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一個年幼被拐的女人和她失落的35年人生

過去的兩個多月,或者說過去的35年,郭麗在追尋一個能證明自己的答案。

13歲那年,家住陝西省渭南市的郭麗在上學路上被人拐賣至山東菏澤胡集鄉(現胡集鎮)尹集村。在一個距離老家約600公裡的村子裡,她被買家日夜看守,失去自由,被迫成為“妻子”,生育孩子。還是中學生的年紀,她就要學會燒飯、做鞋子,在陌生的地方獨自承擔着恐懼和傷害。

被拐兩年後,郭麗抓住機會,逃離了被軟禁的生活,被迫留下未滿周歲的兒子。然而,待她回到家鄉,一切都已改變。在家人的安排下,她經曆了一段僅維持了八年的婚姻,生下兩個孩子;風言風語傷了她的心,于是她獨自遠走工作;被迫離開三個孩子,她時常愧疚覺得虧欠,但也再難修複親情的裂痕。

在郭麗的主動追責下,事發35年後,2022年3月,警方對郭麗被拐賣一案立案調查。同年12月19日,此案在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2023年2月20日,澎湃新聞獲悉,由于拐賣郭麗的被告人趙某某此前有多次犯案記錄,檢方建議從嚴判決。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趙某某犯拐賣人口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但駁回郭麗要求賠償共80萬元的訴訟請求。

郭麗表示,她認為人販子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判輕了”,已經向檢方申請抗訴,對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她當庭提出上訴。

但這個結果也給了她一些寬慰。她說,法律證明了被拐賣不是她的錯。

被帶走的女孩

當答案終于要到來,郭麗緊張了。

這幾年,她在西安一戶人家做住家保姆,照顧一位80多歲的老人。早晨四五點,她就醒來,幫助老人吃飯、洗漱,照顧家裡的貓咪和鹦鹉。

和她以往的生活相比,這段時間安穩、平靜。郭麗很開心,這家人把她當作親人。她叫老人“老娘”,稱呼其他人“哥哥”“嫂子”。過年時,她做了豐盛的年夜飯,一家人一起過。

2023年2月17日,郭麗接到電話通知,她的案子将于20日一審宣判。那晚,她沒睡好,糾結判決要是不如意怎麼辦。第二天,她胃病犯了,這是從前打工時四處奔波不定時吃飯落下的毛病。

她叫閨蜜來陪她,兩人繞着西安護城河散步聊天。閨蜜勸她不要糾結結果,“你已經很勇敢地站出來了。”

1987年初,郭麗才13歲,在陝西省華縣一所中學上初一。開學沒幾天,郭麗在上學途中遇到一對中年夫婦向她問路,妻子抱着一個小女孩。郭麗給他們指了路,兩人要感謝她,買給她一瓶玻璃瓶裝的粉色汽水。這種汽水在當地兩毛錢一瓶,學生們經常喝,郭麗沒多想,就喝了幾口,然後就迷糊了。

等她再有意識時,郭麗已經在一輛火車上,頭暈暈乎乎,身邊是那兩個問路的人。她問他們,為什麼自己在車上。兩人告訴她,他們去山東辦點事,就帶着她去兩天再回來。

記憶中,她跟着兩人下了火車,又倒了好幾趟汽車,在快天黑時住進了一家旅店。夜裡,郭麗睡夢中感到有人壓在身上,她不知道是誰,極力反抗,大喊了一聲。來人也許被驚到,扭頭往外走,開門的瞬間,郭麗認出來那人就是一路和她同行的男子。

第二天,旅舍裡又來了一個又黑又瘦的中年男人。那對夫妻告訴郭麗,他們辦完事了,但沒路費了,要在本地借點錢,讓她去待兩天,錢籌到就接她回去。黑瘦的中年人問郭麗,願意跟他走嗎?為了不再遇到前一晚的經曆,郭麗答應了。這個中年男人叫李繼瑞,是胡集鄉尹集村人,那一年,他已經38歲。

郭麗很快意識到不對。李繼瑞和另外幾個人帶着她,進了一個農村院子,裡頭好多人。小孩和女人不停地說,“看花媳婦來了,看看花媳婦。”再進屋裡,她看到牆中間貼了個喜字。郭麗想,完了壞事了。她往後退,那些人不讓走,堵住路。

