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弈论里,有一个”三个火枪手”的逻辑推理题。
有3个火枪手甲、乙、丙,彼此十分痛恨,准备决斗。
甲枪法最好,命中概率80%。
乙枪法次之,命中概率60%。
丙枪法最差,命中概率40%。
很显然,甲实力最强,乙次之,丙最弱。
如果是一对一决斗,丙无疑是最惨的,虽然他也有一定的概率可以取胜。
但如果三个人一起开始,结果是否会有变化呢?
01
如果三人同时开枪,并且每人只发一枪,第一轮枪战后,谁活下来的机会大一些?
普遍的看法是:
甲的枪法好,活下来的可能性最大。
但真正合乎逻辑的结论是:
枪法最糟糕的丙活下来的几率最大。
三个火枪手在开枪时,都面临开枪打其他两个人的哪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判断。
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必须要有开枪策略,而不是临时随机的开枪。
三个人的最优策略是怎样?
枪手甲:最优策略是先打乙。
因为乙对甲的威胁要比丙对甲的威胁更大。
枪手乙:最优策略是先打甲。
乙一旦将甲干掉,乙和丙将进行最后的对决,此时乙胜算的概率达到最大。
枪手丙:最优策略是先对甲开枪。
因为乙的枪法毕竟比甲差。
如果甲被干掉,丙再与乙进行对决,丙的存活概率也达到最大。
用数学精确计算三个火枪手的存活几率:
甲:24%(被乙、丙合射40% X 60% = 24%)
乙:20%(被甲射100% - 80% = 20%)
丙:100%(无人射丙)
结论是不是很奇妙?
丙没有任何危险,乙率先出局的可能性最大。
甲也相当危险。
举例:
南宋时期,蒙古军事实力最强,金国次强,南宋武力最弱,且三国之间均为世仇。
按照最优策略,南宋应该与金国摒弃前嫌,结为盟友,共同抵抗蒙古。
南宋选择与蒙古结盟。
结局是蒙古仅用2年灭金,46年后,蒙古灭南宋,统一中国,建立元朝。
如果南宋按照最优策略,首先与金联盟,虽然金还是有最大的概率率先灭亡,但蒙古也会元气大伤。
南宋在这段时间里,休养生息,苦练内功,很有可能实力超过实力严重受损的蒙古,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南宋执政者还是短视了。
再举例:
在俄乌冲突中,三方实力如下:
甲:欧美,最强。
乙:俄军,次强。
丙:乌军,最弱。
还有一个附加条件:
甲和乙之间不能直接动手,因为都有核武器。
甲最佳选择:
根据上面博弈论原则,如果直接参与冲突,属于第二惨。
所以甲不与乙直接冲突,更无需与丙冲突。
而是援助丙,让其实力接近乙。
乙与丙消耗,两败俱伤,甲得最大利益。
乙最佳选择:
根据博弈论原则,发生冲突,属于最惨的一方。
所以乙不能选择与甲或丙发生冲突,除非有绝对碾压丙的实力。
如果第一枪未能放倒丙,丙会选择与甲紧紧抱团,进入消耗战。
长期消耗战,最有利于甲,乙先被消耗殆尽,丙随后。
此时,乙应该要选择找到盟友,让自己实力大幅提升,与甲对等,远超丙。
此时乙对丙一战而溃之,最终与甲形成平衡。
丙最佳选择:
不打甲或乙,选择与乙和平共处,暗中与甲联盟,不断提升自己实力。
这也是不断消耗甲与乙的过程。
等待自己实力与甲或乙差不多对等后,自身安全就有保证,无需再决斗。
如果选择与甲联盟,就相当于把自己存活的希望完全寄托于甲,这是十分危险的。
02
前述中,有一个假定,就是甲乙丙三人都清楚地了解对手打枪的命中率。
但在现实中,每一方都会隐藏自己真正的实力,甚至刻意显弱。
这样就形成信息不对称,让其它方看不清真相,产生错误的判断,就有可能最终改变结果。
假如甲伪装自己,让枪手乙和丙认为甲的枪法最差。
在这种情况下,最终的幸存者一定是甲。
所以隐藏实力的对手最可怕。
假定甲乙丙三人互相不了解对手,现在用数学来揭示真相。
甲面临4种情况:
1.被乙射;
2.被丙射;
3.被乙丙射;
4.甲不被乙丙射。
以上概率均为25%。
计算3人的存活率:
甲存活率:31%。
被乙射:25% X 40% = 10%:
被丙射:25% X 60% = 15%;
被乙丙射:25% X 40% X 60% = 6%。
乙存活率:23%。
被甲射:25% X 20% = 5%;
被甲丙射:25%X20%X60% = 3%。
丙存活率:17%。
被乙射:25% X 40% = 10%;
被甲乙射:25% X 20% X 40% = 2%。
由此可见,在枪手互相不知道对手命中率的信息的情况下,命中率最高的枪手甲存活的几率最大,枪法最差的丙存活的可能性最小。
所以在对决中,知己知彼非常重要,如果盲目出击,实力越差,死的越快。
同时也可以看到,即使实力最强的甲,获得最后胜利的概率也远低于失败的概率。
结论就是:即使天下武功第一,也不能轻易选择与其他人群殴。
