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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鑫 |中短篇小说系列七:杰克·伦敦(11)《荒野的呼唤》

作者:赵鑫音乐剧
赵鑫 |中短篇小说系列七:杰克·伦敦(11)《荒野的呼唤》

赵鑫 |中短篇小说系列七:

杰克·伦敦(11)《荒野的呼唤》

第一节 进入原始

“巴克不看报,要不然他会知道有麻烦了;不光他自己,从皮吉特海峡到圣迭戈,海边每一条身强力壮、长着暖暖和和长毛的狗,都要遭难了。这都是因为人在北极的黑暗中找到了一种黄黄的金属,是因为轮船和运输公司正在大吹大擂这项发现。成千上万的男人正一窝蜂似的往北方奔呢。这些人需要狗,他们要肌肉结实能卖苦力、毛皮密实能挡风寒的大狗。”——“狗不看报”~画风清奇啊~

“巴克住在阳光灿烂的圣克拉拉谷地的一座大宅子里,人们都管这里叫米勒法官的宅子。”——“阳光灿烂”和后面的风雪严寒对比,“法官”代表的地位与下面的荒原对比。

“在这一大片土地上,巴克说了算。四岁的巴克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不错,这儿还有别的狗。这么一大片地方不可能没有其他的狗,可是他们都不顶用。······巴克可不是屋里狗和窝里狗。这片领地任他纵横驰骋。······因为他是王。在米勒法官的地界,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下爬的,统统归他管,连人也不例外。”——本来地位尊崇。

“他的父亲艾尔莫是一条圣伯纳德种巨犬,从前一直不离法官左右。巴克注定要追随父辈的辉煌。他体型不算太大——体重不过一百四十磅,只因为他母亲谢普是苏格兰牧羊犬。尽管如此,一百四十磅的体重,外加养尊处优的威严,足以让他显露出堂堂正正的王者风范。从小到大的四年间,他一直过着优裕的贵族生活。虽然像坐井观天的乡绅一样,他有点自大、甚至是刚愎自用,但是他到底没有沦为一条光知道吃的屋里狗。狩猎一类的户外运动使他赘肉不生,筋骨强劲;“爱好嬉水也成了他滋补健身的一剂良药,这在所有热衷冷水浴的物种身上都是屡试不爽的。”——进一步表明他的不凡。

“巴克不看报,也不知道园丁助手曼努埃尔是一个人面兽心的家伙。曼努埃尔有一个无可救药的嗜好——爱玩中国式赌博,赌起来还有一个改不了的毛病:一条道走到黑;这让他没法不栽跟头。一条道走到黑要有大钱,可是凭一个园丁助手的收入,让一个老婆和一群孩子糊口很不容易。”——狗王的命运被一个卑鄙赌徒改变了。

“巴克忘不了曼努埃尔成了叛徒的那个晚上。‘怎么也不包一包就交货啦。’陌生人很粗鲁。曼努埃尔用双股的粗绳子在项圈下套住巴克的脖子。‘一绞紧,他就喘不上气来了。’陌生人嘟嘟囔囔地接受了。

“巴克不失尊严地默许了那根绳子。这件事有点不同寻常;可是他已经学会信赖熟人,因为他们超越自己的智慧而信赖他们。当然,在绳子递到陌生人手里时,他还是威胁地叫了一声,这只不过暗示他不大高兴,他自信这暗示是管用的。谁想,那条绳子勒紧了脖子,让他喘不上气来。他勃然大怒,刚要扑过去,那人却紧紧掐住他的脖子,熟练地把他掀翻在地,毫不留情地收紧了绳子。巴克狂暴地挣扎,无助地喘着粗气,舌头耷拉下来。长这么大,还从来没人对他下过这样的毒手,他也从来没有发过这么大的火。他渐渐没了气力,两眼发黑。那两个人把他弄上火车,扔进行李车厢时,他早已不省狗事了。”——唉,这个过程~

“再醒来时,他恍惚觉得自己是在一辆摇摇晃晃的车子里面,舌头生疼。听到火车头过岔道口时刺耳的汽笛声,他才明白自己在什么地方。他经常随法官出门,却从来没有尝过蹲行李车的滋味。他睁开眼睛,喷出两道难以遏制的怒火,就像一位被绑架了的君主。那人跳过来要掐他的脖子,却被他抢了先手。他一口叼住那人的手,直到又被勒得昏过去才松口。”----英勇。

