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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史志】知州李道传:功成不必在己任

李道传(1170-1217年),字贯之,一字仲贯。南宋隆州井研(今属四川乐山市)人。庆元二年(1196年),进士,授四川利州司户参军,徙蓬州教授。嘉定二年(1209年),召为太学博士,累迁太学博士兼沂王府小学教授、秘书郎、著作佐郎兼权考功郎官。嘉定六年(1213年)知真州。

【仪征史志】知州李道传:功成不必在己任

南宋时真州成为抗金前线,号“护风寒之地”,州城遭受严重破坏。明隆庆《仪真县志》记载:“自宋高宗辛巳(绍兴三十一年即1161年),金兵入寇,迄开禧(1205-1207年)太定,再罹 (lí) 烽燹(xiǎn),诸署宇往迹,一切扫灭。”

宋廷三次与金签订屈辱和约,划淮而治,其间曾有几十年没有发生大规模战争,真州城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乾道四年(1168年),郡守张郯修复城池,“凡城之度如其初。”原来的城门中,闭塞“通阗”,保留五门,“各建楼橹于上”。外凿城濠,南通长江,北接山溪。开禧三年(1207年),郡守林伯成因前役甓甃 [ pì zhòu ]五百二十六丈八尺,凿濠八百五丈,深一丈七尺。嘉定元年(1208年),郡守郭超广之,阔十有八丈。三年(1210年),郡守潘友文增城规,建楼橹三十五、屋百八十七。五年(1212年),郡守徐景加修甓甃六百三十四丈二尺。动作多多,共同之处是“因军城旧矩修筑”,都属修复工程。

李道传到真州时,宋金战争已经进入尾声。他接着前任的作为,首先命人用砖把局部毁坏的城墙砌好,筑起两道石坝来护卫沿江两岸的居民,加深两条护城河,又在陈公塘设堤,有警报就决开堤坝作为屏障,以稳定人心。《宋史 李道传传》记载:“城圮弗治,道传甓之,筑两石坝以护滨江居民,益浚二壕,又堤陈公塘,有警,则决之以为阻,人心始固。”其实不仅于此,李道传在真州还做了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即向朝廷正式呈报请求增筑东西两翼城工程。

【仪征史志】知州李道传:功成不必在己任

《宋史 李道传传》

他给朝廷的《申文》叙述了真州的形势:“淮东路程,自滁州取六合,自盱眙取天长,两路会于真州,两昼夜可到。既到真州,四十里可渡镇江,六十里可渡建康,实为陆路要冲。城内居民,比城外仅十分之一。自转运司以及富豪大贾之家、交易繁会之处,皆在城南。”

增筑东西两翼城势在必行。《申文》说:“照得州城狭窄,所以前任尝议增筑,包裹东、西两厢阛阓数千家于新城之内。然累任守臣莫敢申其说者,工役不小,用赋殷广。朝廷科降或艰,未免添贴。州郡分外责任,徒尔自劳。规模有绪,则后人享成终之名。工役中缀,则一身受罔功之责。” 可见增筑东西翼城并非李道传的原创,而是前任们早有设想和打算。累任知州没有正式向朝廷提出请求,是因为心存顾虑。当时知州任期很短,一般只有两三年,有的甚至只有一年,而筑城工程浩大,投资也多,所以在一个任期内根本不可能完成。工程搞得不好还要承担责任,搞好了功劳却是后任的。所以虽有想法,却一直没有能够付诸实施。

李道传性格沉稳, 接手这项议题向朝廷呈报是经过审慎考虑的。他在《申文》中明确表示:“道传窃谓筑城夫役,固不可迫。积日累月,自见成功。”又说:“道传前来所申,固不敢谓任内可以了毕。”只是认为“要当以果断立事而不牵以浮言,以持久成功而不责于近效,庶几财不大伤,人无虚扰。” 并提出了实施计划,“前人尝欲筑两翼城,但费大,非仓促可成。道传当先立规制,使后来可继。欲从朝廷借会子十六余万贯,付本州作本,以其利息充版筑之费。历以岁月,渐见次第。所有城砖,且从本州增窑烧办。一二年后,版筑稍成,砖数亦积。后来者为之不缀,不患不成。”第二年,再次向朝廷呈文请求,终于得到批复,“准借交会共五万贯,付真州作本营办。”

遗憾的是,当年秋李道传即迁任提举江东路常平茶盐公事,离开了真州。

不过,李道传既已破题,正如他所期望的,“后来者为之不缀。”继任知州丰有俊趁势而上,任内开工筑东翼城九十二丈八尺,凿河百丈。接着经过连续几任知州的努力,直到宝庆元年(1225年),郡守兼运判上官奂友全面完成了东西两翼城增筑工程,“两翼之形始备。” 南城则因地制宜,依托潮河为天然屏障。因为“城之南,面江,其势缓,且重迁民居,难议版筑。乃即潮河之南,创开重濠,垒土为垅,与东、西两翼城形势相接,为城门、拖板桥各一。”至此,实现了将城南的重要设施和繁华区包入翼城内,形成外濠内城、水阻屏蔽的布局,达到遏金骚扰、守城居安的目的,真州城在原来建安军城的基础上也扩大了规模。可谓 “形势天成,江山改观。”

真州东西翼城增筑工程前后历经七任知州,历时13年。李道传任内未及一砖一瓦,但是他率先呈报朝廷,“先立规制”,倡导功成不必在已任,推动了工程的实施,实属功不可没。《宋史 李道传传》评价他“居官以惠利为本”。李道传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讲求的是惠利于地方,惠利于百姓,是有大胸怀的人。

END

融媒体记者:仪征史志

编辑: 言文

审核:赵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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