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奴十二年》講述的是一位受過高等教育、為人正直、會拉小提琴的紐約自由黑人不幸被綁架并販賣為奴隸。十二年的奴隸生活,曆經磨難,最終回到了家園的故事。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是作者所羅門·諾瑟普的親身經曆。2013年被拍成電影,在2014年第71屆金球獎上獲得金球獎最佳劇情片,第86屆奧斯卡金像獎頒獎禮上,《為奴十二年》獲得了最佳影片獎、最佳女配角、最佳改編劇本獎三項大獎。

作者是一個自由黑人,本來生活在紐約,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妻子安妮和三個孩子,伊麗莎白、瑪格麗特和阿倫佐。他的噩夢源自于兩個陌生人,一個叫梅麗爾·布朗,一個叫亞伯拉罕·漢密爾頓。他們雇傭了諾瑟普,并承諾給他每天一塊錢,在1840年一塊錢真的很值錢,五塊錢可以買一頭牛。作者和這兩個人來到華盛頓,結果有一天,這兩個衣冠楚楚的小人,把諾瑟普作為黑人奴隸賣給了奴隸販子伯奇。不禁讓我想起了一句話,“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一開始諾瑟普告訴伯奇他是一個自由人,結果換來的是一頓鞭子的毒打。伯奇很清楚,把一個自由的人賣為奴隸存在多大的風險,将會面臨怎樣的懲罰。他清楚必須讓作者閉嘴,以免揭穿他正犯的罪行。當然,在他看來,我的命比螞蟻還要低賤。如果形勢所迫,他會毫不猶豫地把我殺掉。是以,當他威脅說要宰了我時,我相信他會說到做到。從此之後諾瑟普很少再提起自己自由人的身份,伯奇給他起了一個新的名字普萊特。
奴隸販子将奴隸們像牲口一樣從一個奴隸場運到另一個奴隸場,每個奴隸場都有用來交易奴隸的小屋,那是奴隸買主們在達成協定之前“驗貨”的地方。就像買賣牲口一樣,不健康的奴隸價格也會低一些。如果沒有擔保,“驗貨”對奴隸買家們來說就是必不可少的程式。
有一個奴隸同樣是個自由人,長期定居在諾福克。他在那裡有家有口,是個泥瓦匠。他的家在郊區,有天夜裡他很晚才回家,半路經過一條偏僻的街道時,遭到了一夥陌生人的綁架。他拼命抵抗,但寡不敵衆,終因體力不支而被抓住。他們塞住他的嘴,用繩子把他捆住,打他,直到他完全失去知覺。後來他被人偷偷地藏在諾福克的奴隸場裡,在這段時間裡,他一直在反抗,拼盡全力地抗争、叫喊,最後終于發現,這樣除了挨打,完全無濟于事。奴隸制廢除以前,黑人很容易被當成奴隸被販賣,即便他是一個自由人。
伊萊紮是一個命運多舛的女奴隸,她最早的主人,和妻子長期分居,最後離婚,後面她和主人同居,并為主人生下了一個女兒,在這之前她還跟另外一個奴隸生了一個兒子,這或許是她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時光。好景不長,她因為遭到主人前妻的嫉妒,前妻有一個女兒,已經結婚嫁人,主人的女婿趁老丈人不在家,把伊萊紮和她的兒子和女兒當做奴隸販賣了。
有個奴隸主相中了她的兒子蘭德爾,她乞求那個男人不要隻買蘭德爾,要買就把她和小埃米莉一起買走。她向那人發誓,隻要把他們母子三人都買下,她一定會做個全天下最忠誠的奴隸。那個男人說他買不起,伊萊紮頓時陷入悲恸欲絕的境地,無限哀怨地号哭起來。
哪怕她隻能活上一天,也要和孩子們在一起。弗裡曼再怎麼皺眉蹙額,惡語相向,都不能讓這個痛苦的媽媽平靜下來。她不停地哀求,求他們發發慈悲,不要拆散他們母子。她不停地向他們哭訴,她對孩子的愛,不停地重申她的諾言—隻要他能買下他們母子三人,她會做一個天底下最忠誠、最聽話的奴隸;她願意為他做牛做馬,沒日沒夜地幹活,直到流盡最後一滴血。可是她無論說什麼都沒用,那人買不起他們三個。
奴隸主帶走了她的兒子,接着另外一個奴隸主準備買她,她又乞求奴隸主買下她的女兒,然而奴隸販子覺得小埃米莉長得漂亮,将來長大了一定能賣個好價錢,死活不賣她的女兒,就在同一天,一家子人就天各一方。