“巴克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他满腔愤怒,在箱子里挨到天亮。他不明白这都是怎么回事。······但是他隐隐约约预感到大祸临头,心里觉得憋闷。这天晚上,只要小屋的门吱嘎一响,他就腾地站起来,······每次巴克满心欢喜的叫声还没出口,就化作狂暴的咆哮。”——描写状态。

“从此,他和这个囚笼就不断地倒手。······最后送上了一趟快车。火车头呜呜叫着,拉着这趟快车走了两天两夜;这两天两夜巴克水米没有粘牙。······他们一会儿汪汪地学狗,一会儿喵喵地装猫,一会儿又扑腾胳膊学鸡叫。巴克知道这场面实在恶心,这越发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他的愤怒一浪高过一浪。······在他心中煽起了狂暴的怒火。这种虐待绷紧了巴克极其敏感的神经,他浑身燥热,口干舌焦,肿痛难忍。”——路上备受折磨。

“只有一件事让他高兴:那条绳子不在脖子上了。······他们再也拴不上另一根绳子了。他早打定了主意。······他变成了两眼通红的狂魔,即使法官大人看见他,恐怕也难认出来了。”——然而等待他的没有那么简单······

“那人冷冷一笑,拿来了一把斧头和一根大棒。······抬箱子进来的四个人马上散开,各自在墙头上找到安身之处,等着看热闹。巴克在快要散架的箱子里乱扑乱撞,又撕又咬。外面的斧子砍到哪里,他就扑向哪里。他吼着,嗥着,迫不及待地要冲出牢笼,而红衣人正不动声色,动作坚定地要把巴克从笼里放出来。‘好了,你这个红眼鬼。’那人说。他把箱子劈开一条大缝,让巴克钻得出来,便扔下斧头,把大棒换到右手。这时的巴克真是红了眼。他鬣毛倒竖,满嘴喷着白沫,两眼通红,冒着凶光,使出全身的力气,带着两天两夜被囚的怒火跳将起来,向那人扑去。还没咬到,巴克就在半空中蓦地挨了一下,这一下就击溃了他的攻势;他疼得上牙直打下牙,打了个滚,侧背朝下,摔在地上。长这么大,巴克从没挨过棍子,也不知道棍子的滋味。他刚出口的吠声变成了一阵尖叫,站稳脚跟又跳了起来,却再次被打翻在地。这一次他知道大棒的厉害了,可还没有被挫了锐气。他一次次冲上去,又一次次被打回来,一连挨了十几棒。”——会不会给打坏了······

“后来,一记重棒打得他头昏眼花,虽然他挣扎着爬了起来,却再也扑不动了。他晃晃悠悠,七窍流血,漂亮的毛皮溅上了血沫,弄得到处都是。这时,那人走上前来,照准他的脸狠狠一击。巴克挨了无数次打,哪一次也没有这一下厉害。他像狮子般大吼一声,又扑了上去。那人把大棒换到左手,腾出右手来不慌不忙扼住了巴克的下巴颏,往下一拧,再往后一拧。巴克被拧得在空中转了一圈半,一头栽到地下。他最后扑了一次。那人使出深藏不露的一记损招,把巴克打得蜷缩着身子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这些得是亲眼看过才写得出来吧。

“巴克有了知觉,却没了力气。他就在被打倒的地方趴着,眼睁睁地看着那红衣汉子。······‘好了,巴克老弟,’他和颜悦色地说,‘咱俩刚才闹了点小矛盾,最好别记仇。你我各有几套本事,都已经明白了。当一条好狗吧,好狗有好报。要是放着好狗不当,我敲出你的下水来。听明白了?’”——巴克能听懂?

“他拍拍自己刚刚痛打过的巴克的脑袋,一点儿也不害怕。那人摸着摸着,巴克的毛不由自主地乍了起来,可是他忍着没有反抗。那人端来水,巴克就没命地喝;那人拿来生肉,巴克接着他的手一块接一块地狼吞虎咽。”一打一哄,这么就驯服了?

