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被對方的言行激怒的時候,也要認清對方是在挑起“權力之争”,是想通過獲勝來證明自己的力量。當我們和朋友讨論陷入激烈之中,彼此各不相讓,對方就上升到人格攻擊,罵你大傻瓜之類的,這種情況下,對方目的是為了責難挑釁你,通過權力之争來達到讓你屈服的目的。
假設我們壓制住了争論,對方退出了争論,但權力之争并沒有就此結束,對方很快就會進入“複仇”階段。對方會在别的地方以别的形式策劃着複仇、等待着進行報複。
遭受過父母虐待的孩子有些會誤入歧途、逃學,甚至會出現割腕等自殘行為,如果按照原因論,會歸結為“因為父母用這樣的方式教育,才導緻孩子變成這樣”,但目的論認為這個是孩子為了“報複父母”,認為自己出現不良行為、逃學,甚至是割腕,那麼父母就會煩惱不已,父母還會驚慌失措、痛不欲生。孩子正因為知道這一點,才會出現問題行為。
當人際關系一旦發展到複仇階段,那麼當事人之間幾乎就不可能調和了,為了避免這一點,在受到争權挑釁時絕對不可以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