她問李繼瑞,不是說借錢嗎?過兩天就還。他說,不是,你是被買的媳婦。

郭麗求他們送她回家,或者寫信給家裡的父親,花了多少錢買她,父親都會補上。他們拒絕了,說不要錢,就是要媳婦。

在這個“家”的第一晚,郭麗披着被子坐在床上,滿腦子想着辦法逃跑。她後悔,自己怎麼這麼傻,相信了别人說的話。

一個年幼被拐的女人和她失落的35年人生

山東菏澤尹集村,郭麗記得30多年前,自己從這條路被帶回了買家家中 澎湃新聞記者 何沛芸 攝

艱難的逃離

在尹集村,郭麗度過了近2年時間。

開頭四五天,郭麗被鎖在卧室裡。她想,得弄出點事來,弄病也可以,如果去醫院肯定會碰見陌生人幫助她。她把桌子上煤油燈裡的煤油全喝了。李家人聽見動靜,找來村裡頭的醫生,給她喝水灌腸。半個多月後,她從木闆上摳下幾顆釘子,吞了下去,醫生又來給她催吐,灌下面糊糊,她吐出血來。

那時候,李家三兒子的媳婦陪着她。老三媳婦也是買來的,老家在陝西省銅川。郭麗到李家時,老三媳婦已經懷孕了,大着肚子。她勸郭麗,“我也是和你一樣這麼過來的,你看我懷孕了,這多好,踏踏實實過吧。”

李家親戚裡,郭麗和老三媳婦關系近,覺得同病相憐,都是從陝西賣過去的。郭麗回憶,有天下午,老三媳婦帶來半瓶酒對她說,要是喝了就給郭麗家寫信。她信了,一口氣喝掉,再醒過來時已經是第二天中午,身上沒有衣服,蓋着被子,渾身疼。

李繼瑞告訴她,你再回去,人家都看不起。老三媳婦也幫着說,以後生了孩子再蓋個房子多好。郭麗忍不住罵人,但慢慢地,她感到羞恥,開始猶豫,父親在老家有頭有臉又要強,要是知道了肯定會打死她。

在郭麗失蹤的時間裡,家人沒有停止尋找她。父母、五個舅舅等全都出去找過,到西安,上潼關、銅川等城市發傳單,卻一直沒有她的音訊。

那時候,郭麗和李繼瑞、李家老三夫妻住在一個院裡,不能自由進出家門。有一次,她和老三媳婦吵架時得知,李家買她花了三萬元。

1987年秋天,郭麗懷孕了。李家人很高興,同意她在門口站站,隻要不離開他們的視線就可以。懷孕也影響了她強烈想要逃跑的願望,“心死了,也許就要這麼過下去了。”

轉機發生在生完孩子的1989年農曆正月。李家人帶着郭麗趕集,她趁人多借口去上廁所,抱着孩子扭頭上了國道,買了一張兩塊多的車票,坐上了汽車。她記得當年被拐賣是在菏澤市,于是前去菏澤公安機關求助。一進公安機關大門,她想到受的委屈,忍不住大哭起來。民警答應她,他們會給她陝西的家裡寫信,讓她先回李家等着。

一個多月後,民警帶着郭麗的父親來了。在山東生活的日子裡,郭麗的口音變了,由于懷孕外貌也變了。但父親拉着郭麗耳朵後面的一處傷疤說,這變不了,絕對是她。

李家人不讓郭麗帶走未滿周歲的孩子,她也不走了。這是她在李家唯一的牽絆,“我走了孩子誰帶?”郭麗父親看女兒猶豫,急了。他說,“你母親天天哭,眼睛都快哭瞎了,你不去看你媽一眼嗎?”

郭麗心軟了。她答應李家留下孩子,并且不追究李繼瑞的責任。

被流言毀掉的婚姻

回到老家後,郭麗的遭遇被藏了起來。

家裡人很少和郭麗說到“這件事”,也囑咐她不要往外說。她自己也替父母擔心。小時候,她家裡條件并不好,因為父親思維活絡,才在老家跑運輸賺了些錢。她想,父親是當地“有頭有臉”的人物,這件事傳出去怎麼擡得起頭?

