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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 | 在“二十一條”簽字,又拒絕在巴黎簽字,陸徵祥是“罪人”嗎?

文史 | 在“二十一條”簽字,又拒絕在巴黎簽字,陸徵祥是“罪人”嗎?

陸徵祥是清末民初的外交家,他在擔任外交總長期間幹了兩件大事,一是在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條”上簽字,一是拒絕在巴黎和會上簽字。這“簽”與“不簽”,無論對于中國,還是對于世界,都是至關重要的。隻是1919年的“五四運動”,把人們的視線集中到曹汝霖、章宗祥和陸宗輿的身上,陸徵祥卻漸漸淡出人們的視野。

直到最近,讀了蔡登山《情義與隙末》(北京出版社,2019)中的《從外交總長到修道院神父的陸徵祥》一文,這才了解到一個真實的曆史語境中的陸徵祥,并油然升起一股敬意。

文史 | 在“二十一條”簽字,又拒絕在巴黎簽字,陸徵祥是“罪人”嗎?

原文 :《陸徵祥的救贖》

作者 |青島 柳士同

圖檔 |網絡

前半生毀譽參半

該文對陸徵祥一生的總結是,“他的前半生毀譽參半,他的後半生功德圓滿”。陸徵祥的“毀”,毀在他曾經在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條”上簽字,而他的“譽”,則譽在巴黎和會上他拒絕簽字。也正是這一前一後的“簽”與“不簽”,幾乎決定了這位外交總長的前半生。問題是,他在“二十一條”上簽字真的該“毀”,而他在巴黎和會上拒絕簽字就真的可“譽”?其中有沒有什麼隐情和内幕呢?

1915年1月18日,日本趁一戰期間歐美各國無暇東顧,不顧外交禮儀,直接向袁世凱提出了“二十一條”,還警告袁世凱要絕對保密,否則将造成嚴重後果。在這個危難時刻,袁世凱“臨陣換将”,命陸徵祥接替孫寶琦任外交總長。自2月2日開始談判,至4月26日日本提出最後修正案,陸徵祥始終“以堅忍之精神、迂回之戰略,逐條辯護,據理力争”,直到5月9日在日本提出最後通牒脅迫之下,袁世凱及北洋政府才被迫接受了“二十一條”的大部分條款。作為外交總長的陸徵祥明知“我簽字即是簽了我的死案”,但出于職務要求,他又必須服從政府的決定。不過,通過他的艱苦談判,還是維護争取了很大的權益。簽字後陸還提出了許多補救建議。學者陳恭祿說:“就國際形勢而言,中日強弱懸殊,和戰均不利中國……終乃迫而忍辱簽訂條約,何可厚非?”在美國留學的胡适也在日記中寫道:“吾是以次對日交涉,可謂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撓,能柔也能剛。此則曆來外交史所未見。”二位學者的評價是很公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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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巴黎和會。中國是作為戰勝國由陸徵祥任團長率中國代表團與會的,并向和會提出了兩項提案:取消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特權;取消日本強迫中國承認的“二十一條”,收回在山東的權益。但提案被否決了。因為早在1917年宣布參戰之際,段祺瑞就曾與日本簽訂了“軍事同盟”,對于膠濟鐵路之日本提議,駐日公使章宗祥在回複中竟寫下“欣然同意”四字。這無疑捆住了代表團的手腳。此時的陸徵祥就顯得有些畏首畏尾了,甚至去電北京建議政府“隐忍簽字,而将山東條款保留”。幸好此刻國内爆發了聲勢浩大的“五四運動”,“外争國權,内懲國賊”“廢除二十一條”的吼聲傳遍全國;而簽字當天,巴黎華僑和留學生又包圍了中國代表團住處,阻止陸徵祥代表去簽字。陸徵祥因無法走出門,最終也就沒在和約上簽字。

綜上所述,可知陸徵祥前後的“簽”與“不簽”,其中隐情頗為複雜。1915年他不得不在“二十一條”上簽字,無疑是他的恥辱。但他畢竟盡力而為了,并通過據理力争,維護和争取了很大的權益。就此而言,說他有一定的功績,似不為過。1919年他終于拒簽,無疑是他的榮耀;但如果沒有輿論的巨大壓力,沒有顧維鈞的力主拒簽,他很可能就走向了事情的反面。這裡筆者不由想多說幾句:近二十年來,學界有不少人以“理性”和“反思”為由,認為“五四運動”開啟了中國現代激進主義的先河,進而鼓吹“告别五四”,以此來否定“五四運動”。僅就陸徵祥拒簽一事而言,如果1919年5月4日那天,北京學生沒有舉行聲勢浩大的集會遊行,能造成那麼大的輿論迫使陸徵祥拒絕簽字嗎?

文史 | 在“二十一條”簽字,又拒絕在巴黎簽字,陸徵祥是“罪人”嗎?

後半生功德圓滿

陸徵祥的晚年之是以“功德圓滿”,是因為他正确地認識了他任外交總長期間所做的這兩件關乎國家民族的大事。在對這兩件事情的檢討上,他的比利時妻子培德·博斐對他的告誡至關重要。

他率代表團赴法國參加巴黎和會前,曾向培德夫人表示,力争廢除日本“二十一條”并收回日本強占山東的主權。最終,他确實踐行了,沒有簽字,回國時受到愛國英雄式的盛大歡迎。然而,後來培德夫人知道了丈夫未能簽字的“真實原委”,心中有一種被欺騙愚弄的痛楚,決定離開中國和丈夫,回到巴黎養病。臨終前,這位比利時将門之女給陸徵祥留下一封遺書,說:“子欣,我的病大概沒有希望了。親愛的,你平生一切都對得住我,隻是一件我認為最不光彩(即簽訂“二十一條”)。你這件事不僅對不起我,也對不起你的國家,并且對不起上帝。我死之後,你最好趕快到比利時從前我讀書的學院的教堂裡去服務,也許能得到上帝的赦免,還可望到天國去。永别了,子欣!你的培德。”就這樣,1927年10月4日,陸徵祥在比利時布魯日的聖安德魯修道院正式出家,成為一名修道士,皈依天主教。他說:“我僅在這時,追求了一件東西,我求一退省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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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他一直在為簽署“二十一條”之舉忏悔,他在1937年給朋友的信中說,“此筆贻誤國事之大賬,早晚總要清算”。他隻想“以殘身獻事上主,借以做補贖工夫,減輕我一生對世界、對祖國、對群眾之罪惡賬目”。在修道院裡,他始終過着貧苦的生活,拒絕所有的資助,跟大街上窮困潦倒的老人沒有兩樣。但他又并非與世隔絕,1937年日本悍然發動全面侵華戰争後,他即以基督徒的身份,積極向外界宣傳中國的抗戰;還遵南京主教于斌的建議,主編《益世報海外通訊》,介紹中國抗戰的情況,撰文呼籲歐洲各國人民支援中國的抗戰。陸徵祥不僅從自己的靈魂深處,還身體力行來進行忏悔。直到1945年他已是74歲的老人了,還對專程去比利時采訪他的中國記者說,他對于曾替袁世凱簽署“二十一條”向中國人表示忏悔,“三十年來我一直為此深深負咎”。

可見,說陸徵祥“後半生功德圓滿”毫無虛誇不實之處,他終于以二十多年的刻苦修行和潛心忏悔,洗滌着當年的罪,以完成自身的救贖。

文章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694期第8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内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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