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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立皇帝”刘瑾,不仅凌迟3357刀处死,肉还被一文钱一两售卖

明朝的宦官以专权而著名,最贪婪专权的是号称“立皇帝”的刘瑾,他当权共五年,排斥异己,陷害忠良,最终落得个凌迟处死、千刀万剐的下场。

刘瑾,陕西兴平人。据史书所记,刘瑾本姓谈,景泰年间自宫,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并改刘姓。成化年间入宫。弘治年间执掌茂陵司香,其后调往东宫。由于经常在太子朱厚照面前演戏,深得太子所宠爱。得太子的宠幸,加上其极善察言观色见风使舵,使其得以一路升迁,甚至爬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宝座,实权可与内阁首辅匹敌。

明朝“立皇帝”刘瑾,不仅凌迟3357刀处死,肉还被一文钱一两售卖

弘治十八年(1505年),明孝宗驾崩,太子朱厚照即位,是为明武宗(正德皇帝)。刘瑾和马永成、高凤、罗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张永被称为“八虎”。而刘瑾则是“八虎”之王。他们不断排斥异己,陷害忠良,坏事做尽,朝中正直官员大都受迫害。

正德初年设立内行厂。正德五年(1510年),安化王朱寘以讨伐刘瑾为名,在宁夏起兵叛乱,明武宗用杨一清平乱。杨一清到燕京献俘,趁机拉拢张永,密奏刘瑾谋反。武宗派禁军抄刘瑾家,按王鏊《震泽长语》仅抄出的金银就有:黄金一千两百零五万两,白银两亿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两。

2001年《亚洲华尔街日报》据此将刘瑾列入过去1000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单。

另据清赵翼《二十二史札记》所载,刘瑾有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余万两。按张瀚《皇明疏议辑略》卷三十二〈议狱〉,在其本家搜出“金银数百万。”而明朝灭亡时,整个国库的白银也只有3000万至7000万两左右。以一个太监来说,其财富之巨,实在是不可思议。

刘瑾不仅贪,他更引诱武宗沉溺于骄奢淫逸,为了皇帝声色犬马甚至特意修建了豹房。刘瑾自己则趁机专擅朝政,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

不过,宦官就宦官,离开了皇帝的宠幸依旧是一文不值。因有人密奏指刘瑾谋反,武宗判处死刑,并施以凌迟。1510年8月25日,六十岁的刘瑾在刑场上被凌迟3357刀。

明朝“立皇帝”刘瑾,不仅凌迟3357刀处死,肉还被一文钱一两售卖

据野史记载,刘瑾的肉之后还被一文钱一两售卖,而坊间亦大肆抢购。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足以证明当时黎民百姓对刘瑾的怨恨。

不过,任何人都有好与坏,刘瑾虽贪婪专权,但颇有政治才能,也从未将国事当做儿戏。

史载,刘瑾将奏章带回私第后,都与他的妹婿礼部司务孙聪及华亭人张文冕商量参决,再由大学士焦芳润色,内阁李东阳审核之后颁发,还是颇为慎重的。用事期间,他针对时弊,对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动,推行过一些新法。即所谓“刘瑾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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