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是民國時期十分有名的一位才子,同時,他也是一位衆所周知的,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渣男”将他稱為“渣男”也是因為徐志摩在感情世界的始亂抛棄,而他一生最對不起的人,就要數他的原配張幼儀了。

張幼儀出生在一個大戶人家,雖然是封建社會時期出生,但是因為家裡的開明,她并沒有裹腳,不僅如此,她還受到了極為先進的教育,按照張幼儀的履曆來說,她足以稱得上當時的新知識女性,這在當時,可以說是女性中的佼佼者了,可就是如此,徐志摩依然看不上她。
1915年,在張徐兩家人的安排下,18歲的徐志摩娶了張幼儀為妻,對于這門婚事,徐志摩顯得很是淡然“媒妁之命,受之于父母”婚後,張幼儀并沒有受到徐志摩的寵愛,反而是處處受限,在家裡過得十分不如意,因為徐家的要求,兩人結婚三年後,張幼儀生下了一個兒子,對家裡有了交代,徐志摩也迫不及待地離開了家。
徐志摩前往國外留學,也不管在家的張幼儀,這門婚事從一開始就是不妥的,一年多後,張幼儀的哥哥不願讓妹妹受委屈,便給徐志摩寫了信,張幼儀這才到了美國,同徐志摩繼續生活,兩人之後又前往英國,在英國,徐志摩正式的對張幼儀産生了不耐煩的情緒。
在英國,徐志摩結識了正值美好年華的林徽因,對她一見鐘情,開始奮不顧身的追求她,當林徽因得知徐志摩已為人父時,堅決的拉開自己與他的距離,徐志摩對此認為,是張幼儀拖累了自己,因而他立刻向張幼儀提出離婚。
可憐當時張幼儀還懷着身孕,徐志摩一點也不顧忌她的感受,單方面的便将她抛棄了,還嚴逼着她打胎,這讓張幼儀根本無法接受,她不是那個揮之即來,揮之即去的人,徐志摩對她的無情,她徹底絕望,因而很是堅決的在離婚協定書簽了字。
這段婚姻對張幼儀來說,是一段不折不扣的折磨,而她與徐志摩離婚後,終于将自己的精力給騰了出來,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在德國,張幼儀學習了很多金融管理以及服裝的知識,她在這裡待了2年,當她坐車回中國時,她說“她的人一分為二,一是”去德國前“二是”去德國後“
回國後,張幼儀徹底的變成了另外的一個人,她在哥哥的幫助下,出任了上海女子商業銀行副總裁,成為了中國第一位女銀行家,她能有如此的作為,除了哥哥對她的幫助外,也因為張幼儀本身的努力和優秀。
後來,張幼儀又開了一家雲裳服裝公司,統領了上海的衣着潮流,當時上海灘諸多的名媛,社交能手,皆是以雲裳為标本,張幼儀在第一段婚姻的失敗,徹底的解放了她真正的實力。
在經營事業越來越成功,張幼儀也迎來了人生的第二段感情,她與一位中醫結婚,得到了後半生的幸福,這對她而言,也是十分欣慰的晚年。
去德國前,張幼儀的日子并不好過,她骨子裡的怯弱,讓她對什麼都感到懼怕,後來,在某一瞬間,她終于想通,原來,如果要想做好人生的任何一件事,隻能靠自己,這樣的一個頓悟,也給她的生命重新注入了力量。
對徐志摩而言,張幼儀不是一個好妻子,但是對張幼儀而言,徐志摩也不算是一個好丈夫,好在兩人終究沒有耽擱彼此的一生,這樣,張幼儀也有了自己的傳奇,那樣的惹人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