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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佑與李烈相識20年,相戀12年,結婚1年零9個月後離婚

作者:林沐彩

音樂教父羅大佑在57歲時喜得一女,前妻李烈做客“康熙來了”時,被問道“羅大佑生女有什麼感覺”時,直言道:“沒有感覺,我對小孩是沒感覺的,蠻擔心的,這麼老了,還生得出來。”吓得小s趕緊制止:“好怕羅大佑封殺我們。”

羅大佑與李烈相識20年,相戀12年,結婚1年零9個月後離婚

當年被稱作為“才子佳人”的羅大佑和李烈相識20年,相戀了12年之久,然兩人的婚姻生活卻僅僅維系了一年零九個月而已,令許多人大跌眼鏡的同時,不免為之扼腕惋惜。

是相愛容易相處難?還是婚姻是愛情的墳墓?現在想來,或許是相愛的時候隻是愛,而忽略了相處吧。

羅大佑與李烈相識20年,相戀12年,結婚1年零9個月後離婚

李烈18歲時以玉女形象出道,出演過的電影《小城故事》,電視劇《一剪梅》《含羞草》被大陸觀衆所熟知,是那個時代的女神級别的偶像。

她和羅大佑相識之初,羅大佑還是一名念醫科的實習醫生,剛剛顯露出自己的音樂才華,與才貌雙全的張艾嘉惺惺相惜,插足進她的婚姻,正是濃情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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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烈也有了自己的第一段婚姻,隻是這個長得很像自己父親的男人,并不是很有責任感,在耗盡李烈所有積蓄之後,兩人分手。

那時李烈和羅大佑常常和一幫朋友呆在一家圈内人聚會的咖啡廳裡,聊着當時台灣不景氣的文藝片,釋放之後便就去忙着各自的事情。

羅大佑與李烈相識20年,相戀12年,結婚1年零9個月後離婚

8年後,從香港回到台灣恢複單身的羅大佑,約了同樣單身的李烈吃飯,迸出了愛的火花。這時候的李烈30歲,羅大佑34歲。

成了戀人的兩人,生活的軌迹并沒有改變什麼。羅大佑在香港發展音樂事業,李烈在台灣接着拍戲,不拍戲的時候,還要到内地做生意。

等一切都忙完了,李烈就回去香港跟羅大佑團聚一、兩個星期。這種聚少離多的日子,并沒有讓他們産生疏離,反倒有種“小别勝新婚”的欣喜,為兩人的關系加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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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浪漫的風花雪月,大半時間都分隔兩地的他們,隻是靠着電話維系感情。

有趣的是,這兩個人好不容易聚到一起,聊天的主題不是你侬我侬,而是國家大事,談得都是很官方的政治、哲學、工作。

尤其是羅大佑,每隔一陣子就會迷上不同的東西,喜歡和李烈分享交流,是以羅大佑迷什麼,李烈就跟着學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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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羅大佑非常迷水族,當時兩人住在香港,香港有一條街全是水族館,羅大佑每天泡在那裡,每個老闆都認識他。

羅大佑的沉迷很有研究精神,買一堆關于養魚、養水草、水族造景的書來讀,他倆的家裡,最高記錄有九個水族箱,有的養魚,有的養水草,而且還有兩個超大型的。

不過羅大佑的狂熱來得快,去得也快,當他研究透徹之後,就沒了興趣,這些魚和水草,就丢給李烈來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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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烈的記憶中,有一次和羅大佑開車上山,不是看夜景,而是搬石頭。

羅大佑看到路邊有漂亮的石頭,覺得放在水族箱很适合,興奮地要李烈和他一起把大石頭搬回家。

他們一邊搬還一邊擔心被人家看到,好不刺激。後來每每想起這事,李烈都覺得很好笑也很浪漫。

在這種“流浪式”的戀愛中,他們度過了三年磨合期,跨過了七年之癢,挺過了八年抗戰、走過了十年光陰......

