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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生存法則第一條:同僚之間一定要保持一定的界限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今天早上在微網誌上就看到一件怪事:重慶有一位陽先生,是一家公司的營運。今年9月份和妻子舉辦了婚禮,因為舉辦地點和公司不遠,除了親戚之外,還邀請了和自己比較熟悉的二十多位同僚參加自己的婚禮。大家都知道的,喝喜酒嗎,肯定是要備上一份禮金的。參加陽先生婚禮的23名同僚呢也都給了禮金,23個人一共給了4389元的禮金。平均算下來每個人190元左右,算是正常的同僚禮金标準。

可是婚禮過後不久,陽先生被自己的公司處罰了,因為有同僚舉報他涉嫌謀取不正當利益,上司要求他立刻退還收取同僚的4389元禮金,還在全公司作為典型案例做了通報批評。陽先生很快退還了全部禮金,但是對于公司的處罰很不服氣,向上級上司提出了申述,希望公司撤回全公司通報批評的處罰。公司在收到陽先生的申述後,不但沒有撤回對全公司通報批評的處罰,人事部門還直接建議他離職。

看完這個新聞之後,大家是怎麼想的呢?是不是替陽先生感到委屈,為什麼好心邀請同僚參加自己的婚禮,卻被舉報謀取不正當利益?退還全部禮金之後還要全公司通報批評?其實陽先生所在公司的确有不近人情的地方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大的方向并沒有太多的錯誤,大公司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和防腐敗章程。對于員工舉報的員工涉嫌謀取不正當利益肯定要予以重視,無論金額大小。其實根本原因還是來源于同僚的舉報。而同僚舉報的背 後是因為陽先生違背了職場生存法則第一條:和同僚要保持一定界限。

以前看過一本職場生存手冊,上面第一條就寫了:千萬不要輕易把自己的同僚當成朋友。要和同僚保持一定的界限。最開始不太了解,後面經曆的公司多了,遇到的同僚多了,逐漸越來越認同這句話。我們來分析分析陽先生這件事吧,是誰舉報的陽先生呢?其實不用猜也知道,舉報楊先生的肯定是參加他婚禮的他3位同僚中的一個或者幾個。參加陽先生婚禮的同僚因為是被邀請參加婚禮,礙于面子不好拒絕,參加婚禮不給禮金也不像話,但是給完之後心裡又一直後悔。覺得錢給的不值得,或者想起工作上和陽先生的沖突摩擦。越想越氣就在公司舉報了陽先生。既退回了全部的禮金,相當于免費吃了一頓婚宴,又報複了陽先生,解了工作上的悶氣。看似不合理的事情就有了合理的理由。

陽先生其實犯了一個最簡單的職場錯誤:把同僚等同于朋友甚至等同于好朋友。這也是生活中很多人常犯的錯誤:以為把同僚當成朋友甚至好朋友,在工作的時候可以有更好的配合和更好的相處。其實同僚之間隻用在工作上做好配合搞好工作關系就好,平時要保持一定好界限,沒有經過長期和嚴格考察絕對不能輕易的上升到好朋友的地步,因為好朋友之間是可以分享自己的喜怒哀樂和一定的私人空間的。公和私如果糾纏在一起是很容易出現問題的,因為你沒辦法保證工作的時候不得罪人或者被人得罪。辦公室之間也是有着争鬥的,這種争鬥隻是在工作上對你的影響并不會太大,但是如果通過把同僚當做好朋友而介入到你的私人空間,這種争鬥不和諧就會急劇放大。最終對你的工作和生活帶來雙重困擾。就像一群豪豬,冬天想要報團取暖,一定要隔開一定的界限,離得太近了不但沒辦法取暖反而彼此的刺會傷害彼此。

陽先生這件事就是典型的案例,陽先生輕易的把熟悉的同僚更新成了朋友,讓他們介入到了自己的私人生活。最終受到了無妄之災。又受氣又賠錢還丢了工作。記住職場的第一法則和同僚之間一定要保持一定界限。希望能給初入職場和不清楚如何和同僚相處的朋友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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