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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蘭德與蘭博的戀情揭示了法國人權宣言中沒有性别平等法的可悲事實:妻子是丈夫的"附屬"總結

作者:橙子帶你看曆史

十九世紀,一顆冉冉升起的新星在法國詩歌領域冉冉升起,他叛逆、開放、不守規矩。他違背了神的盼望,從小就多次離家出走,第三次離家出走,參加巴黎公社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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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昂納多飾演蘭博

這名男子是17歲的蘭博,酗酒、吸食大麻,打扮成城市,與正常思維行為相悖的行為都能展現在他身上。他嘲笑中産階級,為普法戰争和巴黎公社的叛亂歡呼,在那裡他14歲開始寫詩,在那裡他是一個充滿幻想,神秘和未知的多彩世界。

當許多人還為舊時的思想,參與充滿虛僞的詩歌時,他敢于向神宣告,威脅要殺神。通過這種方式,一個色彩缤紛的少年吸引了一個已婚男人,他似乎是一個複古的男人,Wehrl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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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博

Wehrlein的詩歌以其優雅和音樂性而聞名。外表刻闆,但他的内心卻是一個失去理智的"瘋子"。

Wehrlein很貪婪,他的天賦來自葡萄酒,而葡萄酒也被葡萄酒摧毀了。他肆無忌憚地追随光明,追随蘭博,前往倫敦。在瘋狂中,他的心裡沒有了妻子,他嘴裡說着愛妻子,其實是愛她的身體,愛她年輕。

在她懷孕的時候,他的妻子隻有十八歲,當孩子出生時,Wehrlein和蘭博在一起。每當Wehrlein喝酒回家時,醉酒的瘋狂使他毆打懷孕的妻子,燒掉她的頭發,甚至傷害了他剛出生的兒子。

可笑的是,自從結婚以來,魏仁就一直住在女婿家,這一切對妻子、嶽母、嶽母造成的浩劫都很明顯,甚至婆婆眼睜睜地看着兒媳被毆打,但女兒卻沒有伸張正義的權利,這一切都是因為社會和法律的長期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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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爾萊因和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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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八世紀法國大革命期間頒布的《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有17個權力,所有這些權力都規定了人權,自由和财産,但沒有單獨說明婦女的權利,但瑪麗·古茲于1791年提出的婦女權利宣言沒有被議會通過。

在法國曆史上,女性的地位等同于孩子,女性沒有生産力,隻能依靠男性,甚至孩子,有一天兒子長大成人,行使公民權利,但女性卻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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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大革命油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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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的力量至關重要

Wehrlein先生妻子的家庭很富有,Wehrlein先生和他們住在一起,但當時,面對Wehrlein先生的毆打和喜怒無常的情緒,他的妻子對Wehrlein先生的耐心更像是一種服從。1804年3月21日誕生的《拿破侖法案》賦予男性"絕對權力",這是《人權宣言》中頒布的一項法案,即使在引入女性人權之後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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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沒有經濟

雖然Wehrlein以妻子的父親為基礎生活,但實際上,19世紀的法國婦女沒有繼承财産權。家庭财産必須由丈夫管理,不存在"在男人和女人裡面"的情況。更重要的是,丈夫去世後,妻子繼承丈夫财産是最後一次,繼承财産的可能性很小。實際上,婦女被剝奪了擁有财産的權利。由于婦女沒有獨立的人格,這就是為什麼《人權宣言》中沒有女性權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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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宣言

如果孩子尚未長大,而婦女仍然有義務撫養孩子,丈夫的财産将在丈夫的生命之前代表他轉移給另一個人。如果丈夫因精神錯亂、監禁或監禁而無法監督妻子,法官将代表她行事,并行使丈夫對婦女的權力。

男女不平等

他妻子在家中遭受的暴力大多是由酒精引起的。Wehrlein喜歡喝酒,經常去喝酒,遇到蘭博後,他大多跟着他喝醉了。女人的直覺讓他的妻子意識到兩人錯了。在多次毆打和丈夫在國外對蘭博的魯莽跟進之後,妻子正式向法院提出離婚,理由是——。

