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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徒生童話》笨蛋漢斯

作者:詩詞歌文
《安徒生童話》笨蛋漢斯

笨蛋漢斯(網絡配圖)

在遙遠的内地有一座豪華的古宅,一位老紳士住在裡面,老紳士有兩個聰明絕頂的兒子,一般的人要是有他們一半的聰明就夠了。他們要去很遠的地方向國王的女兒求婚。因為公主已經宣布,要在王國裡物色一個口才最好的小夥子做她的丈夫。

這兩位天才隻有一個禮拜的時間準備。不過他們有那麼大的學問,這點時間也足夠用了。其中一個早把整本拉丁文字典以及這個小鎮整整三年的日報,全都背得滾瓜爛熟,甚至倒背如流。另一個則對所有的法律條文爛熟于胸,每一個市政官應該知道的東西他都知道,是以他自認為可以暢談國家大事,另外他還會一件事,那就是在背帶上繡上玫瑰或者别的花,他是一個手指靈巧的雅士。

“我一定會娶到公主的!”他們兩個都這樣說。于是他們的父親一人給他們一匹駿馬。會背字典和報紙的那個得到了一匹黑馬,而另外一個則得到了一匹乳白色的馬。接着他們用魚肝油抹抹嘴角,這樣好使自己變得油嘴滑舌、能說會道。所有的仆人都站在院子裡等着他們上馬。就在這時,這位老紳士的第三個兒子出來了,不過沒有人把他和他的兩個哥哥比較,因為他比不上他們聰明,甚至有些笨,大家都叫他“笨蛋漢斯”。

“你們這是要去哪裡,怎麼都穿上了最漂亮的節日禮服?”笨蛋漢斯問道。

“我們去王宮向國王的女兒求婚。那個布告大家都知道了,你沒聽說過嗎?”于是他們便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又跟他說了一遍。

“哎呀!我也要去!”笨蛋漢斯叫了起來,他的兩個哥哥大笑起來,騎上馬便走了。

“我的好爸爸,”漢斯叫道,“我也想要一匹馬,我也想娶那個國王的女兒!如果那姑娘要我,我就能得到她;如果她不要我,我還是要得到她,反正我就是要得到她!”

“真是胡說八道!”父親說,“我是不會給你馬的!哼,你說話沒有條理!根本比不上你那兩個哥哥,他們是真正的紳士。”

“好吧,”笨蛋漢斯說,“如果你不給我馬,那我就騎公山羊去,它本來就是我的,它肯定能把我馱去的。”

于是他真的這樣做了,騎上公山羊,用兩腿夾着羊的身體,順着大街像飓風一樣飛快地跑了起來。

“嘿,嗬!這樣才痛快呢!我也來了!”笨蛋漢斯大喊大叫,還唱起了歌,四周很遠的地方都響着他的歌聲。

他的兩個哥哥在前面騎馬騎得很慢。他們什麼話也不說,各自想着自己到時要講的漂亮言辭,提前準備好這些話才是聰明的做法。

“喂!”隻聽見笨蛋漢斯在後面叫着,“我來了!快看我在路上撿到了什麼。”他拿着一隻死烏鴉給他們看。

“笨蛋!”兩個哥哥說,“你拿它來做什麼?”

“做什麼?那還用說,當然是送給公主啊。”

“好,那你就送吧。”他們又大笑起來,騎着馬走了。

“喂,我又跟上你們了!看我這次又找到了什麼,這可不是每天都能找到的東西!”

兩個哥哥回過頭去看他找到的是什麼。

“笨蛋!”他們叫道,“那隻是一隻舊木頭鞋,而且連鞋面都沒有。你也要把這個送給公主嗎?”

