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随後,臨時政府以很大的力量除舊布新,移風易俗。例如,改用陽曆,廢止刑訊,限期剪辮,禁止纏足,廢除跪拜等等。孫中山在一道改變官員稱呼的指令中指出:
“官廳為治世之機關,職員乃人民之公仆,本非特殊之階級,何取非分之名稱。查前清官廳,視官等之高下,有大人、老爺等名稱,受之者增慚,施之者失體,義無取焉。光複以後,聞中央地方各官廳,漫不加察,仍沿舊稱,殊為共和政治之玷。嗣後各官廳人員相稱,鹹以官職,民間普通稱呼則曰先生、曰君,不得再沿前清官廳惡稱。為此令仰該部遵照,速即通知各官署,并轉饬所屬,鹹喻此意。”(《令内務部通知革除前清官廳稱呼文》,1912年3月2日,《孫中山全集》第2卷第155頁。)
這應該是近代意義上“人民公仆”一詞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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