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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毒尚不食子,人却能“易以其子”

虎毒尚不食子,人却能“易以其子”

乔志峰

人们常说“虎毒不食子”,但史书上却记载了一些人物,不惜亲手将亲生骨肉推上绝路。不说别的,单是刘向编纂的《列女传》的“节义传”中,就记载了两个此类典型事例。

虎毒尚不食子,人却能“易以其子”

第一个,叫“鲁义姑姊”。有一年,齐国要攻打鲁国,大兵到了郊区,发现一个妇人抱着一个小孩、还领着一个小孩逃跑。军士追赶,越追越近,妇人将原先抱着的小孩扔到地上,抱起另一个孩子继续逃跑,被扔在地上的孩子哇哇大哭,妇人却看都不回头看一眼。

军士搭弓引箭,威胁道:“你快停下来,否则,我就用弓箭射死你!”妇人无奈,只好自己走回来。齐国将领询问:“你现在怀里抱的是谁?刚才被你扔在地上的又是谁?”妇人回答说:“我现在抱着的,是我哥哥的儿子;刚才扔在地上的,是我自己的亲生儿子。我看到大军到来,没能力两个孩子都保护,所以将我自己的孩子放弃了。”

齐国将领很困惑:“儿子是母亲的心头肉,你放弃自己的孩子救护哥哥的儿子,是什么原因呢?”妇人表示:“爱护自己的孩子,是个人的私爱;爱护兄长的孩子,则是公义。如果我背公义而存私爱,只顾保全自己的孩子、不管兄长的孩子,那么上至国君下至平民百姓,都会唾弃我,让我没有立足之地。”

齐将大受震动,于是按兵不动,派人向齐国国君汇报,详细告知此事,认为鲁国的一个普通乡野村妇,尚且持节行义、不以私害公,更何况是朝臣士大夫呢。鲁国现在还不能攻打啊,我请求退兵。齐国国君同意了。

一触即发的战争,就这样被一位村妇消弭于无形,一妇为义,齐兵遂止。鲁国国君知道了这件事,厚厚赏赐了村妇,号曰“义姑姊”。

村妇将亲生骨肉扔在地上的那一刻,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儿,想必很不好受。但不管怎样吧,事情的结局比较圆满,算得上是皆大欢喜。最主要的是,村妇并未因此失去儿子,留下终生遗憾和伤痛。而另一个故事“鲁孝义保”,就没那么好运气了。

“鲁孝义保”,这里的“保”指的是保母,也就是负责照顾幼年鲁孝公的保母。在鲁孝公年幼时,号公子称,鲁国出现内乱,篡位者到处搜捕公子称,欲要铲草除根、永绝后患。“鲁孝义保”为了保住公子称的性命,急中生智,“易以其子”,让自己的儿子换上公子称的衣服,躺在公子称的床上。她的儿子被杀,公子称得以保全,长大后成为鲁孝公。鲁国人都非常佩服她,称之为“鲁孝义保”,就连《论语》中也说:“可以托六尺之孤。”

“易以其子”,葬送了自己骨肉的性命,成就了“义保”之名。值不值得、应不应该,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很显然,这样的牺牲,不是任何人都有勇气承担的,太残忍了。并且,这对亲生儿子也不公平——难道仅仅因为出身低微,就要被亲妈毅然决然牺牲掉,去换取出身高贵的同龄人的性命吗?

《列女传》记载了100多位女性的事迹,基本上都各有特色,避免重复。但一连收录了两个放弃亲生骨肉的故事,可见对此类行为的高度赞赏和推崇。比较有意思的是,这两个“先进典型”,都出现在鲁国,也就是孔夫子的老家。看来,鲁地确实是受儒家思想和封建礼教浸染最深重的地方。直到现在,鲁地一些地方动不动就磕头,那也是相当有名的,还曾引发不少讨论。是好是坏,当然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看到这里,想必有不少朋友已经发现了,“鲁孝义保”的故事,听起来咋这么熟悉呢,似曾相识啊。是的,这个故事跟《赵氏孤儿》简直如出一辙。

那么,是不是“鲁孝义保”的故事,借鉴了《赵氏孤儿》?其实不然,“赵氏孤儿”的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晋景公在位之时,比“鲁孝义保”晚了上百年。之所以会让人产生这种错觉,主要是因为“赵氏孤儿”实在是太出名了,容易使人先入为主。

当然,我也并不认为是“赵氏孤儿”借鉴了“鲁孝义保”。类似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只能说明两点:一是那个年代内乱、战乱频仍,即便是统治阶层,也朝不保夕,你杀我、我杀你,都咬牙切齿斩尽杀绝断草除根;二是那个年代推崇“牺牲自我、成就大义”的精神,特别是鼓励不怕牺牲、为君主或主人尽忠的封建主义价值观。

《赵氏孤儿》由于戏剧的传播,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并且还被外国人改编成《中国孤儿》,有了一定的国际知名度。医生程婴用自己的儿子替代了赵氏孤儿,还假装主动揭发,结果,程婴的儿子在他面前被人挥刀剁为三段。如果说程婴不痛,肯定不可能。但很显然,成全“大义”所带来的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幻觉,压过了痛惜亲生骨肉的基本人性。

虎毒尚不食子,人却能“易以其子”,或许,这就是人和野兽之间的区别吧——野兽至情至性,纯以本能行事;而人则具有了社会化的属性,为了扮演好某种社会角色,或为了追求某种“理想和信念”,是可以忘记自我、抛弃本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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