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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丧礼和葬礼分别是怎样的?

中国古代的丧礼和葬礼分别是怎样的?

人将死时叫做“属纩(zhǔ kuàng)”(《礼记·丧大记》)。属是放置的意思,纩是新絮。(这里絮指的是蚕吐出的丝绵,不是我们今天概念的棉花。)新絮很轻。据说古人把新絮放在临终的人的口鼻上,试看是否断气。这不一定成为风俗,至多也只是个别地方的风俗罢了,但是“属纩”却成为临终的代称。

古人初死,生人要上屋面向北方为死者招魂,这叫作“复”,意思是招唤死者的灵魂回复到身体。复而不醒,然后办理丧事。

古人死后,要给他沐浴。这在《礼记·丧大记》里有记载。这个风俗持续到后世。《晋书·王祥传》记载王祥将死戒其子曰:“气绝但洗手足,不须沐浴。”可见一般人死后是要沐浴的。

死后有“敛”(殓)的仪式。有小敛,有大敛。小敛是给尸体裹上衣衾(qīn),越是贵族,衣衾越多。大敛则是把尸体装进棺材。敛时死人口里须饭含,所以《战国策·赵策》讲到“邹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饭是把米放在死者口里。含又写作琀〈hán〉,是把玉放在死者口里。)

入殓后,停丧待葬叫做“殡(bìn)”。《论语·乡党》:“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孔子的意思是说:“就在我家里停柩(jiù)吧!”《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这是说把晋文公的灵柩送到曲沃停丧,还不是葬。据《春秋》《左传》,次年四月才葬晋文公的。后世所谓出殡是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去。

贵族出葬时还有许多排场,这里没有必要叙述。

送葬的规矩是白衣执绋(fú)。绋是拉柩车的绳子。执绋的原意是亲友们帮助拉车,实际上只有形式。后来出殡,在送殡人的行列两旁拉两根带子,那就是执绋的遗制。

挽歌据说最初是挽柩的人唱的。古乐府相和曲中的《薤(xiè)露》、《蒿(hāo)里》都是挽歌,陶渊明有《挽歌诗》三首,后世的挽联就是从挽歌演变来的。

下面说到葬。

上文说过,殷代奴隶主有人殉的制度。后世知道人力可贵,改以“俑”来代替。俑是人偶,有木俑、土俑。后来孔子还反对用俑,孟子说:“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孟子·梁惠王上》)

从殷代到战国,统治阶层还把生前使用的车马带到墓里去。其他随葬的物品是多方面的,包括青铜制的饮食器、兵器、乐器等,玉制、骨制的装饰品以及其他什物。越是贵族,随葬品就越多越精美。也有一些专为随葬而做的“明器”(伴葬的器物)。汉代日常生活中的东西被仿制成陶土模型随葬,明器的象征性就更加明显了。(“明器”原写作“冥器”。“冥器”字面意思就是“随葬品”。)

上古贵族统治阶层的墓里大多有槨(guǒ)(椁),椁是外棺,主要是用来保护棺材的,有的竟有三四重之多。《论语·先进》说,孔子的儿子孔鲤死后,“有棺而无椁”,可见椁不是一般人所能具备的。

以上所说的只是贵族士大夫的丧葬,至于庶人的丧葬,那完全是另一回事。即使是最节俭的丧葬,对于“匹夫贱人”来说,已经是“殆竭家室”。庶人死了至多只能“稿葬”(草草安葬),如果遇着饥荒的年头,就只好饿死以填沟壑了。

《礼记·檀弓上》说:“古也墓而不坟。”根据现代田野考古工作报告,我们知道殷代和西周的墓都还没有坟堆,后来在墓上筑起坟堆,主要是作为墓的标志,其次是为了增加盗墓的困难。

先秦文献有合葬的记载。例如《诗经·王风·大车》说:“死则同穴。”《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将其父母合葬于防。现代田野考古发现一座战国墓中有一椁两棺的结构,考古工作者认为,夫妇合葬的普遍流行是西汉中叶以后的事。《孔雀东南飞》说:“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植梧桐。”仲长统《昌言》说:“古之葬者,松柏梧桐以识坟也。”这风俗也流传很久。

