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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在幼儿园午睡时呕吐死亡,家属索赔160万!法院判了

来源:楚天都市报

极限记者周浩

一个五岁的男孩在幼儿园打盹。

突然呕吐,

他在被送往医院后死亡。

最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最终被判决,

并公布了民事判决书。

法院认定

除了幼儿园应该犯的错误,

父母的错误和疏忽也是重要的因素。

裁判办公室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冯毅诺(化名)出生于2012年,自2016年起一直在广州一所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学习。2018年9月11日,冯毅诺正常上学。当天中午12点左右,冯亦诺在幼儿园的卧室里吃了午饭,那里有一位男老师和两位女老师。其中一位女老师一直坐在冯毅野旁边。

冯伊诺躺下大约一分钟,身体开始显得奇怪,几秒钟后有呕吐物溢出。当女老师发现时,她站起来,试图抬起头,但试图把他拉起来,但没有成功。之后,女老师离开了卧室,冯毅诺独自一人在床上,男老师在场时责骂其他孩子离开,但没有和另一位女老师一起上前帮忙。

老师离开后不到30秒,她和一名女护士一起进入卧室,女护士救出了男孩。之后,幼儿园打了两通紧急电话。十多分钟后,冯被带到了健康室,在那里她继续被护理人员救出。大约五分钟后,他被汽车送往医院,但在获救后死亡。从冯亦诺的出现,到医院治疗,历程约23分钟。

2018年9月20日,当地法医实验室发现阿苏因吸入呼吸道异物(胃内容物)致死急性呼吸功能障碍。

事发后,冯毅诺家长认为,儿子呕吐时,值班老师未能及时发现,发现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错过了抢救的最佳时机,导致儿子呕吐吸入呼吸道,窒息死亡,治疗明显不当。他的父母起诉一审法院,要求赔偿超过160万美元。

根据病历,冯宜诺从小就生病,曾多次住院,有病史和严重的呼吸道疾病,但他的父母一直采取隐瞒的态度,没有如实告知幼儿园。

2019年1月,一审法院裁定幼儿园应支付91万元以上的赔偿金。2019年10月,广州中央法院以案件基本事实不明、判决依据不充分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同年11月,一审法院重新开庭。双方均未就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案于2020年12月1日开庭后,法院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案件。在二审期间,双方均未提供新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经审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事实为明确审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属于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伤害的,由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事发时,在场的教师均未能采取合理有效的救助措施。从验尸官的报告和专家的意见中可以得出结论,该男孩出生时超重,患有呼吸系统疾病和发热性惊厥史,他的肥胖和呼吸系统疾病是因呕吐吸入胃内容物而引起的窒息病症。然而,他的父母没有提供积极干预和改变冯的身体状况的证据,也没有适当注意他每天的育儿保护义务。即使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暂时被解除照顾,并突然生病,也不能免除父母对其日常养育不当行为的责任。

男童在幼儿园午睡时呕吐死亡,家属索赔160万!法院判了

医院综合了各方面的过错原因和程度,酌情认定冯毅诺的监护人和幼儿园对于其死亡的后果和过错程度,由双方各自承担50%的民事责任。扣除幼儿园支付的丧葬费,公园还要支付44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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