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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音或被判5年什麼情況?李烈音個人資料為什麼或被判5年事件始末

作者:海峽網

南韓女藝人李烈音因為參加綜藝節目《叢林的法則》的時候,獵捕了泰國的保護動物“大蛤蜊”,有可能要要面臨5年的牢獄之災。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李烈音為什麼要獵捕泰國的保護動物?她抓到的“大蛤蜊”究竟是個什麼來頭。現在就跟着小編來一起了解一下李烈音或被判5年的始末原委吧。

李烈音或被判5年什麼情況?李烈音個人資料為什麼或被判5年事件始末

據悉,《叢林的法則》是南韓一檔野外挑戰實境綜藝節目。4月的時候,該節目組去了泰國的昭邁海灘國家海洋公園取景。在這次的節目中,23歲女星李烈音在節目裡捕撈并食用了一種“大蛤蜊”,引發不少網友争議。據悉,這種“大蛤蜊”其實是巨型砗磲,是泰國的瀕危物種,受到泰國法律保護。泰國官員表示,李烈音的行為已經違法,最重可能面臨5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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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叢林的法則》這集節目已經在6月30日播出,畫面中李烈音在潛水時發現了巨大的貝殼生物,她詢問節目組這是什麼,對方回答說是“大蛤蜊”,并鼓勵她采走。李烈音于是卯足了勁,最終在珊瑚覆寫的海床上挖走了它,傳回海面後還興奮地高喊:“我抓到了!”最終,節目組抓住了3隻“大蛤蜊”。當時畫面裡,當地的向導和協調員也在場。

“叢林的法則”節目5日發表聲明稱,對于不熟悉泰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一事“深感抱歉”。“未來制作節目時,我們會更加謹慎。”

李烈音捕撈砗磲的照片和視訊在網絡上瘋傳,讓泰國當局注意到節目組的違法行為,并對涉事的李烈音起訴,依據泰國國家公園法可判處5年徒刑,或依野生動物保護法判處4年徒刑,此外還需繳納2萬泰珠(約4500元人民币)的罰金。

雖然事後節目組已經道歉,但據悉本案引被列為刑事案件,是以無法撤回指控,而泰國警方也會設法找到李烈音。

事件發酵後,許多網友紛紛打抱不平,認為李烈音成了節目組的“背鍋俠”。目前已經有南韓網友在青瓦台網站發起請願,稱此事全因《叢林的法則》節目組疏忽而引發,李烈音本人沒有任何責任,希望政府出面并讓節目組為此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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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音個人資料

李烈音,1996年2月16日出生于南韓首爾特别市。南韓影視女演員、平面模特。 2013年,參演個人首部電視劇《再也無法忍受》。2014年4月,在青春校園劇中《國中生a娘》首次擔任女主角。同年6月,在浪漫愛情喜劇《高校處世王》飾演“鄭侑雅”一角。同年主演了個人首部電影《黑色走廊2》。2015年4月,出演電視劇《離婚律師戀愛中》。5月,出演家庭倫理劇《守護家族》。8月24日,确定出演驚悚懸疑劇《村莊》并于10月7日首播。12月31日,憑借劇集《村莊》獲得第25屆南韓演技大賞新星賞。2016年,主演偶像音樂劇《獨一無二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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