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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更美的半島海岸線,北海可考慮有償收回已經賣出去的土地

作者:發現不一樣的廣西

近日,關于銀灘西區銀灘一号酒店東西兩側建設高層建築的話題又再次成為北海網友熱議的話題,這不是這個片區要建設高層建築第一次熱議的話題,此前,時不時就有人提出對這裡建設建築的異議。

打造更美的半島海岸線,北海可考慮有償收回已經賣出去的土地

而針對這個問題,北海市官方給出最新的回複稱,規劃部門已要求銀灘一号項目對已準許的建築設計方案進行調整,目前該項目方案正在調整優化中,尚未審批。

從最新的資訊來看,銀灘一号酒店東西兩側建設近百米的高層建築不太可能,但是可能還會建設相關建築。

打造更美的半島海岸線,北海可考慮有償收回已經賣出去的土地

此前,北海市出台了海岸線300米控制線方案,未出讓用地不得建設居住、工業倉儲性質建築。但是這個方案針對的是未出讓的用地,對于已經出讓的土地在不受此影響。而銀灘一号酒店周邊的土地都是早已經出讓了,早期的建築設計方案都已經出來,隻是沒有動工建設而已。

其實個人覺得,既然土地還沒有動工建設,北海市完全可以出資收回,用作公共、公園用地。

對于已經出讓的土地進行收回,國家也是有法律支援的。根據《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準許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準許權的人民政府準許,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準許的;

(四)因機關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準報廢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适當補償。

是以北海市可以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理由收回已經出讓的土地,然後給予原土地使用權人一定的補償。

而在近期,廣西剛出台了《支援北海市建設國際濱海旅遊度假勝地的意見》,意見中就提到:以北海市為試點探索盤活閑置土地,支援和指導北海市清理未實施征地的失效用地準許檔案,對已出讓但未按規劃開發的土地依法建立追蹤和回收補償機制。

銀灘西區的海灘也是北海市24公裡銀灘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這裡靠海建設的建築卻是非常多的。随着銀灘西區濱海綠道的建設,現在這條漂亮的綠道唯一不好的就是部分路段被擋住了看海視線了,尤其是銀灘一号酒店及其東西兩側規劃要建設的建築,以及恒大海上帝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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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海上帝景靠海的地塊已經建起了幾棟建築,但是現在處于停工狀态,同時恒大海上帝景原來的售樓部三角地塊,規劃也要建設高層酒店等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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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北海市把銀灘西區這幾塊已經出讓但是還沒有建設的地塊有償收回,規劃打造成一個像銀灘景區的公園沙灘旅遊景區,對于北海市建設國際濱海旅遊度假勝地将有很大的影響作用,也能提升北海市的形象。

打造更美的半島海岸線,北海可考慮有償收回已經賣出去的土地

目前,北海市還在謀劃打造廉州灣新城—冠頭嶺—銀灘—白龍灣全長68公裡的環半島海岸線的慢行系統和景觀空間。但是,如果這68公裡的環半島海岸線,有很多地方存在看不到海景的話,旅遊休閑體驗将會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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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北海有償收回已經出讓但是還沒有建設的海邊地塊,用來建設更美的景觀海岸線,是一個不錯的做法,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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