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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鎮江知府王仁堪的為官風範

作者:學習時報

王仁堪 (1849—1893年),字可莊,又字忍庵,号公定,福建閩縣人,是晚清時期“清流派”的一位代表人物。同治九年(1870年)考中舉人,光緒三年(1877年)高中狀元。光緒五年(1879年)因使臣崇厚擅自與俄人訂立割地賣國條約,王仁堪偕翰林院修撰曹鴻勳等上疏彈劾。光緒十四年(1888年)慈禧太後為慶壽辰,挪用海軍軍費修建頤和園,王仁堪上書反對。光緒十六年(1890年)被外放為鎮江知府。鎮江三年的從政生涯充分展示了他的施政才能和實心為民的為官風範。

知民利病施政為民

王仁堪在鎮江知府任上,為加強地方治安管理創立了保甲制度。當時長江一帶有匪患發生,尤其是當地的土匪糾結英人惹事擾民。王仁堪親自巡防,并禀請兩江總督給各國總領事發文書,要求他們制定章程,對無業洋人嚴加管制,凡有犯罪行為均與當地百姓一律論處,終于消除當地的匪患。

王仁堪認為,“親民之官當知民之利病”。在鎮江上任以後,他遍察民情,幾乎走遍了轄區的每個角落。他發現鎮江許多地區沒有水源,容易發生旱災,提出開設渠塘、興修水利是當務之急。但考慮到庫銀不足,請求撥款無望,又不願攤派擾民,自己帶頭捐出俸銀,還寫信向親戚朋友求助。鎮江商富感動之餘紛紛捐輸。先後在丹陽、丹徒兩縣開挖大小河塘,又建起了大量溝、渠、閘、壩等水利實施,不僅促進了糧棉生産,而且便利了商旅交通。光緒十八年(1892年)鎮江遭遇大旱災,王仁堪奏請截留漕米五萬斛,救濟了20多萬饑民,并募款辦理各種救災的善後,如捕蝗、牛赈、浚河、種樹、積谷等。

知人善用崇學重教

同治九年(1870年)王仁堪在順天鄉試硃卷中寫道:“國家不患無才,患有才而不用其才,尤患有才而輕用其才。”王仁堪任提督山西學政期間,結合時弊整頓學風,嚴禁生員吸食鴉片;在出任貴州、江南、廣東三省鄉試副考官時,選拔出梁啟超、汪兆镛等一大批優秀人才;任教習庶吉士時,民國總統徐世昌是其學生;鎮江任職時,他知人善用,嚴格要求,如重用丹陽縣令查文清,丹徒縣令王芝蘭,地方鄉紳韓弼元、柳恂、嚴作霖、鮑上傳等,他們都給鎮江百姓帶來了福祉。

王仁堪了解到鎮江近百年來年輕人較少讀書和接受教育的情況後,将救災募捐剩餘款項并出私錢用于創辦榛思文社、南泠書舍(今鎮江中學)作為治經講學之所,并命所屬各區設立義塾,普及民間教育。他親自帶人在金山腳下勘察、清淤,修複中泠泉,并題寫了“天下第一泉”五個大字,為鎮江儲存了一處重要的文化遺産。為延續文脈,王仁堪對重建金山文宗閣進行了精心籌謀,從費用的估算、籌集路徑等方面制定了一套修複實施計劃,後因調任,計劃被擱淺。

以身作則清廉自守

王仁堪在鎮江的府署屋宇破舊不堪,因“年久失修,牆垣剝落,間有鼓裂,磚瓦殘缺,門窗朽敗,風雨滲漏,每多不堪居處”,“恐風吹雪壓,日就傾圮”,不得已才做一些簡單修繕。這個府署是官府提供給王仁堪辦公及全家居住的地方,屬于官府所有。修葺的費用,王仁堪卻是申請預支自己的養廉銀來償還事先支付的借款,剩餘部分分攤到每年的辦公費中去。

當三年任滿考績時,江蘇省定王仁堪的政績為全省第一。光緒十九年(1893年)七月王仁堪被調任蘇州,鎮江“士民夾道歡送,乃至攀轅哭泣”。士紳欲為其設宴餞行,被他婉言謝絕,于是大家便以中泠泉水相送,以表達景仰之情。在蘇州任職不到3個月,因積勞成疾,王仁堪溘然病逝,年僅45歲。名士張謇前往吊唁時為其清貧感慨不已:“身後公私并負七千馀金。公負七千金,督、撫代籌,私負則渺然無著。堂有老母,下有七子,歸無一椽寸隴也。高科榮進,修志清名,其終如此耳,可勝慨哉!”可見王仁堪多次捐廉捐俸甚至為了公事舉債,家庭負擔沉重。

為了紀念王仁堪,鎮江百姓在西郊中泠泉南建了一座“王公祠”,由當時名人樊增祥撰文,陳寶琛書碑。泉畔建造了八角涼亭,名“鑒亭”,意取王仁堪高風亮節,如池水清澄鑒人。為向後人展示王仁堪勤政廉潔的珍貴史料,2017年鎮江建成王仁堪紀念館,館内對聯寫道:“為民愛民親民偉績豐功垂青史,廉政勤政實政高風亮節啟後人”,這正是王仁堪為官風範的高度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