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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甯波,趙女士去洗浴中心洗澡,脫光衣服後,突然發現對面的淋浴區走出一位男子,趙女士吓得呆在原地,可随後,又出來一名男子

作者:金塔融媒體中心

浙江甯波,趙女士去洗浴中心洗澡,脫光衣服後,突然發現對面的淋浴區走出一位男子,趙女士吓得呆在原地,可随後,又出來一名男子,由于趙女士當時一絲不挂,是以被兩位男士看了個精光。

​随後,趙女士穿好衣服,連澡都沒洗,便找到了洗浴中心的負責人讨要說法,洗浴中心負責人表示,由于案發時淋浴裝置故障,是以兩名維修師傅正在維修裝置,但因為從業人員的疏忽大意,沒有及時提醒趙女士,現在願意給趙女士賠禮道歉。

​面對洗浴中心的道歉,趙女士并不接受,趙女士認為,自己一個弱女子,被兩個陌生男子看光了身體,精神遭到了極大損害,是以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

​然而洗浴中心認為趙女士獅子大開口,遂拒絕賠償,雙方因為賠償金額協商不一緻,趙女士一紙訴狀将洗浴中心告到了法院。

​#普法行動#

​​孤身一人去洗浴中心洗澡,卻突然冒出來兩個大男人,趙女士的心情也可以了解,那麼就本案而言,洗浴中心應當承擔哪些責任呢?

​首先是違約責任。

​根據《民法典》關于合同的約定,趙女士來洗浴中心洗澡時,與洗浴中心達成了一個服務合同關系,即趙女士支付對應的價款,洗浴中心除了提供舒适的洗澡環境外,還要保證趙女士基本的隐私問題得到保證。

​本案中,洗浴中心作為合同的一方,因為工作疏忽問題,導緻趙女士的隐私權受到侵犯,是以洗浴中心存在履行合同瑕疵的問題。

​基于此,趙女士完全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同時,申請必要的賠償。

​其次是侵權責任。

​根據《民法典》1198條規定,商場、銀行、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洗浴中心作為公共場所,在女浴池有勞工修理的前提下,縱使沒有專人值守,也應當設定專門的警示牌,可洗浴中心卻因為疏忽大意,這些安全措施雙雙沒有,是以洗浴中心存在明顯的過錯,必須全額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全額賠償責任也有一定的限度,趙女士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沒有錯,但索要1萬元确實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

​最終,經過法院調解處理,洗浴中心決定賠償趙女士精神損失費5千元。

​看到賠償結果,有人認為賠償過多,也有人認為賠償合适,那麼親愛的讀者,你們如何看待此事,歡迎留言、評論、交流。

​#甯波頭條# #甯波#

浙江甯波,趙女士去洗浴中心洗澡,脫光衣服後,突然發現對面的淋浴區走出一位男子,趙女士吓得呆在原地,可随後,又出來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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