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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銳評|孩子在27層樓頂縫隙立定跳遠,别讓孩子成為“折翼”天使

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

近日,湖北鹹甯一小區内,兩小孩在高達27層的樓頂玩耍,其中一小孩在樓頂縫隙間來回3次“立定跳遠”,沒有任何保護措施。拍攝者殷先生稱,事情發生在10月24日,自己也被這一幕吓壞了,馬上給物業打電話,随後物業人員将小孩帶下樓并進行了批評教育。(據11月1日極目新聞)

網友直言,看他們跳,我的心怦怦跳。大家都知道,在27樓的樓頂,稍有閃失,出的事就是大事,就是一個悲劇,可能毀了一個家庭。所幸殷先生及時告知物業處理,也給我們留下了這段令人心驚肉跳,但極具警示意義的視訊。

報道中說,物業人員将小孩帶下樓并批評教育,這一點當然沒錯。但是,物業在管理中,有無漏洞?為何孩子能直接上天台?按道理,一般的樓頂要麼是被鎖住,要麼周圍有圍牆或欄杆保護,不能讓小孩輕易處于危險處境的。

是以,物業有無責任也要厘清,事後也要有反思,如何加強防範并予以落實整改。

最主要的問題還是,監護人去哪裡了?要教育的不僅有小孩,還有其家長。現在,幸虧孩子沒事,孩子家長估計還不知道自家孩子的“曆險記”。警方或居委會,有必要找到兩位孩子的家長,對他們進行監護教育和兒童安全教育。

有一份統計資料顯示,兒童墜樓事件是兒童意外傷害中最主要的、死亡率最高的事故類型之一,八成墜樓兒童的年齡在2歲至6歲之間。也就是說,這個階段的孩子,活潑好動,對事件的危險性缺乏判斷,家長如果看護失當、失職,就極容易出事。

“廣西女子外出,4歲孩子獨自在家18樓墜亡”、“浙江夫妻帶2歲兒子參觀鄰居家裝修孩子意外墜樓”、“6歲小孩帶7歲和9歲小孩到樓頂玩,結果6歲小孩墜樓身亡”……孩子意外墜樓的消息,也時時見諸媒體。

每次相關新聞出來,公衆無不痛心疾首,第一想法就是孩子太可憐了,第二個想法就是,家長在哪?

孩子不懂事,家長有監護責任。專家提醒,給孩子營造一個安全的活動空間,避免把孩子單獨留在家中,對孩子做好安全教育非常重要,莫因一時疏忽導緻悲劇發生,到時候後悔就來不及了。

而所有人,都應該從此事中得到警示,負起責任,看護好孩子,千萬别讓他們成為“折翼”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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