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原始社會後期,父系氏族時期開始,由于男性在生産中地位的提高,女性逐漸淪為了男性的私有财産,是以,男子死後,其妻妾可由其子孫繼承。也就産生了荒唐的婚姻形式——寡婦内嫁制。“寡婦内嫁制”亦稱“收繼婚”或“轉房婚”,其風俗起源可上溯到原始社會父系氏族時代及奴隸制社會。顧颉剛在《由“烝”、“報”等婚姻方式看社會制度的變遷》一文中分析說:“從父系氏族社會直到奴隸社會,婦女都是氏族和宗族裡的一筆财産。在生産不發達的社會裡,氏族和宗族要守住一筆财産是不容易的。是以,從别的族裡嫁來的女子不可任她流失。她的丈夫即死,弟兄可以娶她;子侄輩也可以娶她;甚至孫輩也可以娶她。從當時說,也是團結同族的一個方法。”

在宗法制度下,男性家長獲得絕對的主權地位,對家族中的女性(尤其是喪夫後失去依靠的寡婦)具有絕對的支配權力,也是形成寡婦内嫁的一個原因。在封建社會裡收繼婚與封建禮教相悖,是以曆代統治者多次以法律形式予以禁止。可是由于中國封建社會的小農經濟使寡婦内嫁一直存在着經濟基礎,而尊男卑女的社會風尚也使寡婦内嫁存在着适合的溫度和土壤,加之周期性社會動蕩,少數民族入主中原,不斷帶進遊牧民族落後遺俗,互相産生影響,是以,寡婦内嫁制實質上是禁而不止,在民間一直存在。寡婦内嫁制按照倫理輩分分為三種形态。一是祖父亡,孫輩納庶祖母為妻,這種收繼婚形式古代稱之為“因”。二是父亡,子納庶母為妻,古代稱之為“烝”,或叔伯死,子侄輩納嬸母為妻,古代稱之為“報”。古代“烝報”有時也指弟娶寡嫂。三是平輩之間的轉房收繼婚,即兄死,弟娶寡嫂;或弟死,兄娶弟婦。按照民間通俗叫法,稱之為“轉房婚”。
按照倫理學觀點講不同輩分的人通婚為亂倫,可是,在收繼婚中,不同輩分的收繼卻是正常的婚姻形态,其最突出的就是孫輩收繼守寡的祖母,這種婚姻形式在古代有一個專用名詞稱“因”。《左傳·文公十六年》記載:周襄王之妹嫁給宋襄公,是為襄夫人。宋襄公死後,襄夫人守寡多年。宋襄公之孫公子鮑為人禮賢下士,并且相貌英俊潇灑,在國中頗有盛名。寡居的襄夫人看到自己的庶孫公子鮑年輕英俊“美而豔”,便動了春心,想與之比對。但是,幾次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遭到公子鮑拒絕未能達到目的。恰在這時宋國發生饑荒,在位的國君宋昭公又昏庸無道。公子鮑放糧赈饑,并拉攏公卿大臣,收買人才,料理國事。襄夫人也趁此機會,分出自己的私房儲蓄,幫助公子鮑赈饑,收買民心,赢得了國人的好感。于是,“國人奉公子鮑以因夫人”,促成了他們的婚事。而且,襄夫人與公子鮑成婚後,趁着嫡孫宋昭公外出狩獵的機會,派人把他殺死,立她的新丈夫公子鮑為國君。
在這場婚姻關系中,公子鮑紅顔伴白發,娶庶祖母為婦并非所願,但是,為謀取國君之位又不得不借助襄夫人,是以委曲成親;襄夫人看中庶孫公子鮑年輕漂亮,仗着自己是周王之妹,有政治勢力,又有私人的經濟勢力,是以志在必得。
但是,最關鍵的是當時有這樣的收繼婚風俗,社會輿論不但不會譴責,而且在感其恩德的情況下,擁戴二人的婚事。庶孫娶祖母的收繼婚在少數民族中更為多見。像漢代時推行“和親”政策,漢武帝遣江都王劉建之女細君為公主,與烏孫王和親。後來烏孫王年老,又讓細君下嫁給他的孫子岑陬(封号,名叫軍須靡)。細君公主不願下嫁,向漢武帝上書苦苦哀求,漢武帝下诏讓她“從其國俗,欲與烏孫共滅胡”(《漢書·西域傳》),促成烏孫國與漢王朝聯合完成打敗匈奴的大業。細君公主隻好又下嫁給自己的庶孫岑陬,為右夫人,生一女,名叫少夫。
南北朝時,北周宇文氏與突厥和親,遣趙王招之女封為千金公主,嫁突厥族的佗缽可汗。佗缽可汗死後,千金公主又被其子沙缽略收繼為妻;沙缽略後,千金公主又先後被沙缽略的兩個兒子先後收繼為妻。這樣,千金公主如同一件物品,先後輾轉于三代四人之手。
在蒙古族的收繼婚中也不乏庶孫娶祖母的例子。曆史上著名的三娘子多次轉嫁就是例證。三娘子是瓦刺部一個酋長哲恒阿哈媚的女兒,名哈屯,或稱鐘金。其少年時就十分聰穎,“黠而媚,善騎射”,能文善武,幹練機靈,舉止風流。先嫁于把漢為妻,其外祖父蒙古族盟主俺答見其貌美,便強行奪娶歸己,成為外祖父娶外孫女。她勸說俺答放棄與明朝對立立場,促進漢蒙友好往來,在曆史上為民族團結起了重要作用,被明朝封為“忠順夫人”。俺答死後,按照蒙古收繼婚風俗,她應轉嫁俺答之子黃台吉。三娘子嫌黃台吉既老又多病,并且政見不合,便率衆西行。明王朝為了維護漢蒙友好關系,保持蒙古地區的穩定,派人說合,三娘子為顧全大局,委曲與黃台吉成婚。不久黃台吉病死,其子撦力克襲位,又收繼三娘子為妻,成為第三代“忠順夫人”。三娘子為發展漢蒙兩族人民的友誼作出了重大的曆史貢獻。《明史·外國性》稱:“三娘子,故俺答所奪之外孫女而為婦者也,曆配三王,主兵柄,為中國守邊保塞,衆畏服之,乃敕封為忠順夫人。自宣大至甘肅不用兵者二十年。”明代時,三娘子多年經營修了一座城堡“歸化城”(今蒙古呼和浩特市),“歸城”成為曆史上蒙漢民族團結的豐碑。三娘子死後,當地人把歸化城稱為“三娘子城”。
在往後,随着文化的交流和倫理道德的完善,收繼婚中的孫娶祖母現象在沒有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