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買奶茶後放入蟲子。 拱墅檢察院 供圖
中新網杭州10月12日電(郭其钰)“我喝到一半,發現奶茶裡有蟲!”“我一定會追究到底,必須給我賠償”……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李環(化名)與朋友在廣州、上海、杭州等地奶茶店買奶茶後放入蟲子,以揚言曝光等方式威脅店家,索要高額賠償。
記者12日從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以敲詐勒索罪對被告人李環等4人提起公訴。經查證,目前至少已有7家奶茶店被敲詐勒索,犯罪金額共計92000元。
今年23歲的李環高二辍學後便在外打工,曾在某奶茶店工作,離職後他一直遊手好閑,沒有經濟收入。想到曾經奶茶店的經營理念、内部營運和管理模式,他萌生了上述“賺快錢”的想法,并與同樣已離職的前同僚王玲(化名)一拍即合。
2020年9月底,李環讓王玲去杭州市拱墅區一家奶茶店購買了一杯飲品。離店後不久,李環在附近公園抓了一隻小蟲子放進了杯中,并用手機拍攝了飲料中有蟲子的照片和視訊。之後王玲給這家門店打了電話。
店長表示願意将奶茶退單,并重新制作贈送一杯。王玲一口回絕,堅持要求賠償。之後店長表示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最高賠償标準賠償1000元,并親自上門道歉,陪王玲去醫院檢查,承擔所有費用。但二人以向媒體曝光影響品牌聲譽等方式為要挾,提出5萬元賠償要求。
面對如此高額的賠償價格,店長無力應對,請上級上司出面協商。為了表示誠意和維護品牌形象,該公司高管最終支付了45000元。
按照此套路,2020年11月底至4月初,李環與其他三個朋友分别在廣東東莞、深圳、廣州的奶茶店實施敲詐,再次得手46000元。
2021年4月底,李環與朋友前往上海遊玩,并計劃敲詐上海的奶茶店。但此前頻繁索賠的事情已經引起了奶茶店總部的警覺,向公安機關報案後4人相繼落網。
檢察機關認為,李環等4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财物,數額巨大,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