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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鼠遊戲——《鬥賊》

作者:三爺的沙漠
貓鼠遊戲——《鬥賊》

記住常書欣是因為他寫的《餘罪》,第一次發現原來警察的形象可以這樣塑造,而這樣的警察餘罪雖然可以稱得上另類,但卻非常抓人眼球,讨人喜歡。也許正是唯其不完美,才更貼近現實生活中的普通人,才更有親切感。

這次常書欣帶來的《鬥賊》中,再次塑造了一個亦正亦邪十分有個性的反扒警察平三戈。雖然對平三戈的做賊天賦描寫的有些令人不那麼信服,但瑕不掩瑜,整體人物的刻畫還算豐滿。平三戈的倔強驕傲和狡黠善良随着故事的深入,越來越立體,越來越吸引。

不入賊穴,焉知江湖?想要從根本上撼動并治理日益猖狂的賊衆,必須有警察能打入賊窩,摸清賊路。平三戈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應征入選。而他在好不容易進入賊的江湖,了解各類型的賊之後,他的心态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有些賊是因為好逸惡勞,看到賊量刑輕來錢快而選擇這個行當的,比如書中描寫的“賊村”窯村,幾乎全村人都選擇作賊。因為靠近風景旅遊區,靠着偷盜,全村人早早就實作了家家住小樓,戶戶開小車。而警察隻能慨歎:民不畏法,奈何以法驅之?

但有些人卻另有原因。平三戈進入的小團夥中的導演,原本是個大學生,進入社會後屢屢碰壁,最後淪落為賊。他擅長行動時設計場景,吸引他人的注意力。

拉平三戈真正進入賊巢的大眼賊布迪,是從小被賊買來培養成賊的。他的人生路沒得選,早早就被定下了。而像他這樣的賊,被當成賊的接班人的孩子,還有很多。

雖然都是賊,但道亦有道,賊的江湖中也有自己的規矩,有自己的行話,甚至有鄙視鍊。他們認為用工具的都是末流,用手指才是行内真正的賊;用手偷的都是小賊,用心用腦袋偷的,才是高手。

而真正的高手,都是手上有絕活,頭腦有謀略的。江湖久負盛名的賊王都很少親自下場,大表姐偶爾動手,頭上除了帽子,還有幹擾發夾,使得監控錄相中根本看不到她的臉。這些神龍見首不見尾,連同行都不知道他們的長相的賊王,才是警察最大的對手。

想要出頭,必須勤學苦練,平三戈在和衆賊的相處中苦練技術,技藝突飛猛進,甚至練出了老賊們都望塵莫及的絕技。這是書中稍稍令人覺得誇張的部分。

常書欣無愧于“江湖一塊磚”的名号,在《鬥賊》這本書中,為讀者描繪出一個奇妙的賊的江湖。書中滿滿的江湖術語,不但讓讀者在深入了解了賊這個行當的方方面面的同時,也禁不住暗暗佩服作者的認知豐富。

世界上最古老的兩種職業,其中之一就是賊。即使賊自己也承認這是個惡毒的職業,做的是斷子絕孫的事情,但偷竊卻屢禁不止。

《鬥賊》的故事背景在古城西安小賊最猖獗的時代。反扒警察和衆賊鬥智鬥勇,卻收效甚微。抓了放,放了抓,陷入一種無解的循環。更糟的是,賊在拘留所進進出出,把警察的招數摸了個七七八八,警察卻一直很難有機會深入了解賊的江湖。

現代的賊也已經進化到有組織,有分工且有預謀的團夥犯罪,而且明顯有職業化傾向。他們的作案方式也在與時俱進,不斷創新。

針對這種情況,公安部公共安全專家孫韶霜一邊指導完善天眼網絡,一邊專門選拔了四個優秀警員,展開了“斬手”行動。要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必須知已知彼。平三戈就是那個深入敵後的卧底,也是這場貓鼠遊戲的中堅力量。

目前,《鬥賊》完成的僅僅是第一篇賊影重重,更多精彩的故事還在後面。這本書從精彩有趣的程度來說略遜于《餘罪》,但随着故事的發展,也越來越好看了。期待後面的故事早日完成,再看到常書欣塑造出另一個有趣的反扒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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