父親怕郭麗跑回山東找孩子,也希望她能安定下來。回家一個多月後,給她安排了一門婚事。起初,她不同意,母親勸她,外人隻知道她被拐賣,但不知道生了孩子,“你現在不是個女孩了,嫁出去很難。”

在家人的說服下,郭麗和對方見了一次面,在1989年結了婚,那一年她也僅有15歲。

郭麗内心還有另一層“愧疚”。她知道,父母為了找回她把做生意的車都賣了,還欠了親戚的債,父母更是經曆着尋找她的疲憊和痛苦。郭麗把這些“難”都歸到自己頭上,于是許多事都依着父母。

婚後不久,郭麗與丈夫生了一個兒子,生活還算平靜。但村莊裡最終還是起了波瀾。從她回家開始,李繼瑞頻繁給郭家寄信,密集的時候一個月三四封。

郭麗父親偷偷攔下了這些信,不讓她看見内容。久而久之,郭麗父親煩了,拒絕再收信,後來信被送到了村裡大隊裡。村民議論起來,郭麗在外面還生了個小孩。

流言傳到郭麗丈夫的耳朵裡,他開始在生活裡和她找事,一生氣能一個月不說話,和她冷戰。郭麗一直“将就”着生活,熬到小女兒出生。

1997年,郭麗和丈夫離了婚,法院把兒子判給丈夫,女兒判給她。

家鄉成了郭麗的傷心地。離婚後,郭麗憋着一口氣跑出去打工,一個人在全國各地奔波,一年到頭回家的時間加起來不超過一周。

“被拐賣過”“結婚沒幾年又離婚”,村裡的流言在繼續。她愛美,穿着筆挺精緻的業務服裝回家,有人議論她被人包養,也有人說她和山東李家仍有聯系。

她曾經一遍遍向人解釋被拐賣不是她的錯,但漸漸地,她疲于自證清白,索性躲開了整個環境。

一個年幼被拐的女人和她失落的35年人生

村子裡,郭麗拿着等待已久的判決書 澎湃新聞記者 何沛芸 攝

四分五裂的家庭

這些年裡,郭麗去過不少地方工作。2008年,郭麗父親去世。她決心要替代父親“撐起一個家”,要賺錢。

在一家酒業公司,她從銷售員做到了區域經理,學會推銷的技巧。2011年,她又去到俄羅斯,在聖彼得堡一家唐人飯店做服務員,一待就是兩年。靠打工掙的錢,她花幾萬塊翻新了陝西老家農村的老房子。後來,她又去了一年日本,在一家物流公司幫忙做商品分揀的工作,一個月能掙一萬多人民币。

郭麗能幹、閑不住,說話直接、爽朗。在國外,她時常感覺憋悶,想找人說話,于是總是拉着來飯店的中國留學生聊天。

但過去的事情,她幾乎不曾和人提起。30多年裡,她過着一種遠離親人、家鄉的生活,總是一個人消化情緒。長期沒有陪伴在孩子身邊,她希望用自己的方式補償缺位,兒子女兒結婚、生子,她都會挪出手裡的錢轉給他們。

郭麗離開李家時,大兒子龍龍還是襁褓中的嬰孩。再見時,龍龍已是十來歲的小男孩。1999年,郭麗放不下兒子,到菏澤一家旅店給李家發電報,要求帶兒子來見面。她記得,那是夏天,李繼瑞和另外五六個人帶着孩子來了。龍龍穿着短袖小褂子,和她已經陌生。

她不怪他,希望今後可以補償兒子,一切都可以給他。她向公司請求調任到菏澤工作了幾年,友善在平常空閑見見孩子。

2017年5月,大兒子在山東結婚,請她去參加。郭麗不想去,她害怕回到她曾經被拐賣到的村子。大兒子說結婚要錄像的,新人要喊爸爸媽媽,他不想留遺憾。她最終答應了。婚禮一結束,她就立刻離開。

至于和前夫生育的二兒子,郭麗偶然得知他在自己檔案中的母親一欄寫了“失蹤”。她當下忍住,沒說什麼,到後來還是拉黑了二兒子,斷了聯系。“他填失蹤,不如當作我已經死了。那我就消失。”她說。

郭麗的小女兒劉钰記得,在她小時候,母親總是在外工作,一年和她相處的時間不過三四天,母女間交流很少。她曾聽到村裡人議論母親,後來有一年李家的“哥哥”來過年,她才清楚地知道母親曾被拐賣。

在三個孩子中,郭麗和小女兒關系近一些。前年秋天,劉钰曾帶着孩子到西安小住了一周,郭麗帶孫子逛超市、去遊樂場玩,拍下了許多孩子玩耍的照片。

2019年,郭麗想着出國打工再攢些錢。她借了親戚錢,交給一個中介3萬多元,想去澳洲打工。沒想到,中介跑路了。她沒了錢,到西安找了家政,包吃包住,遇到了現在的雇主。

