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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与明朝的最后那些年 1.2

作者:白浪情之友

作者:老史

一、成长在明末最黑暗年代

史可法与明朝的最后那些年 1.2

▲史家胡同59号现在是史家小学校址

2.祖父放弃了锦衣卫百户官职的世袭

史可法与明朝的最后那些年 1.2

▲祖父对史可法寄予极高的希望

史可法的先世始祖为东汉溧阳侯史崇,到了四十二世史镛那一代,这一支史姓家族由河南祥符[ 今河南开封市]迁徙到顺天府大兴县,世袭祖上的锦衣卫百户这一官职。

锦衣卫本是皇帝身边的禁卫军,原先的职能只是掌执卤簿仪仗,即在殿中侍立以显示皇宫的威严,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皇帝的近身侍卫任务及随同皇帝出巡等等。后来皇帝为了进一步监督和掌控朝廷大臣,将锦衣卫的职权进一步提升,除了“掌直驾侍卫”,还要“巡查缉捕”,专门用来监视大臣的一举一动,并随时可以捉拿大臣,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锦衣卫百户是个正六品的武官,品秩不高,权力很大。这一官职是世袭的,即身为武官的父亲死了,其子孙可以接替他的官职,享受他原有的俸禄。

祖父叫史应元,字心一,号仁斋。本来按规定,父亲死后,作为嫡长子,应该由他来袭替父亲的军籍,但因为他厌恶这些内心狠毒,如狼如虎的锦衣卫,也不愿意坐享祖宗余荫,就想把这一“炙手可热势绝伦”的内廷亲军六品武官让给弟弟,自个儿一股劲地精心练武习文。

但是在明朝,朝廷所制订的袭替制度很严格,并不是个人想让就让的。孙承泽所著的《天府广记》中记载:

大小武官亡没,悉今嫡长子孙袭职,有故则次嫡承袭,无次嫡则庶长子孙,无庶长子孙则弟侄应者袭其职,如无应继弟侄而有妻女家属者,则以本官之俸月给之[ 卷之三十二]。

这就是说,明朝的武官亡故后,其职务只能由嫡亲的长子长孙承袭,若长子长孙因故不能接替,也可以由次子次孙袭职。这里说的“有故”,亦有严格规定,并非只凭本人意愿,就能私相授受。如应袭职者准备弃武就文,必须于本人考取举人以后,才有资格申请。因此直到万历二十二年,史应元考取顺天举人后,锦衣卫百户这一官职才由其二弟史应亨继承。

史应元乡试中举以后,第二年春闱应试不售,未能考上进士,那时已经四十多岁了。按照旧例规定,“下第举人及监生三十岁以上者,或授教谕、训导”。这就是说,没有考上进士的举人,是不能担任七品知县这一级或以上的官员的,但到了三十岁以上,朝廷可以授予他们县学中的教务、训导等一类官职,因而史应元万历二十三年便出任河北邑县的教谕[ 邑县在河北柏乡县北]。教谕和训导都是属于从九品以下不入流的官吏,是县里负责管理儒学事务的官员,职责是“掌明经史,务使生员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通晓古今,识达时务,及提调各训导教习,必期成效”,相当于现在县教育局的局长或负责抓思想工作的科长一职吧。史可法出生前一年,他又被改授河北保定府满城教谕,算是从县里升到了地区。

但是举人也不是永远只能担任不入流的官员,只要有政绩,还是可以有向上升迁的机会的。还在明朝初年,朱洪武就建立了正规的监察机构和一套针对百官的考察制度。考核通过两种途径进行,一个叫做考满,一个叫做考察。

考满,是各级衙门对下级官员的考核,这种考核在官员每任满三年时都要进行一次。其中三年期满的考核叫做初考,六年期满的考核叫做再考,九年期满的考核叫做通考。通考就是考察这整个九年任职期间的表现,通考合格,可以得到升迁。史可法的祖父后来经九年通考,按“县学教谕中式三名,升用”的原则,于万历三十八年升为正五品官员,出任沁州知州。又过了三年,经癸丑[ 万历四十一年,即公元1613年]外察,于万历四十二年出任黄平知州。

史应元出任黄平知州时,已年近花甲,将近致仕[ 即退休。《天府广记》:京官七十,外官六十五致仕]之年。而黄平在贵州遵义附近,西距北京几近万里,这么大年纪离开京畿到那么远的荒蛮地区就职,多有不便。然而他在任职期间秉直不阿,“清徭役,简词讼,以教化为先,不事刑扑,月俸外,囊无一钱。请告归,一蹇一仆,萧然如诸生,布衣徒步乡闾间。”后来他死于任上,无以为殓,老百姓争着捐钱为他办理丧事,“乃得归櫬[ 櫬,棺材]。”祖父在任上的作风,自然给了史可法言传身教的作用,使他在以后的为官生涯中,能一直保持清廉、正直,事必躬亲的作风。

由于祖父对这个长房长孙寄予莫大希望,加上自己也是个“生平不苟言笑,每事必准古人”的古板君子,史应元对史可法的教育就特别严格。经他言传身教,史可法多多少少也继承了一些祖父的性格和品德。比如《陈鼎东林列传》一书中介绍,史可法少年读书时,“入师林公,为师执盖行道中,惟谨。抵舍,使立移日,不敢动。”就是说,史可法在老师面前十分拘谨,将老师送到家后,便站立在老师家门口,如果老师不叫他动,他半天也不敢移一步。尽管这种管教方法养成孙子不擅言辞,往往“语不能出口”。

史应元当然不会有意识地要把孙子培养成迂腐无用的书呆子,而是要求他不以口舌迎合,实心实做,言行一致,成为老诚练达的朴诚之人,才能然济时艰。

除了教育的严格,生活的清贫也是养成史可法优良品质的原因之一。史可法出生的那几年,正是祖父在满城任教谕的时候。县学的教谕,月俸是极其微薄的,而父亲史从质才刚刚中了秀才,外面也没有收入,所以那时家中十分贫寒。史可法“数岁时,短衣无火,寒涕交颐”;“京师地气苦寒,向于每岁十月朔生火,至二月朔,然遇极冷之日,虽火不温”。北方的冬至后三九冰坚,篱头吹篾栗的严寒日子里,不仅不能围炉烤火,连烧火炕条件都不具备,可见生活是极度困难的。

更新于10-29

编辑:严京平《白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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