如果是,如果女人不忠,在婚姻中出軌,女人将直接被判處休養,時間從三個月到兩年不等。另一方面,男人隻需要支付一定數量的法郎就可以出去。即使對方的出軌要被曝光,妻子也需要是丈夫把情人帶回家才能提出離婚,從某種意義上說,如果丈夫不把情人帶回家,妻子雖然知道,但隻有耐心。相反,隻要丈夫發現妻子犯有通奸罪,他就可以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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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Wehrlein與Rambo發生性關系之前,Wehrlein欣賞Rambo的才華并将其帶回家。當時,他的妻子注意到兩人之間不尋常的關系,當她與Wehrlein讨論将蘭博趕出家門時,她被毆打了。在他的父親挺身而出讓蘭博離開後,韋爾萊因去找蘭博,把他安置在閣樓上,閣樓也成為兩人的臨時住所。

後來,他的妻子以Wehrlein和Rambo犯有通奸罪為由提出離婚,但Wehrlein仍然有機會尋求律師上訴,不同意與她離婚。原因是蘭博的性别是特殊的,男性的,與所尋求的情婦不同。結果,Wehrlein拒絕離婚的原因之一是因為他不想因"雞奸"而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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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hrlein後來被判處兩年徒刑,不僅僅是因為曝光了與蘭博的不當關系,而更多的是因為TheRon自己的陰郁,為了離開蘭博,錯過了蘭博的手掌。Rambo起訴Wehrlein,在法庭上,法官證明Wehrlein在兩個月内同意了妻子與一名男子發生性關系的上訴。

法律對女性婚姻嚴格

十九世紀法國女性的地位就像中國的"父親的家,丈夫的家"。女人一旦結婚,在公共場合就失去了身份,而她的身份也隻能由丈夫來展現。因為女人和仆人一樣,是工具,仆人是主人工作的工具,女人是男人生孩子的工具。仆人服從主人,而仆人的妻子聽仆人的話。是以,社會上最底層的男人并不是底層的,因為即使是底層的男人仍然可以欺負自己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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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髒的完全侵蝕"照片:圖為蘭博,威倫和他的妻子

婚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自殺,但這種減少隻能減少一種性别的自殺次數。毫無疑問,它是男性。根據當時的研究,杜爾凱姆在他的書《自殺》中,已婚男性比單身男性更不可能自殺。此外,在社會和法律上,對男子利益的保護遠遠大于對婦女利益的保護。

為了維護家庭的穩定和保護男性的利益,立法者對離婚持敵對态度。《離婚法》于1816年被廢除,此後在議會中多次讨論,但遭到拒絕。1884年恢複的離婚法使離婚條款複雜化。法國大革命期間通過的法令規定了七項離婚理由,這些理由因拿破侖民法典的制定而減少,保留了三個理由:通奸,量刑和虐待。

弗蘭德與蘭博的戀情揭示了法國人權宣言中沒有性别平等法的可悲事實:妻子是丈夫的"附屬"總結

此前曾有人說,Wehrlein仍然拒絕他妻子的離婚協定,因為

但是,如果母親由孩子監護,即使他以前有罪,也必須在七歲時将孩子交給父親。換句話說,在Wehrlein與妻子離婚後,盡管在監獄裡度過了兩年,但當他的兒子七歲時,他的前妻不得不将孩子交給Wi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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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主義

< h1 類"pgc-h-decimal"資料索引""03"</h1>的>摘要

自從法國女性在社會和婚姻中的進步以來,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完成婦女向完全無能的人過渡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當許多職位因戰争而無法提供給男子時,婦女走上了工作現場,婦女的就業模式發生了變化,但在婚姻财産方面,即使婦女在家庭以外工作, 她們的工資完全由她們的丈夫管理,自1965年以來,丈夫的工資沒有改善。

法國的結婚率由于男女之間多年的不平等地位而下降。受過高等教育的女性結婚的可能性較小,因為她們與男性競争更激烈,視野更廣闊。

引用:

韋爾萊因傳記

人權宣言

19世紀以來法國婚姻制度中女性地位的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