羅大佑一直不想結婚,有過一次不愉快婚姻的李烈恐婚症也不輕。兩人很有默契地堅持着“愛很好,但不婚”。

正如羅大佑對記者所說:“我始終覺得羅密歐和朱麗葉的情感,如果不是4天而是4年的話,兩人早就完蛋了,早就打得鼻青臉腫了!”李烈也說:“結婚實在是沒什麼好”。

在一起生活這麼久,羅大佑和李烈并非因愛而收斂個性,他們就像火星撞地球一般,争吵、争吵、再争吵,有幾次,吵到互不理睬,吵到分手數月。隻是兩人對這份感情割舍不下,隻有複合。

羅大佑本就是個“憤青”,雖是年紀一把,卻還是很尖銳、很孩子氣,隻是他周遭的朋友因他的才氣而讓着他的脾氣,家中老幺的他自己也就恃寵而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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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說,她覺得緊急重要的事,羅大佑都覺得不重要,羅大佑覺得重要的事,她卻覺得沒什麼,兩人總是為了說服對方争執不下。

羅大佑像小孩子,一生氣就容易抓狂,像螃蟹一樣口吐白沫鉗子直抓,李烈以沉默對抗,躲得遠遠的,直到氣消了才溝通。

李烈的寬容和對羅大佑的好,羅大佑是明白的,他在訪談中這樣評價李烈說:“她心地好,不會占人家便宜,也很照顧我。在一起這麼多年,她永遠會在我床頭擺一杯水,十幾年如一日。”

當被調侃李烈有待“加強”的地方是什麼時,羅大佑也會調皮地笑說:“她沒有我那麼聰明吧,有時我會告訴她,時代不同了,做事要想清楚啊!”

李烈聽了羅大佑的“評語”,當場就反擊:“你不知道大智若愚的意思嗎?在聰明的男人面前,女人要裝傻。我要是不夠聰明,怎麼會挑上你?”這份“綿裡藏針”的甜蜜,倒是有幾分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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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大佑和李烈的關系早已密不可分,也許那時如果結婚是個承諾,羅大佑一定願意用簽字的行動,證明他的心意。一顆結婚的種子在兩人的心中已經種下了,隻是需要個合适的契機。

很快這個契機來了,在他們相戀的第十二個年頭,兩人去了美國。由于李烈沒有拿到美國護照,為了她以後出國友善,當路過一家教堂時,羅大佑提議注冊結婚了。

旁人看來比較戲劇化,但羅大佑卻有幾分得意:“我和李烈相處12年,一些當初并不看好我們的夫妻都離婚了,而我們卻結婚了,這真的很奇怪。我覺得這是一種緣分加努力。”

隻是婚後的兩人愛歸愛、架照吵,外加工作忙、壓力大,“離婚”兩個字也逐漸挂在了嘴上。

羅大佑與李烈相識20年,相戀12年,結婚1年零9個月後離婚

沒有“一紙婚書”的束縛時,兩人還可以灑脫些,不去計較那些雞毛蒜皮,一旦固定了生活模式,由于各自意識形态不相同所生出的糾結,就成了他們都想要掙脫的羁絆和壓在心頭極力推翻的石錘。

于是,羅大佑和李烈離婚了,他們沒有吵鬧争執劇情,沒有狗血撕逼大戰,安靜地踏上“舊時的歸途”。隻是離得人笑談風雲,聽得人費解訝異。

在辦妥手續後的兩天裡,兩人的親友及媒體紛紛打電話給他們,讓兩人一整天都忙于接受“離婚慰問”和解釋,李烈笑着說:“這大概才是離婚最慘的部分。”

李烈複盤着過程,即說給大家,又像說給自己:“是真的,我們考慮清楚了。其實,13年來,我們分手很多次。在一起時間越久牽扯越多,就越難分手,我們是朋友,生活、工作都太密切了,要分,真的是一件難事。