“前半輩子就這麼過去了。”有時候,郭麗會這樣說。

她時常自問,生活怎麼這樣了?家庭怎麼就四分五裂了?有一段時間,她患上了抑郁症,隻想自己待着。她給自己安排了工作、旅行,身體不停下來,腦子就不會想到痛苦的記憶。

但人生這段痛苦的記憶并沒有消失。

講出這件事

2011年,郭麗在刷微網誌時看到民間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經常釋出一些被拐賣兒童、婦女的資訊和被解救的新聞。她感覺“心裡頭又火了起來”。這些年來,她“心底的那根刺”無人真正了解。

于是,郭麗聯系了上官正義想尋求幫助。那時候,她沒想着追究李繼瑞的刑責。留在李家長大的兒子給郭家打電話,哭着說他正要畢業找工作,父親被抓了會有影響。

她就向警方表示,警告一下别讓李繼瑞再寄信來就好。這以後,李繼瑞頻繁的來信便停止了。但在2020年8月,李繼瑞因車禍身亡。

2022年3月1日,郭麗看到上官正義轉發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通知。這一次,她少了顧忌。兒子、女兒都已成年,有了自己的事業、家庭。

她希望把自己的經曆說出來。上官正義在微網誌講述了她的故事,并說這是現實版的“盲山案”。

第二天,陝西省和山東省公安部門先後聯系了郭麗。她很高興,花四個多小時向公安部門從業人員講述了自己這麼多年的經曆。她記得,那天一直忙到淩晨2點多,但自己一點都不累。

案子再翻出來,大兒子不滿,他想通過劉钰傳話,李繼瑞人都死了,為什麼還要追究?劉钰很生氣,質問他,如果是他自己女兒遭遇了同樣的事情,怎麼辦?後來,劉钰的微信、電話都被這個哥哥拉黑。

2022年3月12日,拐賣郭麗的渭南男子趙某某因涉嫌拐賣婦女罪,被菏澤市警察局牡丹分局刑事拘留,于同年4月18日經檢察院準許被執行逮捕。

一個年幼被拐的女人和她失落的35年人生

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 澎湃新聞記者 何沛芸 攝

2022年12月19日上午9時,案子在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由于被告人趙某某此前有多次犯案記錄,檢方建議從嚴判決。在庭上,郭麗問被告人趙某某當年賣她得了多少錢?趙某某當庭翻供,表示沒見過她,沒有賣過她。當天,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兩個月後,2023年2月20日,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趙某某犯拐賣人口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判決書特别提到,被告人趙某某在實施本案拐賣人口犯罪後,分别于1991年、2002年、2013年又實施了其他新的犯罪,符合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在追訴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所規定的重新計算情形,是以,本案在追訴時效内。

對于結果,郭麗感覺得到了法律的幫助,但她仍希望繼續追究人販子的責任。郭麗表示,她認為人販子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判輕了”,已經向檢方申請抗訴,對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她當庭提出上訴。在此前送出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中,郭麗請求判決被告人趙某某賠償經濟損失、交通費、精神損害賠償金費用共計80萬元。

劉钰得知案子判決的結果後,表示支援母親堅持上訴。郭麗決定追責以來,她了解母親的選擇,支援她站出來保護自己。但她也難以開口安慰,她明白,如果不是經曆過,沒有人能和母親感同身受。

一個年幼被拐的女人和她失落的35年人生

郭麗在俄羅斯聖彼得堡 受訪者 供圖

拿到判決書,郭麗決定去一趟菏澤尹集村。這座村子早已與以往不同,原先種着玉米、蕃薯的田地變為人工林,周邊建立了木材廠,大部分老屋被拆掉,重蓋了新房。

但她仍然記得許多細節:30多年前,自己是從這條路上被拐過來的,載她的自行車繞了一圈遠路;那邊的院子裡原先有一棵棗樹;有位好心的女鄰居給了她一件自家孩子不穿了的外套;還有那些在冬夜裡從土牆縫隙裡灌進來的冷風,讓她生了凍瘡。

以前被困在村子裡時,她還見過另一戶人家買回來的女孩。和她剛到村裡的時候一樣,人們都擠着去看“花姑娘”。她想和女孩說句話,但周圍人多。結果第二天,她就聽說那個女孩上吊死了。

在村子裡的一家小賣部,她攥着蓋了紅章的判決書,高興地和曾經見過面的村民們說,“我是被拐賣的。人販子判了12年。”

郭麗希望人們能夠看清,女孩被拐賣是人販子的錯。這次她下定了決心,“已經到這兒了,我要勇敢地走下去……如果這件事情過了,我再也不怕任何事。”

(為保護隐私,郭麗、劉钰、上官正義為化名)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