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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赵女士去洗浴中心洗澡,脱光衣服后,突然发现对面的淋浴区走出一位男子,赵女士吓得呆在原地,可随后,又出来一名男子

作者:金塔融媒体中心

浙江宁波,赵女士去洗浴中心洗澡,脱光衣服后,突然发现对面的淋浴区走出一位男子,赵女士吓得呆在原地,可随后,又出来一名男子,由于赵女士当时一丝不挂,所以被两位男士看了个精光。

​随后,赵女士穿好衣服,连澡都没洗,便找到了洗浴中心的负责人讨要说法,洗浴中心负责人表示,由于案发时淋浴设备故障,所以两名维修师傅正在维修设备,但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没有及时提醒赵女士,现在愿意给赵女士赔礼道歉。

​面对洗浴中心的道歉,赵女士并不接受,赵女士认为,自己一个弱女子,被两个陌生男子看光了身体,精神遭到了极大损害,所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然而洗浴中心认为赵女士狮子大开口,遂拒绝赔偿,双方因为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赵女士一纸诉状将洗浴中心告到了法院。

​#普法行动#

​​孤身一人去洗浴中心洗澡,却突然冒出来两个大男人,赵女士的心情也可以理解,那么就本案而言,洗浴中心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呢?

​首先是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的约定,赵女士来洗浴中心洗澡时,与洗浴中心达成了一个服务合同关系,即赵女士支付对应的价款,洗浴中心除了提供舒适的洗澡环境外,还要保证赵女士基本的隐私问题得到保证。

​本案中,洗浴中心作为合同的一方,因为工作疏忽问题,导致赵女士的隐私权受到侵犯,所以洗浴中心存在履行合同瑕疵的问题。

​基于此,赵女士完全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时,申请必要的赔偿。

​其次是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1198条规定,商场、银行、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洗浴中心作为公共场所,在女浴池有工人修理的前提下,纵使没有专人值守,也应当设置专门的警示牌,可洗浴中心却因为疏忽大意,这些安全措施双双没有,所以洗浴中心存在明显的过错,必须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全额赔偿责任也有一定的限度,赵女士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错,但索要1万元确实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处理,洗浴中心决定赔偿赵女士精神损失费5千元。

​看到赔偿结果,有人认为赔偿过多,也有人认为赔偿合适,那么亲爱的读者,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宁波头条# #宁波#

浙江宁波,赵女士去洗浴中心洗澡,脱光衣服后,突然发现对面的淋浴区走出一位男子,赵女士吓得呆在原地,可随后,又出来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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