围在长度从0.13 纳米(C46-47段)到80.05 纳米(C70-C46段),总长度为486.15 纳米。为了与 LOS 公约保持一致,每个群岛基线系统必须包含一个“群岛”如 LOS 公约第 46 条所定义,并且还满足第 47 条规定的标准。毛里求斯的两个群岛基线系统均符合第 47.1 条规定的水陆面积比:

圣布兰登:

总面积 =1,034 平方公里水域面积 =765 平方公里土地面积

=269 平方公里12水陆面积比=2.84:1

查戈斯群岛:

总面积 =7,388 平方公里水域面积 =6,520 平方公里土地面积

=868 平方公里13 水陆面积比=7.5:1

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述评(LIS 126)

根据 LOS 公约第47.2 条,基线段的长度均不超过100海里。本研究的附件6列出了毛里求斯声称的每个基线段的长度。基线的配置似乎没有明显偏离群岛的一般配置(第47.3条)。似乎没有一条基线是使用低潮高程绘制的(第47.4条)。基线的绘制方式不会将另一国的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隔开(第47.5条)。因此,毛里求斯 2005 年海区(基线和划界线)条例中规定的群岛基线系统似乎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47条一致。

(二)马尔代夫群岛基线划分

马尔代夫测量的直线基线点位于其中的13 个(如表三)。其余12 个环礁位于群岛直线基线系统内,被视为群岛内的陆地领土。该群岛直线基线系统符合第47.1条规定的水陆面积比标准:

总面积=21,350 平方海里(73,100 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5,500平方海里(53,000平方公里)陆地面积=5,900 平方海里(20,130平方公里)

因此,水陆面积比为 2.63: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 47.2 条规定,基线的长度不得超过100 英里,但包围任何群岛的基线段总数的3% 可超过该长度,最长可达125 英里。马尔代夫群岛直线基线系统由 37 段组成,仅允许一段长度超过 100 英里。然而,三个基线段的长度超过 100英里(段14-15、28-29 和36-37)。因此,马尔代夫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47.2条的这一要求。*37段长度从0.2英里(2-3段)到120.3英里(36-37段)不等。

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述评(LIS 126)

(图二:马尔代夫群岛基线)

(三)结论

上述笔者阐释毛里求斯和马尔代夫群岛基线的划分方法,可以得出:毛里求斯对查戈斯群岛的划界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四十七条关于群岛基线的划分,是合理合法的。因此马尔代夫的理由不足以成立。

2. 公平公正原则

海洋划界中要考虑公平公正原则。而查戈利斯群岛自古以来就是毛里求斯的一部分,其地理、历史、人文等诸多因素都与毛里求斯同气连枝,群岛上的原著居民也对毛里求斯有着强烈的认同感;且退一步讲,就算查戈利斯群岛主权未定,但是毛里求斯与英国的协议上明确表明,马尔代夫享有对查戈利斯群岛的捕鱼权和矿产及石油资源利益,这点是不会改变的,因此,就算马尔代夫诉诸取得胜利,毛里求斯对查戈利斯群岛的本属权利还是不会改变;毛里求斯和马尔代夫地理位置上相距甚远(如图三),其共同属于以旅游业为经济支柱的国家,共同为发展中国家,其共同谋取旅游业发展,打造旅游合作计划才是生存之路。不能因为查戈利斯群岛产生纠纷,不能误入发达国家——英国的圈套。因此,考虑到多方面因素,毛里求斯和马尔代夫应当和平的解决争端。

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述评(LIS 126)

(图三: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地理位置图示)

3. 关于查戈利斯群岛再次说明

笔者阐释了上述毛里求斯对查戈利斯群岛采用群岛基线的划分方法,需要提到的一点是:毛里求斯对查戈利斯群岛的主权当然享有,任何国家和组织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马尔代夫对毛里求斯划界提出反对简直就是无稽之谈。首先,查戈利斯群岛是毛里求斯的一部分,就算还未取得名义上的主权,但是实质上毛里求斯对查戈利斯群岛享有捕鱼权和矿产石油资源利益。其次,就算查戈利斯群岛在回归毛里求斯之路上失败,马尔代夫对标的是英国,其胜算更为渺小。与其这样,还不如承认查戈利斯群岛的主权地位;最后,马尔代夫距离查戈利斯群岛甚远,没有必要为争得其权益而遭受国际社会的唾弃。

4. 关于管辖权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条和83条,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界限的划定应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所指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协议划定,以便得到公平解决。有关国家如在合理期间内未能达成任何协议,应诉诸第十五部分所规定的程序。但是毛里求斯的划界请求递交之初,马尔代夫并未主张与之相商,而是直接诉诸国际海洋法法庭。因此毛里求斯也不附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3条所规定的交换意见的义务。且毛里求斯和马尔代夫不符合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这一条件,它们相距2200多公里既不相邻也不相向。毛里求斯是对自己所属领土的合理划界,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因此,毛里求斯并没有滥用程序,特别法庭对此也是有权管辖并有权受理的。

结语: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是基于查戈利斯群岛主权产生的纠纷,笔者从查戈利斯历史渊源及为什么其归属毛里求斯上论述此案纠纷的主要解决点,得出毛里求斯享有对查戈利斯群岛的主权,马尔代夫的五项理由不成立之结论。

参考文献:

[1]. 朱利江.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初步反对意见判决的问题、技巧与影响[J].国际法研究,2021(05).

[2]. 高健军.谁解决了查戈斯群岛的主权争端? ——— “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初步反对主张判决评析[J].国际法研究,2021(05)

[3]. 《专题报道:毛里求斯与英国就查戈斯群岛的归属在联合国展开激烈辩论 | 联合国新闻》.联合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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