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雉水英才 | 中國國際私法學的一代宗師——韓德培

雉水英才 | 中國國際私法學的一代宗師——韓德培

編者按:今年是中國國際法學會成立40周年。40年來,由此上溯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一代又一代中國國際法專家學者筚路藍縷、以啟山林,薪火相傳、繼往開來,為繁榮發展中國國際法理論與實踐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在中國國際法學會成立40周年之際,為了不忘過去、珍惜現在、把握未來,尤其是感念那些為中國國際法事業做出過貢獻的人,弘揚、傳承其優良的人格、學品、風骨和精神,學會秘書處收集了一些講述國際法專家學者故事的通訊、報告文學、回憶錄、傳記、随筆、見聞錄、自述等散文,陸續在學會的社交媒體推送出來,以飨讀者,并紀念中國國際法學會成立40周年。

一、風雨人生

韓德培先生1911年2月6日出生于江蘇曆史文化名城如臯。先生自幼聰慧,六歲時入私塾讀書,熟讀國學典籍。十歲轉入如臯京江國小,接受新學教育,除國文、算術等基礎課程外,還奠定了良好的英文基礎。盡管學習成績優秀,但因為家境困難,家人希望先生棄學從商,承擔養家的重任,但先生仍希望畢業後能繼續求學深造,不願放棄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為了減輕家庭負擔,他以優異的成績報考了當時免收學費和住宿費的如臯第二代用師範學校。正是在這裡,先生接觸到諸多才華橫溢的良師,廣泛涉獵各種進步刊物,受到民主進步思想的熏陶,将對公正、法治的追求樹立為畢生的理想和信念。

1928年如臯師範畢業以後,先生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入著名的南通中學。當時的南通中學擁有深厚的學術底蘊,強大的師資陣容,一代大家約翰·杜威、朱東潤、姜亮夫曾先後在該校講學,韓德培在校期間還修習了法語,為日後學習和研究提供了有益的輔助。

1930年韓先生被浙江大學史政系錄取,1931年浙江大學史政系并入中央大學,他也得以進入中央大學繼續學業。在此期間,先生遇到了促使他改變人生方向的法律系教授謝冠生先生。謝冠生講授的法理學課程引經據典、趣味橫生,先生從此對法律科學産生了濃厚的興趣。在謝冠生的支援下,先生從史政系轉到了法律系,走上了終生從事法學研究和教育的人生道路。除了名師之外,中央大學豐富的圖書館藏資源也讓好學的他如魚得水,由于擁有良好的英法文基礎,先生在此閱讀了大量的法學外文經典原著,包括《奧本海國際法》、《英憲精義》、《法律哲學導論》等,同時還選修了日語和德語,為今後進一步從事國際法研究奠定了法學和語言基礎。

先生進入中央大學之後不久,一直資助他學業的舅舅去世,他靠着勤工儉學完成了大學學業。1934年先生從中央大學法律系畢業,受聘于中央大學編輯部,主編學報和校刊。他在業餘時間充分利用中央大學館藏資源,繼續學習和充實自己,積累了大量的讀書筆記,同時翻譯和撰寫學術論文。他的學識和文采得到了當時中央大學校長羅家倫的賞識,提升他為中央大學講師,在學校教授課程。

1939年先生決定參加第七屆中英庚款留英公費生考試,經過幾個月的辛苦備考,在考試中脫穎而出,成為當年錄取的24名留英公費生中唯一一名國際私法專業考生。中國國際法學泰鬥、後來任武漢大學校長的周鲠生先生是當年擔任國際法試卷的評卷人,韓先生的優秀答卷給周鲠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若幹年後韓先生與武漢大學跨越半個世紀的緣分就此埋下了伏筆。

考取留英公費生後,按照原定計劃,韓先生本應派往劍橋大學學習國際私法,已經訂好機票船票隻待出發。臨行前突然接到消息,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先生不得不暫停出發,回到中央大學邊工作邊等待。第二年中英庚款董事會決定第七屆留英公費生改派往加拿大學習,先生被安排到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學習國際私法。于是1940年7月,先生與其它23名留英公費生一起乘坐“俄國皇後号”輪船前往北美,開始海外求學生涯。這批學生中,與先生一同前往多倫多大學求學的還有我國著名學者錢偉長、張龍翔、段學複、李春芬、沈昭文、靳文翰等人,包括先生在内,他們紛紛在自己的領域裡創造了時代的輝煌。

