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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鼠游戏——《斗贼》

作者:三爷的沙漠
猫鼠游戏——《斗贼》

记住常书欣是因为他写的《余罪》,第一次发现原来警察的形象可以这样塑造,而这样的警察余罪虽然可以称得上另类,但却非常抓人眼球,讨人喜欢。也许正是唯其不完美,才更贴近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才更有亲切感。

这次常书欣带来的《斗贼》中,再次塑造了一个亦正亦邪十分有个性的反扒警察平三戈。虽然对平三戈的做贼天赋描写的有些令人不那么信服,但瑕不掩瑜,整体人物的刻画还算丰满。平三戈的倔强骄傲和狡黠善良随着故事的深入,越来越立体,越来越吸引。

不入贼穴,焉知江湖?想要从根本上撼动并治理日益猖狂的贼众,必须有警察能打入贼窝,摸清贼路。平三戈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征入选。而他在好不容易进入贼的江湖,了解各类型的贼之后,他的心态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有些贼是因为好逸恶劳,看到贼量刑轻来钱快而选择这个行当的,比如书中描写的“贼村”窑村,几乎全村人都选择作贼。因为靠近风景旅游区,靠着偷盗,全村人早早就实现了家家住小楼,户户开小车。而警察只能慨叹:民不畏法,奈何以法驱之?

但有些人却另有原因。平三戈进入的小团伙中的导演,原本是个大学生,进入社会后屡屡碰壁,最后沦落为贼。他擅长行动时设计场景,吸引他人的注意力。

拉平三戈真正进入贼巢的大眼贼布迪,是从小被贼买来培养成贼的。他的人生路没得选,早早就被定下了。而像他这样的贼,被当成贼的接班人的孩子,还有很多。

虽然都是贼,但道亦有道,贼的江湖中也有自己的规矩,有自己的行话,甚至有鄙视链。他们认为用工具的都是末流,用手指才是行内真正的贼;用手偷的都是小贼,用心用脑袋偷的,才是高手。

而真正的高手,都是手上有绝活,头脑有谋略的。江湖久负盛名的贼王都很少亲自下场,大表姐偶尔动手,头上除了帽子,还有干扰发卡,使得监控录相中根本看不到她的脸。这些神龙见首不见尾,连同行都不知道他们的长相的贼王,才是警察最大的对手。

想要出头,必须勤学苦练,平三戈在和众贼的相处中苦练技术,技艺突飞猛进,甚至练出了老贼们都望尘莫及的绝技。这是书中稍稍令人觉得夸张的部分。

常书欣无愧于“江湖一块砖”的名号,在《斗贼》这本书中,为读者描绘出一个奇妙的贼的江湖。书中满满的江湖术语,不但让读者在深入了解了贼这个行当的方方面面的同时,也禁不住暗暗佩服作者的认知丰富。

世界上最古老的两种职业,其中之一就是贼。即使贼自己也承认这是个恶毒的职业,做的是断子绝孙的事情,但偷窃却屡禁不止。

《斗贼》的故事背景在古城西安小贼最猖獗的时代。反扒警察和众贼斗智斗勇,却收效甚微。抓了放,放了抓,陷入一种无解的循环。更糟的是,贼在拘留所进进出出,把警察的招数摸了个七七八八,警察却一直很难有机会深入了解贼的江湖。

现代的贼也已经进化到有组织,有分工且有预谋的团伙犯罪,而且明显有职业化倾向。他们的作案方式也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针对这种情况,公安部公共安全专家孙韶霜一边指导完善天眼网络,一边专门选拔了四个优秀警员,展开了“斩手”行动。要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必须知已知彼。平三戈就是那个深入敌后的卧底,也是这场猫鼠游戏的中坚力量。

目前,《斗贼》完成的仅仅是第一篇贼影重重,更多精彩的故事还在后面。这本书从精彩有趣的程度来说略逊于《余罪》,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也越来越好看了。期待后面的故事早日完成,再看到常书欣塑造出另一个有趣的反扒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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