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字文起,現在看看他是個什麼樣的人:五歲上就性情奢侈,言語傲慢。雖也上過學,不過略識幾字,終日惟有鬥雞走馬,遊山玩水而已。雖是皇商,一應經濟世事,全然不知,不過賴祖父之舊情分,戶部挂虛名,支領錢糧,其餘事體,自有夥計老家人等措辦。……
薛蟠見英蓮生得不俗,立意買他,又遇馮家來奪人,因恃強喝令手下豪奴将馮淵打死。他便将家中事務一一的囑托了族中人并幾個老家人,他便帶了母妹竟自起身長行去了。人命官司一事,他竟視為兒戲,自為花上幾個臭錢,沒有不了的。……
就是這樣一個視人命如草芥的貴族公子哥,進賈府之前,礙于賈府的聲名,還有過這樣的顧慮:隻是薛蟠起初之心,原不欲在賈宅居住者,但恐姨父管約拘禁,料必不自在的——害怕住在賈府裡不自在,不能任由他胡作非為,而且打定了主意,收拾自己家的房子,準備一旦受到限制就搬出去住 。
結果:誰知自從在此住了不上一月的光景,賈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俱已認熟了一半,凡是那些纨绔氣習者,莫不喜與他來往,今日會酒,明日觀花,甚至聚賭嫖娼,漸漸無所不至,引誘的薛蟠比當日更壞了十倍。
原本就是一個壞種,到了賈府,住了不到一個月,竟然比過去壞了十倍,實在想像不出,比他這樣的人還壞了十倍,會壞到什麼地步去,難以想像,而且僅僅是不到一個月就壞成了這樣。速度之快,程度之深,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而作者還欲蓋彌彰的給出了三條理由。不管什麼理由,由此可以想得出的是,賈府已經壞到了一個什麼樣的地步,一個從五歲開始就做壞種的人,到了這裡居然還能進一步的壞下去,可見這裡的環境是多麼的惡劣。
薛蟠到了這裡,算是如魚得水,比他過去那些不入流的壞更是提高了不止一個檔次。
這樣的環境裡,象黛玉那樣質地清純的女子,可不是得過着“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的日子,可見寶玉在這裡的生活得是多麼的格格不入,不合時宜。
賈府的那些老爺們過的那樣的一種生活,而生活在裡面的那些女兒們能保持住自己的本真又是多麼的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