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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與明朝的最後那些年 1.2

作者:白浪情之友

作者:老史

一、成長在明末最黑暗年代

史可法與明朝的最後那些年 1.2

▲史家胡同59号現在是史家國小校址

2.祖父放棄了錦衣衛百戶官職的世襲

史可法與明朝的最後那些年 1.2

▲祖父對史可法寄予極高的希望

史可法的先世始祖為東漢溧陽侯史崇,到了四十二世史镛那一代,這一支史姓家族由河南祥符[ 今河南開封市]遷徙到順天府大興縣,世襲祖上的錦衣衛百戶這一官職。

錦衣衛本是皇帝身邊的禁衛軍,原先的職能隻是掌執鹵簿儀仗,即在殿中侍立以顯示皇宮的威嚴,傳遞皇帝的指令,兼做皇帝的近身侍衛任務及随同皇帝出巡等等。後來皇帝為了進一步監督和掌控朝廷大臣,将錦衣衛的職權進一步提升,除了“掌直駕侍衛”,還要“巡查緝捕”,專門用來監視大臣的一舉一動,并随時可以捉拿大臣,使其成為皇帝的私人警察。錦衣衛百戶是個正六品的武官,品秩不高,權力很大。這一官職是世襲的,即身為武官的父親死了,其子孫可以接替他的官職,享受他原有的俸祿。

祖父叫史應元,字心一,号仁齋。本來按規定,父親死後,作為嫡長子,應該由他來襲替父親的軍籍,但因為他厭惡這些内心狠毒,如狼如虎的錦衣衛,也不願意坐享祖宗餘蔭,就想把這一“炙手可熱勢絕倫”的内廷親軍六品武官讓給弟弟,自個兒一股勁地精心練武習文。

但是在明朝,朝廷所制訂的襲替制度很嚴格,并不是個人想讓就讓的。孫承澤所著的《天府廣記》中記載:

大小武官亡沒,悉今嫡長子孫襲職,有故則次嫡承襲,無次嫡則庶長子孫,無庶長子孫則弟侄應者襲其職,如無應繼弟侄而有妻女家屬者,則以本官之俸月給之[ 卷之三十二]。

這就是說,明朝的武官亡故後,其職務隻能由嫡親的長子長孫承襲,若長子長孫因故不能接替,也可以由次子次孫襲職。這裡說的“有故”,亦有嚴格規定,并非隻憑本人意願,就能私相授受。如應襲職者準備棄武就文,必須于本人考取舉人以後,才有資格申請。是以直到萬曆二十二年,史應元考取順天舉人後,錦衣衛百戶這一官職才由其二弟史應亨繼承。

史應元鄉試中舉以後,第二年春闱應試不售,未能考上進士,那時已經四十多歲了。按照舊例規定,“下第舉人及監生三十歲以上者,或授教谕、訓導”。這就是說,沒有考上進士的舉人,是不能擔任七品知縣這一級或以上的官員的,但到了三十歲以上,朝廷可以授予他們縣學中的教務、訓導等一類官職,因而史應元萬曆二十三年便出任河北邑縣的教谕[ 邑縣在河北柏鄉縣北]。教谕和訓導都是屬于從九品以下不入流的官吏,是縣裡負責管理儒學事務的官員,職責是“掌明經史,務使生員知孝悌,忠信禮,義廉恥,通曉古今,識達時務,及提調各訓導教習,必期成效”,相當于現在縣教育局的局長或負責抓說服的科長一職吧。史可法出生前一年,他又被改授河北保定府滿城教谕,算是從縣裡升到了地區。

但是舉人也不是永遠隻能擔任不入流的官員,隻要有政績,還是可以有向上升遷的機會的。還在明朝初年,朱洪武就建立了正規的監察機構和一套針對百官的考察制度。考核通過兩種途徑進行,一個叫做考滿,一個叫做考察。

考滿,是各級衙門對下級官員的考核,這種考核在官員每任滿三年時都要進行一次。其中三年期滿的考核叫做初考,六年期滿的考核叫做再考,九年期滿的考核叫做通考。通考就是考察這整個九年任職期間的表現,通考合格,可以得到升遷。史可法的祖父後來經九年通考,按“縣學教谕中式三名,升用”的原則,于萬曆三十八年升為正五品官員,出任沁州知州。又過了三年,經癸醜[ 萬曆四十一年,即公元1613年]外察,于萬曆四十二年出任黃平知州。

史應元出任黃平知州時,已年近花甲,将近緻仕[ 即退休。《天府廣記》:京官七十,外官六十五緻仕]之年。而黃平在貴州遵義附近,西距北京幾近萬裡,這麼大年紀離開京畿到那麼遠的荒蠻地區就職,多有不便。然而他在任職期間秉直不阿,“清徭役,簡詞訟,以教化為先,不事刑撲,月俸外,囊無一錢。請告歸,一蹇一仆,蕭然如諸生,布衣徒步鄉闾間。”後來他死于任上,無以為殓,老百姓争着捐錢為他辦理喪事,“乃得歸櫬[ 櫬,棺材]。”祖父在任上的作風,自然給了史可法言傳身教的作用,使他在以後的為官生涯中,能一直保持清廉、正直,事必躬親的作風。

由于祖父對這個長房長孫寄予莫大希望,加上自己也是個“生平不苟言笑,每事必準古人”的古闆君子,史應元對史可法的教育就特别嚴格。經他言傳身教,史可法多多少少也繼承了一些祖父的性格和品德。比如《陳鼎東林列傳》一書中介紹,史可法少年讀書時,“入師林公,為師執蓋行道中,惟謹。抵舍,使立移日,不敢動。”就是說,史可法在老師面前十分拘謹,将老師送到家後,便站立在老師家門口,如果老師不叫他動,他半天也不敢移一步。盡管這種管教方法養成孫子不擅言辭,往往“語不能出口”。

史應元當然不會有意識地要把孫子培養成迂腐無用的書呆子,而是要求他不以口舌迎合,實心實做,言行一緻,成為老誠練達的樸誠之人,才能然濟時艱。

除了教育的嚴格,生活的清貧也是養成史可法優良品質的原因之一。史可法出生的那幾年,正是祖父在滿城任教谕的時候。縣學的教谕,月俸是極其微薄的,而父親史從質才剛剛中了秀才,外面也沒有收入,是以那時家中十分貧寒。史可法“數歲時,短衣無火,寒涕交頤”;“京師地氣苦寒,向于每歲十月朔生火,至二月朔,然遇極冷之日,雖火不溫”。北方的冬至後三九冰堅,籬頭吹篾栗的嚴寒日子裡,不僅不能圍爐烤火,連燒火炕條件都不具備,可見生活是極度困難的。

更新于10-29

編輯:嚴京平《白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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