笨蛋漢斯回答說:“那還用說,當然送。”兩個哥哥又大笑着騎馬走了。就這樣,他們走在他前面很遠,但是……

“喂,我又來了!”又是笨蛋漢斯。“太好了,事情越來越妙了,”他叫道,“萬歲!這是最好的。”

“怎麼,你又找到什麼了?”兩個哥哥問道。

“噢,”笨蛋漢斯說,“我都沒辦法跟你們說。公主見了一定會很高興的!”“呸!”兩個哥哥說,“那不過是溝裡挖上來的泥巴。”

“對,就是泥巴,”笨蛋漢斯說,“但這可是最好的泥巴,你看它濕漉漉的,從指間滑過你抓都抓不住。”就這樣他裝了一口袋的爛泥巴。但是他的兩個哥哥根本不在乎他說的這些,揮動着馬鞭直到馬蹄下直冒火星。結果他們隻比笨蛋漢斯早一個小時來到城門。城門口求婚的人很多。有士兵給求婚的人編上号,兩個哥哥一到就馬上去排隊,一排六個人擠得他們連手臂都沒法動。這真是一個緊張的安排,如果他們稍微動一動,或者有人不按規矩站隊,就會有人動起拳頭來。

王宮被居民包圍着,人群一直擠到窗子底下,大家都要看看公主怎樣接待向她求婚的人。但是每個求婚者一進大廳,就如同吹滅的蠟燭一樣緊張得說不出話來。于是公主說:“他不行!滾開!”終于輪到會背字典的那個哥哥了,但是他一站在那裡忘得一幹二淨,什麼都背不出來了。地闆好像随着他的腳步響起回聲,他看見自己倒立在用鏡子做的天花闆裡。每個視窗都站着三個書記員和一個市政官,他們會記下他們說的每一個字。這裡的氣氛非常緊張,再加上火爐裡的火燒得正旺,屋子好像馬上就要沸騰了。

“這裡真熱得可怕!”大哥說。

“對,”公主回答,“因為我父王今天在烤子雞。”

“咩!”他就像隻羊似的站在那裡。對這樣的談話他絲毫沒有準備,雖然他很想說一點風趣幽默的話來,但什麼也說不上來。“咩!”他隻是這樣地叫着。

“他不行!”公主說,“帶他出去!”是以他隻好離開。這次輪到二哥進來了。

“這裡真是熱得可怕!”他說。

“對,我們今天在烤子雞。”公主答道。

“什麼……什麼……你說什……”他結結巴巴地說着。所有的書記員都寫了下來:“什麼……什麼……你說什……”

“他一點用處都沒有!”公主說,“帶他出去!”

這回輪到了笨蛋漢斯。他騎着他那隻公山羊一直來到大廳。

“哎喲,這兒熱壞了。”

“對,因為我在烤子雞。”公主回答說。

“啊,那我的運氣還真好!”笨蛋漢斯說,“因為我猜你可能會讓我順便烤我的烏鴉吧?”公主大笑着說道:“十分歡迎,但是你用什麼裝它烤它呢?因為我沒有瓦罐也沒有煎鍋。”漢斯說:“我這裡有,還是個帶把手的煎鍋。”他說着拿出了那隻舊木頭鞋,把烏鴉放到裡面。

“哈,這倒是一道名菜!”公主說,“但用什麼調料呢?”

“噢,我衣袋裡有,”漢斯說,“我多的是,用點兒也無妨。”他說着便倒出了衣袋裡的爛泥巴。

“我喜歡這樣!”公主說,“你回答得很好,很會說話,你将成為我的丈夫!不過你注意到沒有,他們記下了我們說的每一個字,明天會發表在報紙上。你看那邊每個視窗的三個書記員和一個市政官,其中老市政官最糟糕了,因為他什麼也聽不懂。”公主這樣說隻是想吓唬笨蛋漢斯。幾個書記員聽得笑出了聲音,鋼筆上的墨水都濺到了地上。

“噢,那些人是紳士對嗎?”漢斯說,“那我要把我最好的東西送給他們。”于是他翻開衣袋,把爛泥巴扔了市政官一臉。

“做得好!”公主說,“這樣我還做不到,不過我早晚會學會的。”

這樣,笨蛋漢斯就娶了公主,戴上王冠當上了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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