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刘某家的牛被人毒死了6头!黑龙江哈尔滨,除夕前一晚,养牛户刘某睡觉后,家中突然停电,第二天早上,刘某到牛棚喂牛。怎么回事?昨天还好好的牛,时隔一晚,突然有2头牛死了不说,有6头牛还躺在地上,口吐白沫。
刘某向妻子打声招呼后,急匆匆地骑上摩托车,去请镇上的兽医。最后花了5000元,救回了2头牛,其余4头,兽医摊了摊手,表示无能为力。(来源:光明网)
一个晚上,怎么会突然死6头牛?刘某感觉到不对劲,便让兽医化验,自己先去查查监控,看看是不是有陌生人来过。
然而,监控什么都没拍到,因为前一晚根本不是停电,而是有人把电闸拉了,断了监控电源。
现场,留下一双用过的海绵制鞋套!此时,化验结果出来了,兽医告诉刘某,6头牛死因系毒鼠强中毒。
这一幕,让刘某想起去年发生的事情。原来,刘某家的牛,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投毒了。去年6月,他养的牛就被人投毒过一次,当时也死了6头。
自此之后,刘某便找人安装了监控,谁曾想到,监控没起到作用,被人投毒的事情,再一次上演。
是某人见自己的牛养得好,眼红,蓄意搞破坏,还是同行竞争,暗地里下黑手呢?刘某百思不得其解。
大年初四,距离牛被毒死的第4天,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刘某同村的村民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起初,陈某不肯承认,直到越来越多的证据摆在他面前,陈某沉默了一阵,如实供述了:“这事,是我和妻子一起干的”。
从法律上讲,陈某与妻子的行为,应当怎么定性?
1、陈某夫妇的行为,不构成投毒罪。
原因是2001年的时候,刑法修正案(三)就将“投毒罪”改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
之所以说陈某夫妇,不构成投毒罪,不单是罪名改了,主要原因是,此罪针对的是人,而非动物。
从刑法上讲,对一个人投毒(投放危险物质),涉嫌故意杀人罪,而非投毒罪,因为此罪针对的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对不特定的人投毒,才构成投毒罪。
2、陈某夫妇对牛投毒,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
调查显示,春节前,陈某妻子就买好了老鼠药。除夕夜这天,陈某拉断刘某家电源,切断其公共视频,陈某妻子则悄悄潜入刘某家牛棚,向喂料槽中投入拌有老鼠药的苞米杆。
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陈某夫妇二人主观上有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有对牛投毒的行为,两人的所作所为,符合故意破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司法解释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应当立案追诉。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达到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陈某夫妇的投毒行为,导致了刘某死了6头牛,再加上请兽医医治、化验等相关费用,经济损失高达20余万元。远远超过“数额巨大”的标准。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两人对刘某的牛进行投毒的行为,将面临3-7年的有期徒刑。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夫妇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陈某夫妇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呢?
原来,陈某也是该村养牛户,去年还在刘某家买过牛,结果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赔了不少,于是两人一直耿耿于怀,并预谋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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