從此以後,伊萊紮再也沒有見過埃米莉和蘭德爾,也沒有聽說過他們的消息。但在她心裡,一直都裝着這兩個孩子,一刻都不曾忘記他們。不管她是在棉花地裡、農舍裡,還是在哪裡,她都會說起他們,跟他們聊天,好像他們就在身邊一樣。隻有在這樣的幻覺中,或在睡夢裡,她才能得到一點可憐的安慰。因為思念子女過渡,越來越消瘦,沒過多久伊萊紮就離開了這個世界。
普萊特在這十二年的奴隸生涯中,服務于好多個主人,第一個主人福特,為人和善,對待奴隸都很好,福特後來因為給他人做待辦,陷入了經濟危機,不得不把奴隸抵押出去。第二個主人是提比茨,此人陰險狡詐,嫉妒普萊特的能力,總是找各種理由抽打奴隸。普萊特有一天忍無可忍,鞭打了自己的主人,普萊特知道如果不逃走一定會被活活打死,就開始逃跑,逃跑的路途非常危險,一方面他沒有路條,随時都會被巡邏隊抓回去。另一方面還會被主人帶着獵狗的追捕。隻有沼澤和河流能躲避主人的獵狗,但是水裡有很多毒蛇、鳄魚。
埃普斯是他最後的一個主人,他喜歡喝酒,一旦喝醉了就喜歡以鞭打奴隸為樂,奴隸中的老人和小孩,經常被他喝醉了抽打。
每天幾乎都會有人遭受鞭刑,通常是在棉花稱重之後。奴隸們采摘的棉花沒有達到标準重量即為過失,将被視為偷懶。他們會被拖出去,扒掉衣服,臉朝下趴在地上遭受鞭打。毫不誇張地說,在埃普斯的種植園裡,到了采摘棉花的季節,鞭子的噼啪聲和受罰奴隸的慘叫聲,每一天都會從黃昏一直響到午夜睡覺前。
受罰奴隸所挨的鞭數一般根據過失的情節而定。二十五鞭隻屬于毛毛雨般的輕微懲罰,其對應的過失情節較輕,比如棉花中偶爾出現一片幹葉子或棉鈴殼,或者摘棉花時不小心折斷了枝杈等;五十鞭屬于正常懲罰,專門“伺候”摘棉量不達标的奴隸;一百鞭才屬于較嚴重的懲罰,針對那些在地裡偷懶怠工的奴隸;一百五到兩百鞭子,用來懲罰那些和同伴争吵的奴隸;而五百鞭子,除了被狗撕咬外,絕對是最嚴酷的懲罰,它是針對那些逃跑的奴隸,一般能挨得了五百鞭的人,即使僥幸沒有被當場打死,也要忍受好幾個星期的痛苦折磨。
一年到頭,奴隸們唯一能從無休止的勞役中解脫出來的時間,便是聖誕節。埃普斯通常會給我們放三天假—其他種植園主有放四天、五天或六天的,這就看主人的慷慨程度了。這是奴隸們最殷切期盼的日子,從年初到年尾,他們望眼欲穿地期盼這個節日。
聚餐的桌子擺在露天的地方,上面堆滿了各式各樣的肉類和蔬菜。熏肉和玉米餅是上不了這樣的席面的。準備這麼多人的飯食是一個大工程,做飯的地點有時候在種植園的廚房裡,有時候轉移到院子裡某棵茂密的大樹下。如果是後一種情況,就需要在地上挖一條溝,把木柴放到溝裡點燃,直到燒成火紅的炭,然後就着炭火烤雞肉、鴨肉、火雞肉和豬肉。有時,甚至會把一整頭野牛放在火上烤,當然,這種情況并不多見。除了肉類,聚餐上還能吃到面粉做的餅幹、桃子和其他水果做的蜜餞。還有除了肉餡之外的各式果餡餅,以及其他許多奴隸們平時見所未見、聞所未聞的點心。
普萊特能獲得自由,需要特别感謝一個人,他的名字叫貝斯,塊頭很大,四十多歲,淺色皮膚,淺色的頭發。他的性格非常冷靜自持,喜歡與人争論,但說起話來總是慢條斯理。無論他說什麼,都不會讓聽者覺得受到了冒犯。他讨厭奴隸制度,講究人人平等,在貝斯的幫助下,他為普萊特,寫信和郵寄到薩拉托加。最後諾瑟普老爺把普萊特接回了家,過程還比較坎坷,但是結局還算美好,普萊特重獲了自由。
如果你想了解19世紀中期美國的奴隸制度,想了解奴隸的生活日常,他們是過着怎樣痛苦的生活,可以讀讀《為奴十二年》這本書,同時也推薦你看一看同名的電影。種族的歧視,黑人非人一般的待遇,真的讓人感慨萬千。林肯廢除奴隸制度,這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為千千萬萬的奴隸争取到了自由。肉體的折磨,貧困潦倒的生活,相比自由都算不上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