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轟動一時的“劉紅梅碎屍案”

作者:醉酒黎明

本案發生在被稱為世界上最安全國家的新加坡。

和中國比起來,新加坡就是個彈丸之地,但因其與中華文化的淵源,相對而言,國人對它還是比較關注的。

2005年6月16日,新加坡一名清潔工在河灘上撿到個浸水的紅褐色紙箱。他原本想把紙箱搬上垃圾車,走近卻發現紙箱異常沉重。

清潔工以為撿到了“寶”,好奇地打開紙箱,隻見箱子裡包着一個綠色透明塑膠袋,待把袋口打開,駭然發現,裝着一具不完整的女性下半身。

清潔工吓得立即抽回了手,并迅速報警。

警方趕到後,立即對周圍一帶進行了搜尋,在距發現箱子處近五百米的河岸找到一個也浸過水的紙箱,裡面裝着人體從脖子到腰部的上半身。

圖檔

被發現的兩截屍體傷口處切痕相當平整,說明兇手的刀法幹淨利落。此外,兇手肢解屍體後,細心清洗後才裝進紙箱,是以沒什麼血迹。

經專家拼湊,上半身的屍塊與下半身屍塊能完美結合,證明其屬于同一名受害者。但拼成後,仍差頭顱和雙腿,警方再也沒能找到它們。

這樣一起慘絕人寰的碎屍案一經媒體報道,就霸占了報紙頭條,群眾紛紛議論。

雖說這樣的報道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社會的恐慌,卻也為核實死者身份起到了積極作用。很快,就有人向警方提供線索,在警方進一步查證後,鎖定了死者身份:劉紅梅,時年22歲,個子嬌小,皮膚白皙,來自中國吉林省長春市,經家鄉人介紹,于2004年3月跟随姐姐一起,到新加坡當工廠操作員。

姐妹倆一起租房子住,至案發時,在新加坡已經工作了一年多,向警方提供線索的,正是劉紅梅的姐姐劉燕。

劉燕同時還給警方帶來了一條重要線索,她懷疑妹妹是被一個叫梁少初的男子殺害的。

這個梁少初52歲,新加坡本地人,在劉紅梅上班的工廠當産品經理,也是劉紅梅的直接上司。

劉紅梅勤勞踏實,能吃苦,進廠後不久就升成了領班,半年後,成了梁少初的助理。這本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但沒過多久,劉燕就發現妹妹有些異常表現,比較注重穿衣打扮,還化起了妝。姐姐問她是不是在廠裡偷偷交了男朋友,劉紅梅予以了否認,直到有一次,梁少初趁劉紅梅工作時,從後面擁抱并親吻她,被另一同僚意外撞見,兩人的地下戀情才被公開。

梁少初早已成家,有妻子和三個孩子,事業有成,家庭美滿幸福。這件事曝光後,為了挽回家庭,他立即和劉紅梅撇開了關系。那一陣子,劉紅梅終日以淚洗面,整夜整夜睡不着覺。

劉燕雖是對劉紅梅插足别人婚姻之事不滿,但她畢竟是自己妹妹,兩人身處異國他鄉,自己再不管劉紅梅,就真沒人心疼她了。

劉燕開始疏導妹妹,讓她别去廠裡了,免得遭别人白眼。每天一下班,劉燕就回家陪着妹妹。幾天後,劉紅梅的情緒穩定了,願意和劉燕交流了,結果,她卻向劉燕表明,自己深愛着梁少初,不能沒有他,還說梁少初之前答應了要離了婚和她過。

劉紅梅的話把劉燕氣得不行,就說,她再這樣,幹脆兩人回國算了。當時劉燕急着上班,說完就氣沖沖地走了。等她下班回到家,就發現劉紅梅不見了,第二天也沒回來。

劉燕去找梁少初,梁少初說沒見着劉紅梅,劉燕心裡不相信,又拿他沒辦法,自己找了幾天,沒有結果,就去報了案,警察讓她回家等消息,卻遲遲沒接到通知,直到在報紙上看到殘屍的報道。

警方核查後發現,劉紅梅在新加坡的人際關系非常簡單,除了在工廠上班,就是與姐姐在出租屋。如此一來,梁少初的嫌疑就非常大了。

警方迅速傳喚了梁少初,在強大的攻勢下,這個中年男子沒怎麼抵抗就交待了殺人分屍罪行。

梁少初說,他也是真心喜歡劉紅梅,兩人是有感情的。那天,劉紅梅去宿舍找他,說是離不開他,要和他過日子。他一時心動,就安慰說他也離不開劉紅梅,可是不知如何面對妻子和兒女。劉紅梅就提議說,他倆一起殉情算了,那樣就能永遠在一起了。

梁少初答應了這個提議,兩人商量後決定,由力氣大的梁少初先勒死劉紅梅,他再上吊自盡。然而,等他殺死劉紅梅後,看着她的屍體,失去了自殺的勇氣。

為了逃避處罰,梁少初在衛生間将劉紅梅屍體分成了5塊:雙腳、下身、上身和頭。分屍結束,他又用塑膠袋裝好,或是騎車、或是搭公共汽車,先把劉紅梅的衣服、鞋子、頭和雙腳分開丢進垃圾桶,接着到河邊丢棄上半身和下半身,也就是警方找到的那兩箱。做完這些,梁少初按照正常作息時間,去了工廠上班。

在梁少初的供述下,為了湊全劉紅梅的屍身,警方展開了進一步的搜尋。由于案發已有一段時間,梁少初交待的那些丢棄垃圾地早已被清潔工清理過,所有垃圾全被運到了惡臭漫天的垃圾焚化廠。

幾百号人戴着口罩、手套、穿上塑膠靴,在數萬噸垃圾中小心翼翼地翻查了近二十個小時,總算找到了用報紙包裹的劉紅梅的頭顱。

這一收獲令警方大為振奮,繼續搜尋,然而,即便又用了三天時間,也沒找到劉紅梅的雙腿。于是警方推測,它們已經被焚燒了。

在作案動機的交待上,梁少初一再強調,是劉紅梅先提出的殉情,也是兩人共同決定由他勒死劉紅梅再自殺。梁少初以此辯解稱他并無主觀上的謀殺故意,隻是幫劉紅梅完成殉情的步驟,最後因自己膽小才沒把殉情進行到底。

法官卻認為,劉紅梅已死,案發時的情形全憑兇手一人陳述,不足為信。客觀事實上,的的确确是梁少初殺害了劉紅梅,且殘忍分屍棄之。是以,判定梁少初殺人罪名成立,判處絞刑。

對這一判決,梁少初不服,進行了上訴,結果,上訴被駁回,請求總統特赦也被拒。

2007年11月30日,梁少初被絞死。

案件塵埃落定後,劉紅梅的屍體經拼湊妝扮,在新加坡出殡,許多群眾都自發前去送行。

遺體火化後,骨灰由她姐姐帶回中國安葬,算是魂歸故裡了。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