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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擅自采集43万张人脸,小鹏汽车被罚10万元

12月14日,“小鹏汽车6个月采集43万张人脸照片”的话题引发热议。小鹏汽车随后回应,已删除数据。

近日,小鹏汽车因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半年擅自采集43万张人脸,小鹏汽车被罚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业务母公司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某公司签订《小鹏汽车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当事人自2019年3月1日起向某公司购买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服务。

在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上述服务后,可以通过安装在旗下门店的人像识别摄像设备获取面部识别数据,可以分析进店人数、男女比例、年龄分析等。据悉,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共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旗下门店,硬件及软件采购费共计人民币173822.77元,涉及5个直营店及2个加盟店。开通系统账号8 个,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前述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共计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

处罚事件被报道后,小鹏汽车方面给出了回应。按其所言,此次事件,事出上海区域的门店希望通过对于门店客流等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改善接待流程,更好的服务于到店客户,但由于对相关法律条款的不熟悉,误采购并使用了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的第三方供应商(悠洛客)的产品。人脸数据由第三方软件提供商收集和分析,数据已经全部删除。小鹏汽车不存在泄露或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仅通过客流到访量等非个人关联的数字数据作为经营状况的参考。

小鹏汽车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各项规定,确保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因此事件给公众和客户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

需注意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购买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服务的并不是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而是其母公司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旗下还包括武汉、重庆、宁波、厦门等全国各地的销售服务公司。这些子公司有无同样采取客流监测服务?对此,小鹏汽车方面并未予以回应。

半年擅自采集43万张人脸,小鹏汽车被罚10万元

对于小鹏汽车被罚一事,网友议论纷纷:“43万张人脸,这也太夸张了!”“售楼处是不是也有类似数据收集,确实应该整改。”也有网友认为此次处罚相对较轻:“合算下来一张人脸不到2毛钱,这不是鼓励企业犯罪吗?”

小鹏汽车擅自采集人脸信息一事,并非偶然。今年央视“315”就曾曝光科勒卫浴、宝马汽车4S店等商家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消费者只要进了其中一家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被摄像头抓取并自动生成编号,以后顾客再去哪家店,去了几次,这些商家都会知道。

人脸信息已经成为很多用户的支付密码、账号密码等,由于用户无法更改自己的人脸信息,一旦泄露,将严重威胁用户的财产安全、隐私安全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明确规定,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也属于个人敏感信息,收集个人信息时应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

图片来源:小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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