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無奇不有。阿拉現實中發生的很多事情,比莎士比亞的故事還要有戲劇性。
今朝就來聽我蔣家伯伯,來講一講——贍養義務引發的遺産風波。
現在我們老百姓最關心的事情之一就是房子。
看看電視裡咨詢律師的案子,十有八九是跟房子有關。差别在于每家人家裡,錯綜複雜、愛恨交織、千奇百怪的恩怨情仇。
今天故事裡的培培(化名)為了繼承自己父親窦某(化名)的房産,與窦某的兄弟姐妹,也就是她的叔伯姑姑對簿公堂。
培培提出,自己作為窦某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應該繼承窦某全部财産。
但窦某的兄弟姐妹講:窦某離婚後,女兒培培判給了前妻。窦某之後得了精神疾病,每月仍按時支付培培的撫養費用。但女兒培培這三十幾年來從來沒來看過窦某,更不要提照顧窦某了。培培結婚生子都沒通知過窦某。窦某更是沒吃過女兒培培的一顆糖、一粒米。最過分的是,連父親窦某的最後一面,乃至窦某的葬禮,培培這個女兒都沒有來參加。這樣的女兒有啥資格來拿遺産。
一審法庭判決培培與叔伯姑姑平分窦某的遺産。
但培培表示不服,認為自己作為培培遺産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完全不用和第二順位繼承人們平分遺産。
最後在二審法院的主持下,培培和叔伯姑姑達成和解,基本按照一審的判決比例配置設定了遺産。
這個事情告訴阿拉,雖然講大多數事情是安排法律上一般規定執行,但特殊情況法庭還是會酌情考慮的。法官在判決時,在按法條執行的同時,也是會考慮風序良俗,公平正義,考慮判決對這個社會所傳達的訊息。
某些人想隻享有權利而不承擔一點責任,是絕對不可能的;想鑽法律的“空子”,隻看對自己有利的部分也是行不通的。
權利和義務的對等,才是對我們這個社會公平正義的保證。
侬講是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