二、心存高遠

韓先生在多倫多大學求學期間,師從的是著名國際私法學者莫法特·漢考克教授。漢考克教授思維活躍、見解獨到,在涉外案件的法律适用問題上敢于突破傳統,不拘于壟斷英美法學界幾十年的“既得權說”的限制,開創性地從實證的角度出發,以國家和社會政策為基礎進行法律選擇。漢考克教授勇于創新、不固步自封的學術态度對韓先生産生了深刻的影響。之後武漢大學法學院之是以能在先生的上司下在學術發展上如日中天也得益于此。

在漢考克教授的指導下,韓先生選擇了國際私法的實質和程式問題這一基本問題作為論文選題,在論文寫作過程中引用了大量美國和加拿大的司法案例,提出了獨到的見解,順利通過論文答辯,取得了法學碩士學位。

1942年第二次世界大戰進一步更新,太平洋戰争爆發,北美和亞洲之間民用航運中斷,回國的道路也是以而切斷。先生在完成多倫多大學的學業之後決定前往哈佛大學繼續開展學習和研究。先生認為學術研究不應隻為追求學位,為了不受專業限制,先生決定不再攻讀學位,而以特别研究所學生的身份在哈佛大學法學院從事自己感興趣的研究。在這三年中,他重點關注了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和法理學三個研究方向,充分利用哈佛大學的學術資源,閱讀和收集了大量文獻資料,撰寫和發表了一系列論文和書評,向國内學者介紹西方法學研究的前沿成果。同時先生還選修了哈佛大學著名教授的課程,包括格裡斯沃爾德的國際私法、赫德森的國際公法,以及龐德的法理學,幾位法學家的學術思想,對先生今後的法學研究和教學都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作為研究社會科學的學者,先生對當時的社會發展動态也頗為關注,在哈佛求學期間結識了許多有民主進步思想的中國留學生,他們定期聚會探讨中國和國際形勢的重大問題,為中國的未來發展深謀遠慮。1945年董必武作為中國共産黨以及解放區代表參加了在舊金山召開的聯合國籌備會議,期間應紐約進步社團的邀請發表演講,途中有部分中國留學生幹擾會場。韓先生得知後給董老寫信,表示這些學生不能代表中國留美學生的大多數,另外還向董老請教了關于中國未來法學研究的有關問題,董老在回信中指出法學研究一定要結合實際,尤其是中國的實際。此後二人一直保持着書信往來。

廣博的學識、勤奮嚴謹的求學态度、強烈的進取心和社會責任感令韓先生在留美中國學生中頗有影響力,大家敬佩地将他與吳于廑、張培剛三人一起稱為“哈佛三劍客”。

韓先生學業臨近結束之際,多位知名人士和海内外機構對先生十分青睐,紛紛發來職位的邀約。機緣巧合的是,周鲠生先生當年作為中國代表團法律顧問,與董必武一起參加聯合國籌備會議,因為當年批閱中英庚款公費生考試的試卷而對先生印象深刻,期間專程到哈佛大學與先生會面,邀請先生到他即将任校長的武漢大學擔任教授。出于對周鲠生先生才學和人品的敬仰,韓先生欣然接受邀約,決定回國之後到武漢大學任教。

三、守志善道

抗日戰争結束後,武漢大學從四川樂山遷回武昌珞珈山,周鲠生先生在這百廢待興之際擔任校長之職,承擔起重建武漢大學的重任。作為國際法學界的泰鬥,周鲠生先生在國際法領域内的成就和影響力深深地吸引了韓先生,于是1946年先生與同稱為“哈佛三劍客”的吳于廑、張培剛一起選擇了到武漢大學任教,成為珞珈山上“最年輕的教授”。

初執教鞭的韓先生就被周鲠生校長聘為法律系教授,1947年開始接替燕樹棠出任法律系主任。先生主要講授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和外國法律思想史等課程,講授課程内容新穎、條理清晰、引人入勝,再加上先生青年才俊,又一向注重儀容,喜歡身着一套整潔得體的西裝,莊重而有風度,是以在學生中頗受歡迎,成為學生心目中的“明星”教授,課堂上不乏慕名而來的追随者,有時連窗台上都坐滿了人。