“巴克明白自己是让人打了,但是他没有消沉。这次他全明白了:面对手执大棒的汉子,你一点儿办法都没有。他吸取了教训,在以后的岁月里刻骨铭心的教训。那条大棒给他启了蒙,让他粗通了强者为王的道理,这个道理他接受了一半。生活的现实露出了残酷的一面,他毫不畏缩地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同时又用本能所唤醒的全部精明来应付。”——聪明。

“日子一天天过去,一条又一条狗被带了进来。有笼子里关着的,有用绳子拴着的;有逆来顺受的,也有像他当初那样暴跳如雷的;巴克眼看着他们一个个被红衣汉子治得服服帖帖。旁观一幕幕残忍的表演,教训一点点深入巴克心中。一个手执大棒的人的一言一行都是法律,对这样的主子必须服从,但不一定要献媚。他看见过好多挨打的狗舔着那汉子的手摇尾乞怜,但巴克自己在这一点上问心无愧。他也见过一条狗既不献媚也不顺从,结果在决定统治权的斗争中丢了性命。”——这简直就是隐喻。

“不时有陌生人来,他们神色各异,花言巧语、脸红脖子粗地和红衣汉子说话。钱过了手,陌生人就牵着一条或者几条狗走了。巴克想知道那些一去不回的狗到哪儿去了,更为自己的前途担心;每一次落选,他都觉得心情舒畅。终于轮到巴克了。”——心态。

“‘乖乖!’他看到巴克,眼睛一亮,叫了起来,‘这狗真他妈的棒!啊?卖多少钱?’······佩劳懂行,一眼就看出巴克是千里挑一的狗——‘简直是万里挑一呀。’他琢磨着。——侧写巴克的杰出。

“巴克和科莉在“纳华”号甲板上望着西雅图渐渐远去,这也是他们留在温暖南方的最后目光。······佩劳是个皮肤黝黑的法裔加拿大人;弗朗索斯是个混血的法裔加拿大人,皮肤更黑。······渐渐地,巴克虽然不喜欢他们,却真心实意地尊重起他们来。他很快看出,佩劳和弗朗索斯人很正直,断事沉着公道;他们深通狗性,狗甭想蒙他们。”——命运彻底转折。

“在‘纳华’号的底舱,巴克和科莉见到了另外两条狗。一条是雪白的斯匹次卑尔根大狗,他先是被一个捕鲸船长带出来,后来还跟一支地质考察队到过无人地带。他见面三分奸笑,其实是笑里藏刀。比方说,第一顿饭他就偷了巴克的口粮。巴克正要冲过去找他算账,弗朗索斯的鞭子便抖响了,一鞭子抽到了肇事者身上;可是巴克能找回来的只有骨头了。巴克认定弗朗索斯讲公道,他在巴克心目中的地位从此上升了。”----以写人的方式写狗,狗和人的界限模糊了。

“另外那条狗不套近乎,不答理人,也不偷新狗的东西。他是个孤僻的家伙,明明白白地对科莉示意:他就想自个儿待着,假如不让他自个儿待着,可别怪他不客气。他的名字叫‘戴夫’,戴夫吃了睡,睡了吃,剩下的时间打哈欠,除此之外对其他任何事情一概不感兴趣。‘纳华’号穿过夏洛蒂皇后海峡时,像着了魔似的被抛上抛下、团团打转,那时巴克和科莉兴奋得要命,吓得半疯半傻;戴夫还是无动于衷,他厌烦地抬起头来,给了他们一个曾经沧海式的眼神,打个哈欠又睡着了。”——狗的性格各异,写得很好。

“一天早晨,桨叶终于安静下来,“纳华”号上弥漫着一股不安分的气息。巴克和其他的狗都知道要有变故了。弗朗索斯牵着他们上了甲板。刚踏上冰冷的舱面,巴克的爪子就陷在软乎乎、好像泥一样的白东西里面。他打个喷鼻,跳了开去。更多的白东西还在半空中往下落。他抖开一些,身上却又沾了很多。他好奇地闻闻,又伸出舌头舔了舔。这东西像火一样灼人,刚一入口,马上就没了。他有点纳闷,又试了试,还是一样。旁边的人哄笑起来,他不好意思,又不知道怎么回事,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雪。”——写第一次见到雪,很有质感。

补注:读小说时不知道,读完再了解其人时,才发现杰克·伦敦对大陆和大陆人民极不友好,发表的《黄祸》、《前所未有的入侵》等惨无人道的文字,对我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因其在年仅四十岁时死于吸毒过量,已经没有机会向我们郑重道歉。这样的大作家的公开言论,无疑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给我们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即使郑重道歉,也是无法弥补的!对于要不要发这一系列关于他的读后感,也纠结了好久。如果一棒子打死,也太绝对化、太没有气度了。好的作品,还是要学习,但邪恶残忍的言论,务必坚决严正反对!所以在每一篇读后感末尾,都加上这条补注,望读者可以明辨是非,综合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