关于丧服,留到下文“宗法”里讨论。

这种瓶子过去学界通常定名为“小口尖底彩陶瓶”,用作汲水器(日常生活中取水用的瓶子)。学界认为瓶子之所以做成这个怪形状,是空瓶置入井中后它会自动平倒下,瓶口落到水面,方便井水灌注进瓶里;等瓶中的水灌满,瓶子则会自动恢复成竖直状态,利于从井中提出。瓶子的尖底还有利于它的放置:尖底可以很方便地插在松软的土中。

问题在于,新石器时代的人基本上还不会打“井”,他们主要是从河里汲水,而这种瓶子从河里汲水几乎没有任何优越性;当时日常住所的泥土地面在生活中被往返地踩来踩去,会导致“地面固化”。尖底瓶在固化的地面上竖直放置稳当的困难程度显而易见:泥土“松软”到可以插得住这种瓶子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学界将它解释为日常生活取水的汲水器是错误的。

这种小口尖底瓶在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看上去很多,但绝大多数都是残碎的,能选出典型完整的标本很少。小口尖底瓶的出土数量和分布等性质说明它们并不是大量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器,而更像是一种和宗教或祭祀有关的器物。苏秉琦认为,小口尖底瓶具有“神器”的性质,为神职人员所专用。

其实这个瓶子应该被定名为“酉瓶”。“酉”在甲骨文中写为“ ”或“ ”,它象征一种小口尖底的酒器的形状,引申有“酒”的意思。《说文》也说:“酉,就也。八月黍(shǔ)成,可为酎(zhòu)酒。”酎,《说文》上说:“酎,三重醇酒也。”酎是用糖度高而酒精度低的醴(lǐ)代替水,加到米和酒曲中制成的重酿酒。重酿酒的酒精浓度最高能达到10%。《说文》对于“酉”字的解释是说:酉就是八月成熟的黄黍做成的重酿酒。酉是“酒”和“尊”的本字。后来“酉”被借用去表示天干地支,为了区别,人们在“酉”字旁边加上“水”的偏旁,这就是“酒”,而表示盛酒器则是在“酉”旁边加上了一双捧着酒的手“ ”,这就是“尊”。商周青铜礼器里非常重要的一类就是作为盛酒器的尊。

酉瓶就是酒瓶。仰韶文化的酉瓶是被专门用来装酒的“神器”。

仰韶文化马家窑类型这件酉瓶出土时表层被土灰色“水锈”覆盖,看不到花纹。发现它的农民在“文化大革命”中一直用它来装机械润滑油,挂在自家屋檐下,修拖拉机、脱粒机用了三年,瓶子居然未漏未破。这件酉瓶1974年被陇西县文化馆征集。甘肃省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后来用稀释的醋除去了它表面土灰色“水锈”,器表墨线描画的水涡纹才显露出来。

仰韶文化马家窑类型这件酉瓶现在被评定为一级文物。文物定级这个结果也可以从侧面说明,出土的器形完整、纹饰精美的酉瓶标本是非常少的。

匕,意思是汤匙,与鼎相配合使用。鱼鼎匕应该是战国时期代国的器物。从铭文看,与这件匕相配的鼎应是烹鱼的鼎。

鱼鼎匕的铭文为:

“曰:诞有昏人,坠王鱼鼎。曰:钦哉,出游水虫。下民无智,参蚩(chī)尤命。薄命入羹,忽入忽出,毋(wú)处其所。”

这段铭文意思是:从前有个糊涂人,掉进王的烹鱼鼎。他说:要小心哦,你们这些到处游荡的水虫。底层民众无知,你们且看蚩尤的下场。到时候被扔进烹鱼鼎里随着开水一会儿浮上来,一会儿沉下去,没有好下场的。

在西汉时的马王堆汉墓帛书的《天文气象杂占》中,有一幅彗星图下的文字为:“蚩尤旗,兵;在外,归。”意思是说:天上出现彗星蚩尤旗,有战祸发生。如果你在外,赶快回家(以避免受兵战伤害)。