回國任教初期也是先生學術創作的高峰期,在學術方面頗有所建樹。這一時期他連續發表了多篇重要學術論文,《國際私法上的反緻問題》一文就法律适用中的反緻、轉緻進行了系統全面的探讨;《我們所需要的“法治”》一文闡釋了法治的内涵,以及“民主”與“法治”之間相伴相生的關系。

新中國成立前夕,國民黨當局對内殘酷鎮壓學生運動,發生了震驚全國的“六一慘案”,先生在此期間四處奔波,為學生伸張正義,最大限度地保護了進步學生。1949年還加入了中共武漢地下黨組織上司的“新民主主義教育協會”,暗中在武漢大學進行護校保産活動。

1949年武漢解放後,先生除繼續擔任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之外,還擔任當時武漢大學校務委員會秘書長,負責管理校務工作。1952年改任副教務長,全面主持武漢大學教務工作,每年逢新生開學,他都會親自給學生作報告,用富有感染力的言辭教導學生如何成為一名合格的大學生。

新中國建國初期,武漢大學法律系迫切需要适應新形勢的要求而作出變革,韓先生為此傾注了大量心血。為了擴充教師隊伍,先生從湖南大學、中山大學、廈門大學網羅了一大批知名的法學教師,以及剛畢業的法學專業研究所學生,其中就包括著名的刑法學家馬克昌教授。先生對教師要求十分嚴格,他認為教書育人的關鍵在于教師,無論在學識還是人品上都應當是學生的楷模。為了提高教學品質,先生也盡心盡力組織教學工作。先生每個月都會專門聽取法律系的教學工作彙報;對青年教師,他組織安排有經驗的教師予以指導,青年教師登台授課之前要進行試講,通過考核才能安排教學任務。在先生的上司下,武漢大學法律系的各項工作在全國高校中表現優異,後來成為少數幾個破例保留的綜合性大學法律系之一。

除教學工作以外,先生還十分重視法律系的科研工作。他認為大學應當向學生傳授最前沿的科學知識,而且科研水準也代表着一個院系或學校的學術地位,是以他制定各種政策措施鼓勵教師從事科研工作。這一時期,他完成了俄文版《蘇聯的法院和資本主義國家的法院》一書的中文翻譯,于1956年出版。還發表了《要為法學上的“争鳴”創造條件》等文章,呼籲重視法學研究工作。

四、矢志不渝

20世紀50年代,各項政治運動開始席卷全國,武漢大學也不例外。“三反”“五反”運動中,先生堅持内心的公平正義,反對擴大打擊範圍,他擔任“人民法庭”庭長,盡其所能摒除無中生有的不實之詞。在這期間桂希恩教授的父親、我國著名實體學家桂質廷先生,被人誣告A錢了解放前美國資助給武漢大學空間實體觀測站的經費,周鲠生先生也牽涉其中。韓先生得到消息後,及時通知周鲠生和桂質廷采取應對措施,并以邀請周鲠生回校講座為名義,讓周鲠生和桂質廷有機會向武大校務委員會解釋空間站的由來和經費使用情況,避免影響進一步擴大。

然而1957年風雲突變,“反右”和“文革”接踵而至。先生先是被定性為“右派”分子,撤銷校内一切職務,發配到沙洋農場勞動教養。勞動教養期間,家中妻兒四人無任何經濟收入,完全憑借摯友桂質廷教授、周鲠生先生及其他親友接濟,生活才得以維持。沙洋農場條件惡劣,勞教人員長期營養不良而勞動強度又大,許多人倒在田野裡。先生依靠堅韌的意志力熬過這段歲月,1960年得以釋放回家。

釋放後幾經波折先生成功調回武漢大學,但是武大的法律系于1958年撤銷,原法律系人員合并到湖北大學,傳回武大的韓先生也無法回到自己鐘愛的法學教育崗位。由于先生早期留學美加的經曆,學校安排先生到外文系資料室工作。不多久,因為當時英語教師嚴重匮乏,在桂質廷教授的夫人、英語語音學專家許海蘭教授的舉薦下,武大外文系安排先生開始從事英語教學。能夠重返教學崗位,先生感到十分滿足,是以也在教學工作上傾注了所有心血。先生早在高中時期就對英國文學很感興趣,為此博覽群書,知識面開闊,積累的這些學識在英語教學中得到充分的發揮,教學效果也在學生當中有口皆碑。先生還經常為學生開辦講座,講授課本上沒有的知識,學生們紛紛表示先生的課能讓人開闊眼界,受益匪淺。當時和先生一起在武大教英文的還有好幾位著名大家,包括唐炳亮、張月超、盛麗生等人,他們在面對大學英語教學時都表現得一絲不苟,經常聚集在先生家中讨論教學内容。

