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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韓複榘:原告被告全部槍斃,最後賠了1500塊大洋了事

明代的張岱在《陶庵夢憶》裡曾說過一段有意思的話:“人無癖不可與交,以其無深情也;人無疵不可與交,以其無真氣也。”

糾其本意,他想說一個人沒有愛好,就不能與他交往,因為這種人沒有深情厚誼。要麼是懵懵懂懂,啥都不愛,要麼是朝三暮四、沒有個定性,這兩種人都不值得交往。而一個人如果沒有瑕疵,也不值得交往,因為金無足赤、人無完人,一個人怎麼可能沒有瑕疵。如果你真的遇到一個人沒有瑕疵,那麼隻能說明這個人掩藏的太深了,這樣的人城府太深,十分可怕,自然還是别交往的好。

是以在世界上所有人都有自己的愛好,有的愛美食、有的喜品茶、有的愛看書、有的愛養花,不過民國時山東軍閥韓複榘的愛好比較特别,他愛審理案件。

“神探”韓複榘:原告被告全部槍斃,最後賠了1500塊大洋了事

根據韓複榘的便衣外衛閻潤田回憶,從1931年到1936年韓複榘堅持親自審案,每周的周三和周六韓複榘都要審案,一般是上午9點開始,有時還要晚上審。

上午審案一般是在山東省政府的大堂前,下午或者晚上下午或夜晚,則在五鳳樓主席辦公室審問。

韓複榘審理的案件分為兩類,凡是屬于濟南市内的案件,都由山東省會公安總局司法科管理;屬于全省的案件,則由第三路軍軍法處管理。根據閻潤田回憶,每次審案,屬于軍法處的在50~80案。屬于司法科的,在30~50案。也就是一天審理80件到130件之間,這數字不可謂不大。就這樣韓複榘還不過瘾,經常要去下面審案。

因為韓複榘審案随心所欲,辦事又憑個人好惡,搞得大家也很糾結,甚至甯可遠遠避開。當時的濰縣縣長厲文禮就是這樣一個人,每次遇韓複榘來視察就想辦法避開,免得橫生枝節。

“神探”韓複榘:原告被告全部槍斃,最後賠了1500塊大洋了事

1934年夏天,韓複榘到濰縣視察縣政。厲文禮又想辦法躲開,韓複榘反而覺得厲文禮這個人辦事勤勉。

誰知道韓複榘要走的時候,卻釀成一件慘案。韓複榘的車隊要離開時一個老婦攔車喊冤,這對于愛審案的韓複榘簡直是天降好事,他自然要過問了。

老婦狀告她的女婿不贍養她,原來她的女兒嫁給了縣警察局的一個巡官,而這個女婿對她不好,不好好贍養老人。

這還得了,韓複榘立刻命人把這個巡官叫來問,為什麼不贍養嶽母。這個巡官隻是一個小警察,那見過這種場面,支支吾吾還沒說出個是以然,韓複榘已經不耐煩了,下令把他拉出去槍斃。老婦和旁邊的人都傻眼了,這也太快了。

“神探”韓複榘:原告被告全部槍斃,最後賠了1500塊大洋了事

韓複榘自認為又辦了一件案子,為民申冤,喜滋滋的來到車站準備傳回。卻突然來了一個年輕的婦女喊冤。

原來這個婦女正是老婦的女兒,也就是巡官的妻子。他說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并不是這個巡官不養嶽母,而是一個嶽母好賭成性、好吃懶做。一個小巡官怎麼供養得起這樣的賭徒,不能滿足嶽母對錢财的需求,然後被告了。

韓複榘一聽,原來是惡人先告狀,害的自己冤枉了好了,立刻命人把巡官的嶽母槍斃。

這個婦女傻眼了,這是什麼操作,剛死了丈夫,現在又死了母親,一日兩禍,從何說起呀。她自然恨,韓複榘胡亂判案,但是韓複榘又不是她能惹得起的。

她隻好哭鬧起來,拉住韓複榘的衣服說:我的親人,都被你槍斃了,我現在一個親人也沒有啦,我跟着你吧。

韓複榘不禁萬分尴尬,一介女流,而且自己又确實有點判的草率了。最後警察局局長胡鼎三出面勸說,并賠了1500元大洋,韓複榘才得以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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