而位于浙江的良渚(zhǔ)文化(新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5000年)中的典型器物玉镯,在元人朱德润编著的《古玉图》中被叫做“蚩尤环”。也就是元代的民间传说以为,这个良渚文化玉镯上四个兽首表现的是蚩尤的头像。古代文献记载蚩尤化为各种异兽,如龟足蛇首(《述异记》)、水兽之形(《苏氏演义》),等等。马王堆出土的两幅T型帛画中,画面最下方力士脚下所踩的、像是螭虬(chī qiú)之类的异兽应该就是蚩尤。

黄帝战蚩尤是史前文化中非常重大的事件,即使没有文字,口耳相传,这个故事仍以各种面貌融进了文字形成以后的中国历史文献中。

在1973年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中,我们也见到了黄帝战蚩尤的故事。这就是西汉时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文中《十六经》中的一段:

“黄帝身遇蚩尤,因而擒之。剥其▉革以为干侯,使人射之,多中者赏;翦其发而建之天,名曰蚩尤之旌(jīng);充其胃以为鞠(jū),使人执之,多中者赏;腐其骨肉,投之苦醢(hǎi),使天下人唼(shà)之。上帝以禁。帝曰:毋犯吾禁,毋流吾醢,毋乱吾民,毋绝吾道。犯禁,流醢,乱民,绝道,反义逆时,非而行之,过极失当,擅制更爽,心欲是行,其上帝未先而擅兴兵,视蚩尤共工,屈其脊,使甘其窬(yú),不死不生,慤(què)为地桯(yíng)。帝曰:谨守吾正名,毋失吾恒刑,以示后人。”

这段让人吃惊的话的意思是:黄帝和蚩尤在战场上交锋,黄帝把蚩尤抓住了。黄帝叫人剥下蚩尤的皮做成一个靶子,叫大家射,射中多的人有奖赏;黄帝剪下蚩尤的头发挂在天上,把它叫做“蚩尤旗”;黄帝又把蚩尤的胃填满干草做成一个球让大家踢,能用脚掂球最久的人得奖赏。(按:这说的就是所谓“蹴〈cù〉鞠”。往最通俗里解释,它是古代的“足球赛”。)黄帝还把蚩尤的骨肉制成肉酱,混合到苦菜酱里,命令所有的人都来分吃。黄帝在天下颁布禁令,黄帝说:禁止触犯我的律令,禁止不吃我分给你们的人肉苦菜酱,禁止扰乱我的民心,禁止不按我的路子去办。如果触犯禁令,如果偷偷倒掉人肉苦菜酱,如果扰乱民心,如果不听我的话,如果不守规矩时限,如果知道错还犯,如果越过界限,如果私自改动制度图自己快活,如果你想怎样就怎样,如果我还没颁布命令而你们擅自用兵,你们且看蚩尤的下场:他俯首做奴隶,他得吃自己的粪,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在地底下给我做垫脚石!黄帝说:你们都要谨慎遵从我,不许触犯我定的刑律,以示后人。

由此我们知道,所谓黄帝“垂衣裳而天下治”的礼制起源真相,原来不过如此。人们往往不能容忍远古圣贤时代有暴力的记载,所以这段文字在汉代以后散佚也不奇怪。

至于蚩尤指的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部族;指的是(位于今山东的)东夷部族,还是(位于今湖南的)苗蛮部族之类的问题,都还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澄清。

这件西汉时期的铜矛形制诡异。矛的刃部平面呈等腰三角形,两侧的刃后端接近柄的位置上各吊一个被反剪双手的青铜裸体男子。铜人头上梳椎髻,表现的或许是受刑战俘发髻垂散后的形象。

出土这件铜矛的墓葬级别非常高。这个墓里还出土有一枚黄金铸制的蛇钮印章,印章上凿有“滇王之印”四个字。这说明吊人铜矛的持有者是滇国国王一级的人物。吊人铜矛是滇国国家政治权力的象征之一。

多数学者认为曲沃北赵村六三号墓的墓主人是第八代晋侯(穆侯)的次夫人(小老婆)。墓中还出土有一件“杨姞(jí)壶”,说明墓主人未嫁之前是杨国的姞姓女子。这也是曲沃九代晋侯墓中惟一一个以妾的身份入葬晋侯墓地的墓主人。在西周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下,六三号墓的随葬品规格远超穆侯的正房夫人,甚至也超过了穆侯本人,给后人带来无穷困惑。