好景不長,随後的文革中,先生再次戴上了“右派”的帽子。1970年武漢大學響應号召在湖北沙洋農村設立武漢大學“沙洋分校”,先生作為武大第一批送往“沙洋分校”的右派之一,二上沙洋。當時衆多中央機關也都在沙洋農場設立幹校,在沙洋這片土地上勞作過的政壇要人、學術大家、社會名流不勝枚舉。初到沙洋,先生和夫人隻能住在臨時搭建的蘆席棚裡,吃住都很艱苦。遷居沙洋之後,先生幹過各種農活,放牛、打豆腐、看西瓜地,多年後每逢先生回憶起此時的經曆,總是豁達地開懷大笑,從不曾抱怨過生活的艱難,始終胸懷無比的勇氣面向未來,他爽朗的笑聲中表現出來的堅韌人生态度讓人難以忘懷。

1971年之後局勢出現了緩和,先生終于再次摘去了“右派”的帽子,有機會重新走上講台。當時武大沙洋分校為當地中學教師組織開設英語補習班,先生再次承擔英語教學工作,雖然教學内容以中學課程為主,但先生還是一如既往地一絲不苟,嚴肅認真地對待每一堂課。

1971年第26屆聯合國大會恢複了新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相應地需要将大量的聯合國工作檔案翻譯成中文,外交部将這項工作配置設定給了包括武漢大學在内的各大高校。1976年,先生作為國際法領域的專家,又能夠流利地使用英語,不容置疑地承擔了這項重要工作。工作完成後得到外交部的贊許,先生又能重新回到國際法的領域,運用畢生所學繼續發光發熱,繼續實作自己的人生理想和價值,為恢複新中國的國際地位貢獻力量。

五、雨潤萬物

1976年春回大地,社會秩序逐漸恢複,先生人生中最艱難的歲月已經過去。1978年先生從沙洋分校重新回到武漢大學,武大恢複了他的教授職務和工資。先生當年已經年近七十,但他仍然抱有宏圖大志,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隻争朝夕、勇往直前地投入工作,開創了事業的新巅峰。

當時的武漢大學副校長劉道玉敏銳地認識到依法治國的緊迫性和必要性,提議抓緊時機恢複已經被撤銷多年的武漢大學法律系。值得慶幸的是,當年包括先生在内的許多知名法學家,如姚梅鎮、馬克昌、何華輝、張泉林等人,由于是“右派”身份,并校之時無人願意接收,因而留在了武大,為武大恢複法律系提供了契機和有利條件。1979年武漢大學校黨委會議就是否恢複法律系的問題進行了讨論,争論十分激烈,考慮到法律系的敏感地位,反對的聲音占了多數。會議上劉道玉校長極力主張重建法律系,指出這“既是為‘四化’建設輸送法律人才的需要,也是辦好武漢大學、重鑄金字招牌的需要”。最終會議決定重建武漢大學法律系,武大成為改革開放之後最早一批重建法律系的高等院校。

會議之後,武大校黨委決定韓先生任重建後的法律系主任,馬克昌任副主任。為了不負重任,先生将“老牛自知夕陽晚,不用揚鞭自奮蹄”的詩句當作自勉。重建法律系的首要任務是保證一流的師資,先生想盡方法四處引進人才。先後請回了名師黃炳坤、李謀盛、楊鴻年、劉經旺等老先生,同時也注重年輕教師隊伍建設,調入、培養了一大批法學領軍人才,包括李雙元、梁西、餘能斌、藍海昌、項克涵、淩相權、張湘蘭、蔡守秋、馬俊駒等人,在先生振臂一呼之下,武大法律系名師荟萃、人才濟濟。為了讓老師們沒有後顧之憂,先生四處奔波為老師們解決家屬戶口、職稱評定等問題,對之前政治運動中與自己有過沖突的教師也既往不咎、一視同仁。在先生寬廣胸襟的感召之下,全體法律系教師凝聚一心、砥砺奮進。

