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后被送至酒店,后该女子因酒精中毒身亡,入住的酒店也被女子的家人告上法庭,称酒店未对醉酒女子进行登记及查验身份,放任他人将女子抬入房间。
事件发生在马鞍山,2020年8月31日晚,该女子与朋友到串串店饮酒吃夜宵,起初饮用啤酒,后有人拿出白酒与该女子共同饮用。
该女子在醉酒后,管某用其身份证在当地酒店开房,并于其他人将该女子抬入房间。但第二天凌晨5点,管某发现该女子口中有呕吐物,嘴唇发紫,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该女子死于急性乙醇中毒。
该女子的家人将管某等6人及该酒店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00余万元。法院认为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对其身份进行查验,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来源安徽商报)
【@法眼看法 】
从常理上来看,该女子的死亡是因为酒精中毒所致,并非酒店造成,也不存在因果关系。
但法院认为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判决其赔偿该女子9万多块钱,可谓是遭遇无妄之灾。
《侵权责任法规定》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宾馆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而酒店确实未对该女子进行身份查验等行为,未履行应尽法律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案也对所有的经营主体提了个醒,各经营主体应该按照法律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履行好自己注意义务,不仅对于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对自身权益维护百利而无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