古人用玉比喻人的美好品格,温润表示仁,表里如一表示义,声音清越表示智,等等。西周的组玉佩是用来约束人行走仪态的。组玉佩挂在身上,行走时却不能发出玉相撞的声响。(玉是比较脆的材料,撞击容易碎裂。所以国人说玉害怕“惊”“跌”“撞”。)级别越高的人,身上的组玉佩就越长,行走时的步子就越小越缓和雍容。这套组玉佩长约150厘米,据此估计佩戴者的身高起码在175厘米以上,身材高大。佩戴时组玉佩会从脖子一直悬至脚踝(huái),相应地,佩戴者在走路时也就必须行止温文端庄。组玉佩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人当如美玉,不是发不出声音,但是绝对不可以轻易地发出声音;一天到晚丁零当啷不断发声的人,无异于“驴骡犊特”,是不值得别人尊重的。

这件组玉佩的佩戴方法是用丝带将组玉佩挂在脖子上。到了东周,组玉佩改为系在腰间,不再往颈部套了。

曲沃北赵村六三号墓和八号墓(墓主晋献侯)中许多玉器都是当时的旧玉。我们从这些玉器上还可以看到残留的商代晚期的纹饰。这说明有些商代的玉器被历代晋侯收藏,并改装、改造成了他们自己平时戴的组玉佩。

大陆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了往死者口中放口含物的做法。到周代,除了往死者口中放置谷物外,还流行用玉作口含物。琀,就是放入死者口中的玉。《仪礼》上说,人死后不久就要给死者“楔(xiē)齿”,就是往他上下牙里塞几个楔子,以防止尸体僵硬后牙齿紧闭无法进行饭含。旧时通常亲属是在人死的当天就为他沐浴(洗澡),洗完澡立刻进行饭含,饭含完成后才是给死者穿衣服的“敛”。

汉代玉琀一般都是玉蝉,也就是玉知了。古人认为蝉靠喝露水生活,又能蜕壳,是一种高洁并具备再生能力的生物。玉琀蝉在死者口中代表他的舌头,赋予死者在幽冥世界中永不丧失的言辩能力。

汉代还有一种玉蝉是玉佩蝉,是活人身上挂的玉佩。一般死人嘴里的玉琀蝉都是薄片圭(guī,是一种上尖下方的玉版)形的,而汉代活人身上挂的玉佩蝉都是相对而言更厚、更立体的圆雕。不论是汉代哪种玉蝉,其雕刻刀工的圆熟老辣以及线条的锋锐张力都是后仿者难以企及的。如今古玩市场上销售“汉玉蝉”者遍地开花,真品数量却连千分之一都不到。

刘焉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儿子。刘焉墓出土的这件玉琀蝉是中国所有出土汉代玉琀蝉中最精美的,其美质良工在全世界所有博物馆藏品中都罕有其匹。这件玉蝉用新疆顶级羊脂白玉料制成。它通体洁白晶莹,其温润半透明感之重超乎常人想象,几乎可以带给人震撼的窒息。玉蝉身体线条尖颖方正,所有转弯处却又都圆洁轻灵。这件俊逸挺拔、刚柔并济的鬼斧神工之作如果拿到手中,玉蝉光滑轻巧,简直就是振翅欲飞。

袁安碑立于东汉永元四年(公元92年),明代万历年间出土于河南偃(yǎn)师。后来它被移到偃师西南辛村东牛王庙做成石案,字面向下,慢慢也就无人知晓了。1929年初,牛王庙改成辛村小学。1930年夏天,小学里一个小孩钻到校内石案下避暑,发现石案下有字,袁安碑才得以重为世人所知。

