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獵狐》題材的跨國追捧,持續火熱。在劇中,狡猾的"狐狸"為了逃避法律而轉向海外。實際上,"RedCom"人在國外究竟經曆了什麼?
近日,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以挪用資金、挪用公款、賄賂非國營職工等罪名,判處華潤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與知識産權管理司原司長王偉九年有期徒刑。作為中央辦第二次釋出"追逃"的50名"紅通"人員中的第一個,王琦的逃生人生可謂驚心動魄。
法務總監成為賭徒
現年46歲的王先生出生于上海,在中國獲得大學學位,并繼續在英國攻讀法學.M,畢業後在那裡擔任講師。由于能力突出,2008年被獵頭公司介紹到江蘇華潤微電子有限公司擔任法務部經理,不到一年就晉升為法務部主任。擁有令人羨慕的工作和收入的王偉,在一次出差後徹底改變了自己的命運。
2011年,王偉出差到澳門,嘗試在賭場玩,并赢得了首場比賽。有那麼一瞬間,王全璋非常着迷,經常帶現金去澳門,在那裡呆了兩三天。起初,王瓦瑟隻是在大廳裡玩,當他的賭注越來越大時,他被邀請到房間裡。王偉在包房遇到了李偉(化名),李偉在澳門賭場專門從事代碼清洗和代碼鋪設。
2012年1月,王偉帶着40萬現金在澳門賭場輸得闖麗萬,他心不甘情願,想退一局,他主動找李偉,繼續用籌碼賭博,李偉了解自己的工作和地位,欣然借給他,結果王偉突然輸了350萬元。一個月後,懷着又打架的心态,王偉又來到澳門,他沒有帶現金,直接給李偉借籌碼,妄想翻書。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他三次共向李偉借籌碼800多萬元,全部損失罰款。
挪用資金填補賭債漏洞
從澳門回來後,王某被李偉追趕,再加上賭場逾期還款被收取20%的利息,他多次疊加後不得不償還的金額接近1000萬。李偉挨家挨戶逼債,驚慌失措的王琦開始向親戚朋友求助,但隻籌集了50萬元,相對于他欠下的巨額債務,基本上是一杯水車工資。在一片恐慌中,王某開始轉移公司資金,收受賄賂,并進入犯罪的深淵。
王琦利用自己的職位處理公司的法律糾紛,以虛構民事訴訟需要支付保證金等理由,于2012年1月至5月三次挪用公司資金總額超過735萬元,然後通過合作律師事務所的賬戶将挪用資金轉給李偉。此外,王偉還利用自己的職位,故意誇大工作成本,通過合作律師事務所将律師費虛開發票給公司結算和結算賬目,然後通過從國外提取資金或消耗公司資金,其中39萬多元被非法占用。
他被賭博蒙蔽了雙眼,拒絕接受金錢和财産,許多人把矛頭對準了他的"愛好",給他送禮物,這樣他就可以照顧公司的合法業務。在上海浦東新區的一家咖啡店裡,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魏和王偉聊得很開心,臨走前遞交了一個裝有2萬元現金的信封,王某毫不猶豫地放進了包裡。他被貪婪所吞噬,從幾個人那裡共收受了70萬元的現金賄賂。
出國潛逃不會持續一生
2013年春節前夕兩天,當他得知公司面臨審計時,王琦徹底心煩意亂,意識到自己即将挪用公司資金,并欠李偉200萬元,匆匆忙忙地隻有一個念頭:"跑!"
王買了最新的飛往新加坡的航班,并在急于傳回家園的過程中開始了他的逃生。
春節放假後,王偉沒有去上班,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态,同僚們為他手機充值還是無法聯系到他。該公司的審計過程還發現,有三個賬目共735萬元以上不明。2月27日,該公司向警方報案。4月9日,王某被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逮捕,同年,公安部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向他發出紅色通緝令。

雖然逃跑成功了,但王晖的日子并不像他想象的那麼輕松。因為新加坡的簽證隻有15天,他匆匆趕往高棉。正好趕上高棉的政治動蕩,驚慌失措的王不得不申請簽證越南。為了徹底逃脫追捕,他在越南申請了美國簽證,并購買了一張前往美國的機票。當飛機經過南韓時,王坐在航站樓裡,看着人群,想着他年邁的父母和94歲的祖母,她猶豫不決。"當你去美國時,你可能再也不會回來了。經過一番思想鬥争,他選擇留在南韓,那裡的華人社群依靠打零工來維持生計。
五個月後,由于南韓簽證超額,王岐山擔心被發現并傳回東南亞。他曾在一些商人那裡擔任英語翻譯,以賺取生活費用。沒想到這期間,他不小心被搶走了,身份證、護照等全部丢失,失去了身份他再也無處可藏,先天性心髒病也複發了,想起在國外的各種遭遇,王偉不禁流下了遺憾的淚水,再加上家鄉和家人的想念, 他開始想辦法偷偷溜回家。
通過黑色中介,王偉跟随中國旅行團從廣西邊境偷偷溜回國内,用這條路搭便車一路北向東。由于所剩現金太少,他不得不偶爾留在沿途的農舍裡受苦。2018年6月6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查辦公室釋出《關于部分逃犯線索的通知》,披露了50名涉嫌公安經濟犯罪的逃犯的相關線索,其中王琦被控A錢罪。十天後,王偉來到江西省福安縣警察局,自首。
他因多項罪行被判處九年徒刑。
2018年9月,無錫市監察委員會指定宜興市監察委員會對王偉進行調查。2019年5月,宜興市檢察院依法對王偉提起訴訟。12月,宜興市人民法院以涉嫌挪用資金、挪用公職、賄賂非國營職工等罪名對被告人王琦進行公開審判。
法院聽說被告人王偉作為公司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将機關資金轉用于個人使用,數額巨大,三個月以上未返還;
在審判期間,王承認了自己的罪行。最終,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被告人王琦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A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賄賂非國營職工罰罰三年,刑期九年。對于尚未追回的贓款,被告王琦被勒令退還被盜機關後予以退還。
"我以為我可以逃脫懲罰,但我每天都受到良心的譴責,我辜負了我的家人,我的上司人和我的同僚,我接受了法律的懲罰,我必須做出一個好的改變。站在被告席上,今天的王琦充滿了霜凍,低沉沉的聲音傷心欲絕。
資料來源:人民法院報告
原标題:"法務總監的逃亡生活"——第二批《紅通》第一審筆錄返鄉
作者:何毅 王興和 |編輯:韓芳、小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