1980年武大法律系開始招收第一批大學生和國際法研究所學生,同年設立國際法研究所,涵蓋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國際經濟法三個專業,先生兼任國際法所所長。1992年三個專業設立博士後流動站,1998年成為國家級重點學科,2000年評為國際法學類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2015年被中央準許為首批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機關,今天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已經成為國内一流、國際知名的國際法研究機構,我國國際法人才培養的搖籃。

除了國際法領域,先生在法學學科發展上極具遠見卓識。為了搶占法學的前沿領域,塑造武大法律系的優勢地位,先生還重點關注了環境法這個法學新興學科。他果斷地引進跨學科人才,于1980年設立環境法研究室,1981年和中國環境科學院聯合設立環境法研究所,1998年成為環境資源法博士學位授權點,1999年成為國家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是中國乃至亞太地區第一個專門從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教學和研究的機構。

先生還積極倡導國内外學者之間的學術交流,1987年組織成立全國性學術組織“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後改名為“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國際學術交流方面,1980年先生帶領中國代表團首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義參加在荷蘭召開的第二屆“國際法律科學大會”,會上先生宣讀了《正在加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大會報告,向出席大會的59個國家代表介紹了建國以來社會主義法制發展的成就。1982年先生受邀前往美國密蘇裡大學通路講學,先後走訪了美國11個州19所大學,一路介紹新中國法制建設和法制教育的發展,促進了中美之間的互相了解。為感謝他為中美文化交流作出的貢獻,堪薩斯市市長授予他“榮譽市民”稱号。

先生一直強調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不能脫離中國的實踐,是以他也一直積極投身于法律實務工作,一方面參與國内相關立法活動,《民法通則》出台前夕,在先生的努力下,保證了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适用規則順利通過。随後先生組織專家小組,起草《中國國際私法示範法》,為立法、司法和科研工作提供參考。《示範法》六易其稿,以中文、英文、日文等文本在多個國家出版發行,在世界國際私法研究領域中具有重要的影響力。2010年《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适用法》正式頒布,這是我國首次頒布國際私法的專門立法,其中對《示範法》的條文多有借鑒,遺憾的是先生未能親眼看到這一天。除此之外,先生還參與法律實踐,協助有關機構解決過重大的涉外經濟合同糾紛,多次為國家挽回重大的經濟損失。

先生在武大德高望重,但一直重視國際法人才的持續發展,獎掖後學,從不獨占學術資源,他打破學派門戶之别,創造良好的學術環境,鼓勵青年研究者大膽創新,為他們創造更多的機會、更寬廣的舞台,為國際法研究注入源源不斷的鮮活動力。在先生的提攜下,從武漢大學法律系走出來的國家機關上司幹部、高校校長、法學院院長多達幾十位,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律工作者數不勝數,這與先生言傳身教、“俯首甘為孺子牛”的育人精神是密不可分的。

韓先生晚年被聘為武漢大學“資深教授”,享有終身教授資格和院士待遇,是以先生從未真正退休過,從未遠離法學教育的工作崗位。即使不再講授課程,先生仍然經常在開學典禮、院慶等場合向全體學生發表演講,通過諄諄教誨對晚輩們寄予殷切的希望,許多在珞珈山求學過的法科學子們至今仍深切地記得先生的音容笑貌。直到九十多歲先生仍然堅持指導博士研究所學生,隻為了能讓更多的學子有機會走上從事國際法研究的道路,同時每次研究所學生招生面試、畢業答辯先生都堅持親自參加,直到九十九高齡病逝前夕,先生仍然心中念念不忘第二天即将參加答辯的幾名“韓門”博士生。

2009年5月,先生勇于進取和拼搏的一生走向了終點,直到生命的最後關頭他都沒有放棄過對生命的渴望與追求。先生曾在訪談中表示,自己從大學時期開始就立志成為偉大的法學家,自己未能達到青年時期對自己的期望,但是他希望自己的學生中,産生中國的奧本海、龐德這樣的大法學家,為中華民族對世界法學發展作出曆史性偉大貢獻。這樣遠大的理想是先生未竟的事業,也是對後輩的殷切希望。先生雖然已經遠去,但他所希冀的理想目标是一直鼓舞着我們為之不懈努力、代代相承的精神動力。

先生所作的一首《無題有感》正是他此生的寫照:“珞珈山上四十載,人間已幾見滄桑。惟有山花年年開,不顧風雨吐幽香。”

* 作者:肖永平,法學博士,湖北麻城人,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帥穎,法學博士,湖北黃梅人,武漢工程大學副教授。

來源|中國國際法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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