1938年抗日战争中,袁安碑再次下落不明,直到1961年8月,才在河南偃师扒头乡政府院内被发现。袁安碑现存于河南省博物院。

袁安碑字体遒美流转,飘逸圆融中尽显端庄正大,是汉代篆书碑刻中书法水平最高的。

袁安碑正中有一个孔,这个孔叫做“穿”,它是下葬时用来穿辘轳(lùlu,意思是木头滑轮)将棺牵引下放到墓室中去的。汉代结束以后的碑上,都是没有“穿”的。

丧服

丧服是居丧的衣服制度。由于生者和死者亲属关系有亲疏远近的不同,丧服和居丧的期限也各有不同。丧服分为五个等级,叫做五服。五服的名称是斩衰(cuī)、齐衰、大功、小功、缌(sī)麻。下面根据《仪礼·丧服》篇所记,分别加以叙述。

斩衰(缞,读cuī)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凡丧服上衣叫衰(披在胸前),下衣叫裳。衰是用最粗的生麻布做的,衣旁和下边不缝边,所以叫做斩衰,斩就是不缝缉的意思。子为父、父为长子都是斩衰(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也是斩衰),妻妾为夫、未嫁的女子为父,除服斩衰外还有丧髻,这叫“髽(zhuā)衰”。斩衰都是三年丧(实际上是两周年)。

齐衰次于斩衰,这是用熟麻布做的。因为缝边整齐,所以叫做齐衰。《仪礼·丧服》篇载齐衰分为四等:(甲)齐衰三年,这是父卒为母、母为长子的丧服;(乙)齐衰一年,用杖(丧礼中所执的),这叫“杖期(jī)”,这是父在为母、夫为妻的丧服;(丙)齐衰一年,不用杖,这叫“不杖期”,这是男子为伯叔父母、为兄弟的丧服,已嫁的女子为父母,媳妇为舅姑(公婆)、孙和孙女为祖父母也是不杖期;(丁)齐衰三月,这是为曾祖父母的丧服。

大功次于齐衰,这是用熟麻布做的,比齐衰精细些。功,指织布的工作。大功是九个月的丧服,男子为出嫁的姊妹和姑母、为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都是大功,女子为丈夫的祖父母伯叔父母、为自己的兄弟也是大功。

小功又次于大功,小功服比大功服更精细,是五个月的丧服。男子为从祖祖父(伯祖父、叔祖父)、从祖祖母(伯祖母、叔祖母)、从祖父(堂伯、堂叔)、从祖母(堂伯母、堂叔母)、从祖晜弟(再从兄弟)、从父姊妹(堂姊妹)、外祖父母都是小功,女子为丈夫的姑母姊妹,为娣妇姒妇也是小功。

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比小功服更精细,丧期是三个月。男子为族曾祖父,族曾祖母,族祖父,族祖母,族父,族母,族兄弟,为外孙(女之子),外甥,婿,妻之父母,舅父等都是缌麻。

以上是礼经上所记的一套丧服制度。这套制度在当时虽然不见得全部实行,后世的丧服丧期虽然也有所改变,但是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三点:

第一,在丧期中可以看出重男轻女的情况。妻为夫居丧三年,夫为妻服丧只有期年。明代以前,如果父亲还在,儿子为母亲居丧也只是齐衰而不是斩衰。

第二,在丧服中又可以看出嫡庶的分别甚严。庶子为嫡母服丧三年(明代以后,庶子为自己的母亲也服丧三年),但是嫡子不为庶母服丧,后来改为期年丧。长子长孙在服丧中很重要。在丧制中有所谓“承重孙”,就是由于嫡长子已死,应由嫡长子的儿子承担丧祭(和宗庙)的重任。又有所谓“承重曾孙”,承重孙或承重曾孙在讣(fù)闻(讣告)中名字是列第一位的。

第三,在丧服中明显地表现了血统亲疏的等级。因此,习惯上以五服以内为亲,五服以外为疏。《尔雅·释亲》:“族父之子相谓为族晜弟,族晜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注:“同姓之亲无服属。”这就是说,族兄或族弟的儿子相互间已经没有丧服的关系,只有同姓的关系了。

古人讲到亲戚关系时,常常用丧服来表示亲疏远近。例如李密《陈情表》:“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僮。”又如杜甫《遣兴》:“共指亲戚大,缌麻百夫行。”在这种情况下,期功缌麻并不指的是丧服,而指的是亲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