在俄乌冲突中,三方在实力不变、战斗意志不变的情况下,无论战术如何灵活,无论武器多厉害,丙都是最惨,乙也好不到哪里去,而甲也会元气大伤。
03
好了,经过第一轮战斗,无论之前是否知道他方战斗力,现在都已经相互知道了,进入明牌。
进入第二轮决斗。
在第一轮枪战后,丙有可能面对甲,也可能面对乙,甚至同时面对甲与乙,除非第一轮中甲乙皆死。
在俄乌冲突中,甲与乙皆死是不可能发生。
所以从第二轮开始,丙就一定处于劣势,因为不论甲或乙,他们的命中率都比丙的命中率为高。
这就是丙的悲哀。
命中率最差的丙玩些花样,是有可能在第一轮枪战中暂时获胜。
但是,如果甲乙在第一轮枪战中没有双亡的话,在第二轮枪战结束后,丙的存活的几率就一定比甲或乙为低。
第二轮枪战中,甲乙丙存活的几率粗算如下:
1. 假设甲与丙对决:甲的存活率为60%,丙的存活率为20%。
2.假设乙与丙对决:乙的存活率为60%,丙的存活率为40%。
结论:实力最差的在竞争中耍弄手腕能赢一时,但最终往往不能成事。
总结一下用严谨的数学计算展示了两轮枪战后,甲乙丙三方存活的概率:
第一轮:
甲射乙,乙射甲,丙射甲。
甲的活率为24%(40% X 60%),乙的活率为20%(100% - 80%),丙的活率为100%(无人射丙)。
第二轮:
情况1:
甲活乙死(24% X 80% = 19.2%)(实际不可能发生)
甲射丙,丙射甲,甲的活率为60%,丙的活率为20%。
情况2:
乙活甲死(20% X 76% = 15.2%)(实际不可能发生)
乙射丙,丙射乙,乙的活率为60%,丙的活率为40%。
情况3:
甲乙皆活(24% X 20% = 4.8%)
重复第一轮。
情况4:
甲乙皆死(76% X 80% = 60.8%)(实际不可能发生)
枪战结束。
由此可见,三方冲突如果实力不发生变化,冲突除了彼此削弱,毫无意义。
数学的最终计算结果如下:
甲的活率为12.672%。
(19.2% X 60%) + (4.8% X 24%) = 12.672%
乙的活率为10.08%。
(15.2% X 60%) + (4.8% X 20%) = 10.08%
丙的活率为75.52%
(19.2% X 20%) + (15.2% X 40%) + (4.8% X 100%) + (60.8% X 100%) = 75.52%
枪法最差的丙存活的几率依旧为最大,枪法较好的甲和乙的存活几率仍远低于丙的存活几率。
但这只是理想状态。
现实中,如果甲或乙有任何一方没了,丙也不会独存。
04
假定甲乙丙不是同时开枪,而是他们轮流开一枪。
丙的机会好于他的实力。
丙不会被第一枪干掉,并且他可能极有机会在下一轮中先开枪。
假定开枪的顺序是甲、乙、丙。
甲一枪将乙干掉后(80%的几率),就轮到丙开枪,丙有40%的几率一枪将甲干掉。
即使乙躲过甲的第一枪,轮到乙开枪,乙还是会瞄准枪法最好的甲开枪。
即使乙这一枪干掉了甲,下一轮仍然是轮到丙开枪。
如果开枪顺序是乙甲丙,结果一样,下一轮依然是丙开枪。
如果是丙先开枪,丙可以向甲先开枪,即使丙打不中甲,甲的最佳策略仍然是向乙开枪。
但是,如果丙打中了甲,下一轮可就是乙开枪打丙了。
所以丙的最佳策略是胡乱开一枪,只要丙不打中甲或者乙,在下一轮射击中他就处于有利的形势。
在博弈中能否获胜,不单纯取决于他们的实力,还有彼此之间的关系。
乙和丙实际上是一种联盟关系,先把甲干掉,至少是实力平衡,他们的生存几率都上升了。
乙和丙之中,谁更有可能背叛,谁更可能忠诚?
任何一个联盟的成员都会时刻权衡利弊,一旦背叛的好处大于忠诚的好处,联盟就会破裂。
在乙和丙的联盟中,乙是最忠诚的。
这不是因为乙本身具有更加忠诚的品质,而是利益关系使然。
只要甲不死,乙的枪口就一定会瞄准甲。
但丙就不是这样了,丙不瞄准甲而胡乱开一枪显然违背了联盟关系,丙这样做的结果,将使乙处于更危险的境地。
合作才能对抗强敌。
只有乙丙合作,才能把甲先干掉,或至少平衡。
如果乙与丙不和,乙或丙单独对甲都不占优,必然被甲先后解决。
现实中,乙试图拉拢丙,隔离开甲。
但丙选择与甲联盟,激烈对抗乙。
如此,丙最危险。
即使乙败走,下一步,甲就会奴役丙。
不相信?
看看三国。
初始,曹操势力最强,孙权次之,刘备最弱。
为了抵抗强大的曹操,孙刘两家只有联合起来,准备赤壁之战。
在赤壁之战中,孙权出力最多,刘备实际上没出多少力,但刘备通过这场胜利获得了发展。
三方实力逐渐平衡,曹操因此休战10年。
之后,刘备与孙权彼此不团结,只顾自己的利益,甚至对战。
没多久,刘备的蜀国就被曹操的魏国所奴役和吞并。
又不久,孙权的吴国也落得同样的下场。
而在俄乌冲突中,唯有各方平衡是最佳选择。
至于实力最差的丙,不懂得平衡的道理,或为棋子,或喧嚣一时,泯然众人矣。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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