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只因门诊医生拒绝她插队看病,她竟敢造谣网暴医生!结局来了!

昨天上午9:30,几个同事转给我本地一个论坛,大金华论坛上的一个帖子,帖子里,一个网名叫“正德黑心诊所”的人在说我们医院李跃文医生的事。

网帖的原文是这样的:

金华中医院,医生李跃文,看病很慢很慢很慢很慢,非常的慢,为什么看病这么慢?给男的看病很快3分钟就好了,给女的看病那个手就一直把脉,怎么能有那么长时间把脉?没摸过女的手吗?别的女的手好摸一点?自己老婆的手不好摸?还是以为自己是个专家,就想让病人在外面等着,自己看着那么多病人等自己有成就感?垃圾!就是个垃圾医生!看别人也不着急,在外面有说有笑,我很难受了,然后进去问他能不能先看我这个,他就说一句你去急诊吧。霍霍,真的很无语,真的,什么医生都是??

我一看这个小作文就知道是在造谣。

李跃文是我们脾胃病科主任,他为人正派,不可能为了摸女人的手而搭脉,更何况,搭脉还能摸什么女人的手?

写这种小作文的人是确确实实地造谣诽谤李医生的行为。

当时李医生还在门诊看病人。

我马上赶到门诊去了解这个情况。

谣作者在网络晒出来的挂号单上,有编号,一查就知道了是谁。

她是一名姓刘的女性,单位是金华广播电视大学,有电话号码。

原来,这位刘女士来门诊就诊的时候,挂了42号,预约的时间大约在10:30到11点之间。

这位女士在9点左右就来到了诊室,当时,李医生刚刚看到第10号。也就是说,刘女士的前面,还有31个病人。

医生在门诊看诊,有个电脑排号系统,有个先来后到的顺序,否则就乱了,没有秩序了。

大家都在排队等候,偏偏刘女士说自己肚子痛不舒服,要求医生先给她看病。

其他病人当然不会同意,哪个来看病的人,会很舒服的啊,大家都不舒服了才会来看病的。

刘女士在诊室外大喊大叫,要求医生先给她看。

李医生走出诊室给她大致看了看,觉得她也不算什么危急重症,不是什么大病,就要求她和其他病人一样排队看诊。

最后,李医生还告诉她,如果觉得自己很急,可以去急诊看病。

刘女士和一个男人,一脸不高兴地一起离开了李医生的诊室。

没过多久,那造谣污蔑李医生的网帖小作文就在本地论坛上出现了。

这明明是插队不成就网暴医生的典型呀!

我让李医生请别的医生来门诊顶班。

我陪了李医生到西关派出所报案去了。

西关所的警察在了解情况后,给刘女士打了电话,传唤了网文作者。

结果,到派出所的是个男人。

一到派出所,男人立马认怂,向李医生道歉,希望李医生能够原谅他。

上面的视频,男人在向李医生道歉。

我说,论坛上,对李医生的恶劣影响已经造成,你自己先写个小作文把事情在论坛上说明一下吧!

男人就在派出所内写小作文。

男人三易其稿,终于写出了一篇作文,发到了论坛上。

造谣诽谤,网暴医生,给医生造成身心伤害,名誉受损,性质很恶劣,光道歉就有用,还要警察干什么?

调查,取证,做笔录,固定证据,警方还是把该走的程序都走完了。

这一折腾,就到了中午一点半,我和身心疲惫的李医生回到医院,李医生大气精神,继续看门诊。

昨天傍晚,临近下班时间,西关派出所两位警官来医院告诉李医生:由于陈思汗的谣贴阅读量达到七千多,已达诽谤罪刑事案件标准,不适合使用行政处罚,因此派出所没有对他作出行政处罚。

如果李医生想要追责,由于诽谤罪为自诉案件,需要李医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派出所会向法院提供已经固定的证据。

两年内,只要李医生想要追责,随时都可以去告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诽谤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信息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而故意散布并希望或者放任损害他人名誉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两年时间内,随时可以追责就很棒。

李医生很善良,历来与人为善,也许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免于刑诉的机会。

我们希望陈思汗先生在这两年内,能够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好好做人,不要再去网络上写小作文,造谣生事了。

否则,法律的铁拳,一定会砸下来!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