離婚的原因一言難盡,太多事情難以溝通吧!有時我覺得委屈,他也有很多不滿,沒有誰對誰錯。

婚前,我們沒有一般男女的交往方式,婚後,我們也不像一般夫妻的關系。是以,目前來看,離婚對我們兩個都好。感情變質了,我們希望把它轉為好的能量,不要讓關系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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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認為,剛結識的情侶,可能為了接送上班、買花送禮的小事口角;剛結婚的伴侶,還可能因為睡覺打呼聲太大而吵架。

然而,兩個人在一起十幾年了,這些瑣碎的問題一定已經取得妥協、得到解決,是以她和羅大佑的争執,已經跳出了單一事件的不和,是觀念的不同。

看似雲淡風輕,一段感情哪能就此别過,還是“像一句美麗的口号揮不去”。離婚三年後的李烈,在談起羅大佑時,還是淚眼婆娑。

在她走出那個家時,身邊沒有一件值錢的家當,在兩人相處的那些年中,李烈沒要過羅大佑生活費,他三餐吃什麼,李烈就跟着吃什麼。

每一次吵架,她都是先妥協的那個,也不會去買什麼首飾、珠寶。李烈是下的廚房上得廳堂,可以素顔挽筐去菜場買菜,也能在羅大佑的巡演中,親率台灣1000多人親友團前來助陣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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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當舞台上《光陰的故事》前奏響起,台下多少人潸然淚下。《亞細亞的孤兒》《鹿港小鎮》《童年》《戀曲1990》《明天會更好》《之乎者也》《你的樣子》《滾滾紅塵》…………

不需按時間順序,喜愛程度,随便一首都能成為封神作品,如一盞航燈引領着幾代人。隻是才氣四溢的神者,忽略了掌聲背後挂牽的目光。

有一段時間,羅大佑瘋狂地迷上了《歌劇魅影》,每天晚上都要放很大聲來聽,吵得李烈睡不好覺,到了精神衰弱的地位。

當李烈提出音樂聲音小一些時,羅大佑不滿地回複,還是一個人自由些,可以任意搞創作。無奈的李烈隻有忍了,可是忍讓未必讓對方從渾然不覺中醒悟。

在羅大佑和李烈離婚一段時間後,羅大佑從朋友的口中了解到,李烈現在無論是身處在怎樣喧鬧嘈雜的環境中,都能夠睡得着覺時,才感到自己無意中對她做過的傷害,不免心生歉意。

這是與自己在一起時,生生被訓練出來的。歉疚的羅大佑特地寫了一首《啊!停不住的夫妻》,專門向李烈惜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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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渾身都是傷痕與淚水,颠颠仆仆熬到這裡不易,轉頭仍看到你在默默地跟随……不是沒經過紛飛崩亂的冰雪,青春年少承諾時的勇氣,比不上回心轉意擔當住的珍惜……讓這蒼涼的雙手,捧着你眼睛中散發出的餘溫,細細數數變色的黑發,告訴我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奇迹……”

羅大佑也說,其實都是生活裡的小事,隻是自己過于任性和自我,才造成這樣的結果,把一個負心的男人丢掉是對的。

下決心不再結婚的羅大佑,因有了孩子,再次與現女友步入婚姻生活,但這一次他柔軟了,沒有鋒芒,沒有逆反,沒有憤世嫉俗。

其實,羅大佑跟李烈也想過要孩子的,從沒有刻意避孕,可惜老天沒有送來眷顧。如今的李烈早已從過去中走出來,變成了優秀的制作人,捧紅了阮經天,捧紅了彭于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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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憑電影《艋舺》獲得第四十七屆金馬獎年度台灣傑出電影工作者。

她自我總結說:“30歲以前,我是個不用大腦的女人;42歲那年,我深深體會這一生不可能找到像父親一樣的男人;兩次婚姻讓我明白一件事,自己愛自己比任何讓人愛自己更重要。”

無論誰的人生,都是在不斷經曆中,找到自己地位的,過去的不用想遺憾,與其沉淪遺憾不如改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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