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题是夫妻双方都非常关注的话题,许多报刊也开展了这方面的讨论,有些人认为夫妻之间不可以有保留,理由是:第一,夫妻是一家人,一家人相处应毫无保留;第二,夫妻之间是以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如有保留,说明缺乏信任感;第三,夫妻之间只有毫无保留,才能进一步加深理解,密切夫妻的关系。
有些人则认为,夫妻之间应该有保留,理由是:第一,夫妻虽是一家人,但作为个体来说,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都可以留一片属于自己的领地;第二,夫妻之间如果太一目了然了,就会失去对对方的吸引力;第三,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曾有一些重大的过失,如女性失身、男性有不良行为等,不被对方知道,对方就不会在意,一旦对方知道了,肯定会在心理上留下阴影,甚至使婚姻破裂。这种事例屡见不鲜。

说法不一,观点相左,到底是留还是不留?对这个问题,不能绝对化,要辩证地对待,不该留的不留,该留的必须留。关键是要把握住哪些该留,哪些不该留。
哪些应保留呢?一般来说,应把握这样几点:第一,留下的隐秘,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如有的女性结婚后,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富有情调,就故意把自己作姑娘时的美好事件保留下来,供自己调节心理生活时用,这就是平时所说的“私人抽屉”,也是个人的感情、人格独立。
第二,留下的隐秘一旦暴露很可能给对方造成很大伤害。这种内容最好深埋心底,因为婚前曾经有过的不愉快事情,有些是自己无知造成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已经对曾有过的过失进行了深刻的反省,有了正确的认识,而且已用良好的行为作了证明。因此,就不要把过去的不愉快经历讲给对方,让对方看过去丑陋的方面。有些不愉快甚至屈辱的经历是被动造成的,随着岁月的流逝,在自己心底已淡化,痛苦的一页已翻了过去,就不要再把它翻过来,自己已痛苦了一回,何必再和心爱的人一起痛苦,甚而会对心爱的人造成感情伤害呢?不把自己的痛苦带给别人,这实际上是一种美德,而不是欺骗,更不是不道德。
而那些对于增进夫妻之间相互了解、密切夫妻之间关系、使夫妻在人生道路上携手并肩、共度美好人生的心理内容,都可以在合适的情况下传递给对方。
爱情需要坦诚,但不需要绝对坦诚!
爱情需要保留,更需要有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