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區汝湖生态科技園建設傳來新進展。近日,惠州市惠城區自然資源局公示了《關于汝湖 生态科技園(東園)大龍山01機關項目土地征收的預公告》,拟征收475畝面積土地支撐汝湖生态科技 園(東園)項目建設。
《公告》顯示,為公共利益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惠城區 人民政府準許,拟征收位于惠城區汝湖鎮黃村村、上圍村、房村村,共計約475畝土地用于汝湖生态科 技園(東園)大龍山01機關項目用地建設。
在備受市民關注的補助标準上,《公告》嚴格落實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1〕4号)規定的惠城區1号區片綜合地價标準執行。屬于惠城區1号區片 的汝湖鎮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按照84800元/畝進行計算。而林地和未利用地則分别按照全市統一設定 的0.55和0.4調節系數執行,分别為:46640元/畝、33920元/畝。
此外,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補償則按《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号)的标準執行。限時拆遷、貨币補償,以及失地保險等多項措施有效保障失地村民的權益實作。
在具體的征地工作實施上,該《公告》稱,預公告釋出之日起,由汝湖鎮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 查和征收補償登記工作。請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配合土地征收工作,到汝湖鎮人民政府(聯系電話:2796788)辦理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補償登記手續,各相關機關和個人互相告 知。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以鎮(街道)調查結果為準。
此外,《公告》還要求任何機關個人不得在拟征地範圍内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同時指出各有關機關(個人)應積極支援土地征收工作,對煽動群衆鬧事、阻撓土地征 收工作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從嚴處理,對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張峰
【作者】 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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