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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裕任華野代司令員代政委之考證

作者:披上霞光的夕陽

本文主要從兩方面來分折:一是粟裕任華野代司令員、代政委的依據;二是粟裕任華野代司令員、代政委的權限範圍。

粟裕任華野代司令員、代政委的依據。一是《粟裕年譜》,據記載:1948年5月9日,中央決定陳毅在華東野戰軍的司令員、政委、前委書記職務由粟裕代理。

二是同年5月30日中央軍委電令(摘抄、下同):任命粟裕同志兼華野副政委,擔任副政委各項工作,并于陳毅同志不在華野總部工作時代理政委職務。

三是同年5月14日陳毅、粟裕傳達中央、毛主席"粟裕三代"決定的電文:決定陳鄧粟參加中原局根據地的建設工作(陳在華野黨政軍職務由粟代理)。

四是同年7月2日中原局通知:中央及軍委指定和準許中原局、中原軍區組織及各軍(區)如下:第三、陳毅仍兼華東野戰軍司令員兼政委,粟裕仍任副司令員。陳離職期所兼軍政職務由粟裕代理,宋任窮任華野第二副政委。

從上可以看出,粟裕代理華野政委有中央電令為憑,但從史料中并未發現中央任命粟裕為"華野代司令"的文獻。作為大野戰軍代司令,必須由中央任命,粟裕年普、陳毅粟裕電報隻能作參考,不能作依據。現在粟裕任華野代司令員唯一證據隻有1948年7月2日"中原局通知”,那就涉及第二個問題。

粟裕任華野代司令員的職權範圍,也就是說,這個"華野代司令員"是華野全軍的"代司令員"?還是指“對外仍稱華野”的晉冀魯豫野戰軍(西兵團)代司令員?1947年9月22日中央電:一、陳粟西兵團改為晉冀魯豫野戰軍,受晉冀魯豫中央局上司。三、陳粟張鄧四同志加入晉冀魯豫中央局為委員,鄧小平仍為中原局書記兼晉冀魯豫中央局書記。四、晉冀魯豫中央局負責統籌劉鄧、陳粟兩野戰軍及陳謝兵團後勤供應。1947年10月15日中央給陳粟的電報稱:一、你們則集中精力指揮西兵團;二、你們部隊對外仍稱華東野戰軍。

如果粟裕是全華東野戰軍代司令員,那他的組織人事關系就應在華東局,那麼他的任命檔案就應該由華東局下達,因為華東野戰軍雖由中央直接指揮,但其組織、人事關系在華東局,對華野首長正常的人事任免應是由中央決定或任命,由華東局傳達或轉發,而不應由中原局傳達或轉發。中原局與華東局是平級、互相獨立存在的兩大機關,不存在上司與被上司的隸屬關系。

實際上,粟裕任華野代司令員的指令是由中原局下達的,這就說明,此時粟裕的組織人事關系在中原局,是中原局管理的幹部。陳粟傳達中央"三代"電說的明明白白:決定陳鄧粟參加中原局根據地建設工作,這裡的陳鄧粟是指陳毅、鄧子恢,粟裕。後期1948年5月9日,中共中央、中央軍委發出《關于改變華北、中原解放區的組織管轄境地及人選的決定》稱:中原局以鄧小平為第一書記、陳毅為第二書記、鄧子恢為第三書記,……粟裕等十二人為委員。1948年6月,粟裕兼任中原軍區下轄豫皖蘇軍區司令。

以上說明,粟裕任華野代司令員,應該是歸中原局上司的晉冀魯豫野戰軍(華野西兵團)代司令員。從華東野戰軍七月分兵到淮海戰役,粟裕代司令員(華野總部)能直接指揮部隊隻有華野西兵團,從淮海戰役人民解放軍戰鬥序列可看出,粟裕華野代司令員(華野總部)對山東兵團(東兵團)、蘇北兵團所轄部隊沒有直接指揮權。

但又有三點疑點,1、粟裕本身就是“對外仍稱華野"的原華東野戰軍西兵團司令員、政委,又何必再次任命其為華野西兵團代司令員、代政委?2、粟裕是代陳毅的華野司令員、政委職務。從現有史料看,隻有任命陳毅為"華東野戰軍司令員政委”的文獻,而沒有任命陳毅為"對外仍稱華野"的晉冀魯豫野戰軍(原華東野戰軍西兵團)司令員政委的文獻。3、1948年5月30日中央電:(三)任命粟裕兼華野副政委,擔負副政委各項工作,并于陳毅不在華野總部工作時,代理政委職權。(四)華野三個副政委次序如下:譚為第一副政委,粟為第二副政委,宋為第三副政委。三個副政委中,譚震林原為華東野戰軍副政委、許譚兵團(東兵團)政委,代表華東野戰軍許譚兵團;粟裕代表華東野戰軍西兵團;宋任窮代表豫皖蘇分局。從這三點看,粟裕是“全華東野戰軍"代司令員、代政委。個中緣由,隻有等待軍史學家們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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