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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一时的“刘红梅碎尸案”

作者:醉酒黎明

本案发生在被称为世界上最安全国家的新加坡。

和中国比起来,新加坡就是个弹丸之地,但因其与中华文化的渊源,相对而言,国人对它还是比较关注的。

2005年6月16日,新加坡一名清洁工在河滩上捡到个浸水的红褐色纸箱。他原本想把纸箱搬上垃圾车,走近却发现纸箱异常沉重。

清洁工以为捡到了“宝”,好奇地打开纸箱,只见箱子里包着一个绿色透明塑胶袋,待把袋口打开,骇然发现,装着一具不完整的女性下半身。

清洁工吓得立即抽回了手,并迅速报警。

警方赶到后,立即对周围一带进行了搜索,在距发现箱子处近五百米的河岸找到一个也浸过水的纸箱,里面装着人体从脖子到腰部的上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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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发现的两截尸体伤口处切痕相当平整,说明凶手的刀法干净利落。此外,凶手肢解尸体后,细心清洗后才装进纸箱,因此没什么血迹。

经专家拼凑,上半身的尸块与下半身尸块能完美结合,证实其属于同一名受害者。但拼成后,仍差头颅和双腿,警方再也没能找到它们。

这样一起惨绝人寰的碎尸案一经媒体报道,就霸占了报纸头条,民众纷纷议论。

虽说这样的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社会的恐慌,却也为核实死者身份起到了积极作用。很快,就有人向警方提供线索,在警方进一步查证后,锁定了死者身份:刘红梅,时年22岁,个子娇小,皮肤白皙,来自中国吉林省长春市,经家乡人介绍,于2004年3月跟随姐姐一起,到新加坡当工厂操作员。

姐妹俩一起租房子住,至案发时,在新加坡已经工作了一年多,向警方提供线索的,正是刘红梅的姐姐刘燕。

刘燕同时还给警方带来了一条重要线索,她怀疑妹妹是被一个叫梁少初的男子杀害的。

这个梁少初52岁,新加坡本地人,在刘红梅上班的工厂当产品经理,也是刘红梅的直接上司。

刘红梅勤劳踏实,能吃苦,进厂后不久就升成了领班,半年后,成了梁少初的助理。这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没过多久,刘燕就发现妹妹有些异常表现,比较注重穿衣打扮,还化起了妆。姐姐问她是不是在厂里偷偷交了男朋友,刘红梅予以了否认,直到有一次,梁少初趁刘红梅工作时,从后面拥抱并亲吻她,被另一同事意外撞见,两人的地下恋情才被公开。

梁少初早已成家,有妻子和三个孩子,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幸福。这件事曝光后,为了挽回家庭,他立即和刘红梅撇开了关系。那一阵子,刘红梅终日以泪洗面,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刘燕虽是对刘红梅插足别人婚姻之事不满,但她毕竟是自己妹妹,两人身处异国他乡,自己再不管刘红梅,就真没人心疼她了。

刘燕开始疏导妹妹,让她别去厂里了,免得遭别人白眼。每天一下班,刘燕就回家陪着妹妹。几天后,刘红梅的情绪稳定了,愿意和刘燕交流了,结果,她却向刘燕表明,自己深爱着梁少初,不能没有他,还说梁少初之前答应了要离了婚和她过。

刘红梅的话把刘燕气得不行,就说,她再这样,干脆两人回国算了。当时刘燕急着上班,说完就气冲冲地走了。等她下班回到家,就发现刘红梅不见了,第二天也没回来。

刘燕去找梁少初,梁少初说没见着刘红梅,刘燕心里不相信,又拿他没办法,自己找了几天,没有结果,就去报了案,警察让她回家等消息,却迟迟没接到通知,直到在报纸上看到残尸的报道。

警方核查后发现,刘红梅在新加坡的人际关系非常简单,除了在工厂上班,就是与姐姐在出租屋。如此一来,梁少初的嫌疑就非常大了。

警方迅速传唤了梁少初,在强大的攻势下,这个中年男子没怎么抵抗就交待了杀人分尸罪行。

梁少初说,他也是真心喜欢刘红梅,两人是有感情的。那天,刘红梅去宿舍找他,说是离不开他,要和他过日子。他一时心动,就安慰说他也离不开刘红梅,可是不知如何面对妻子和儿女。刘红梅就提议说,他俩一起殉情算了,那样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梁少初答应了这个提议,两人商量后决定,由力气大的梁少初先勒死刘红梅,他再上吊自尽。然而,等他杀死刘红梅后,看着她的尸体,失去了自杀的勇气。

为了逃避处罚,梁少初在卫生间将刘红梅尸体分成了5块:双脚、下身、上身和头。分尸结束,他又用塑料袋装好,或是骑车、或是搭公交车,先把刘红梅的衣服、鞋子、头和双脚分开丢进垃圾桶,接着到河边丢弃上半身和下半身,也就是警方找到的那两箱。做完这些,梁少初按照正常作息时间,去了工厂上班。

在梁少初的供述下,为了凑全刘红梅的尸身,警方展开了进一步的搜寻。由于案发已有一段时间,梁少初交待的那些丢弃垃圾地早已被清洁工清理过,所有垃圾全被运到了恶臭漫天的垃圾焚化厂。

几百号人戴着口罩、手套、穿上塑料靴,在数万吨垃圾中小心翼翼地翻查了近二十个小时,总算找到了用报纸包裹的刘红梅的头颅。

这一收获令警方大为振奋,继续搜索,然而,即便又用了三天时间,也没找到刘红梅的双腿。于是警方推测,它们已经被焚烧了。

在作案动机的交待上,梁少初一再强调,是刘红梅先提出的殉情,也是两人共同决定由他勒死刘红梅再自杀。梁少初以此辩解称他并无主观上的谋杀故意,只是帮刘红梅完成殉情的步骤,最后因自己胆小才没把殉情进行到底。

法官却认为,刘红梅已死,案发时的情形全凭凶手一人陈述,不足为信。客观事实上,的的确确是梁少初杀害了刘红梅,且残忍分尸弃之。因此,判定梁少初杀人罪名成立,判处绞刑。

对这一判决,梁少初不服,进行了上诉,结果,上诉被驳回,请求总统特赦也被拒。

2007年11月30日,梁少初被绞死。

案件尘埃落定后,刘红梅的尸体经拼凑妆扮,在新加坡出殡,许多民众都自发前去送行。

遗体火化后,骨灰由她姐姐带回中国安葬,算是魂归故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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