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則社會新聞,引起不小的轟動。
雖然沒上熱搜,但魚叔看過之後大受震撼——
一線城市的某小區裡。
一名14歲男孩,獨自一人在地下車庫,生活了整整三年。

男孩的父母哪去了?老師哪去了?三年來為何無人幫他?
直到上周,随着電視台記者的介入和走訪。
相關負責人、小區業主、男孩家人、男孩本人才開始發聲。
然而讓人沒想到的是,各方說辭互相沖突。
竟逐漸演變成了「羅生門」事件。
真相究竟是怎樣的?
這位住在地下車庫的14歲男孩,名叫小張。
當記者聞訊趕到時,小張在地下車庫的床鋪正被拆除。
由于他在地下車庫随地大小便,還經常偷電瓶車的充電器去賣錢。
該小區的業主們積怨已久。
記者立刻到小區居委會了解情況。
街道的趙書記告訴記者,小張的父母離異,母親改嫁外地。
小張跟随父親生活,之是以從家中逃出,是因為和父親的争吵。
自從小張搬到地下車庫以來,也終止了學業。
「學校的門是敞開的,但孩子不去上學;
家裡的門也是敞開的,但孩子就是不回家。」
趙書記還說,小張已經回到家中,他的父親表示非常歡迎。
種種迹象都表明,小張是個問題少年。
他睡在地下車庫,似乎是出于叛逆,想要逃避家庭和學校。
但事實果真如此嗎?
為了求證,記者來到小張的父親家中。
結果一進門,小張的父親隻說了兩個字:「出去。」
一邊說,一邊粗暴地把節目組的人往外轟。
而小張根本沒回家,下落不明。
眼看線索就這麼斷了。
好在三天後,記者在一位熱心業主的幫助下,第一次見到了小張本人。
從小張口中,得知父親經常虐待他:
「日常打罵,用皮帶抽,用鐵棍打,如果洗澡不在規定的10分鐘内洗完,就用花灑砸頭。」
他頭部有傷疤,手上也有多處骨折。
這就是他三年來不願回家的原因。
而這麼重要的資訊,此前居委會的人卻隻字未提。
既然家不敢回,那為何書也不讀了?
其實,小張非常渴望回到學校。
他有自己的夢想,想報考軍校,将來當一名義務兵。
但他也害怕回到學校。
因為沒有人照顧,他經常吃不飽飯。
有時候在食堂,看到同學把吃剩的東西倒進垃圾桶。
他實在太餓,就忍不住去翻。
說起這件事的時候,小張滿臉委屈。
他還特别強調并沒有影響到其他同學,翻出來之後都是躲在一旁偷偷吃。
沒想到還是被同學發現了。
班上同學開始嘲笑他,排擠他。
「小張又去垃圾桶裡翻吃的了」,惹得全班一陣哄笑。
是以,小張離開了學校。
小張看到節目組的到來,好似看到得救的曙光。
不僅把心中積壓的秘密和盤托出,還向記者透露了自己的願望:
「監護權目前還在我爸那裡,我希望能夠向法院申請,強制剝奪他的監護權。」
兒子想把父親告上法庭,這樣的情節是不是很眼熟?
在電影《何以為家》的結尾,12歲的贊恩就把自己的父母告上法庭:
「我想起訴我的父母,起訴他們生下了我,卻沒有好好養育我。」
根據小張的說法,他是不堪家庭暴力,才躲到地下車庫生活。
但,這和居委會、街道辦的說法大相徑庭。
事實究竟如何?
記者找到街道的宣傳幹部、社群辦幹部、婦聯幹部。
所有部門的負責人,齊聚居委會商讨解決方案。
而小張在現場旁聽。
婦聯幹部表示,小張的家庭條件并不差。
他的父親還有一套房,不過專門用來放爺爺的骨灰盒,堅決不讓小張住。
當被問到「家庭暴力」這個最重要的話題時。
社群辦陶主任的回答,讓事情又變得複雜:
「家暴的問題我們反複從側面了解過,可能父子之間有沖突,但要說毒打成立不了。」
陶主任還當場向小張施壓,「作為一名社會人說話要負責任。」
說來也挺諷刺。
如今把小張當作社會人,讓他實事求是,不要誇大其詞。
那之前小張睡在地下車庫,不敢上學的時候,可曾把他當作了社會人?
順着話茬,陶主任還把責任和壓力轉移到了小張身上:
「要多和你父親溝通,把你好的一面,思想上進的一面,展現給你的父親。他畢竟是你的父親。」
這算不算是一種「受害者有罪論」呢?
父子間有沖突,還不是因為孩子不夠好,你不夠乖。
多方言論,各執一詞。
能夠解局的關鍵人物,隻剩小張的父親。
于是,所有人決定一起帶着小張回家。
一聽要回家,小張明顯慌了。
面對鏡頭,他隻對父親提了一個要求:
「做個正常人吧,别再打我了。」
一行人來到小張家中,令人震驚的一幕再次上演。
父親非常憤怒,大聲呵斥小張:
「你不認我這個父親了嗎?一定要帶這麼多人送你回來?我叫你爸爸好了。」
記者試探性地詢問:聽說你會打他?
話音未落,小張父親突然動手。
面對着攝影機和在場衆人,給了小張重重一巴掌。
小張的父親失去了理智。
不僅對自己的暴力行為沒有半點悔意。
還把一切過錯都推給了小張:
「隻要你不認我這個父親,就給我死出去滾出去。」
記者忍不住提醒:「你這是家暴。」
然而,父親對着小張又是一陣拳打腳踢,還拿東西往他身上猛砸。
打完還沖着鏡頭挑釁:「讓你打110。」
為了阻止事态進一步惡化,大家保護着小張趕緊離開。
至此,事情的真相也有了大緻論調。
小張父親的家暴行為基本坐實。
先前言之鑿鑿「家暴絕不成立」的陶主任,趕緊改口:
「會和各部門一起推動這個事情向好的方向發展,讓小張回歸到社會大家庭中去。」
目前,小張暫時住在小區的保安室内,等待後續的安排。
魚叔為什麼要專門講這件事呢?
除了事件本身令人發指之外,魚叔更想強調的是:
對未成年孩子實施家暴的行為,絕非個例。
它不是簡單的社會新聞,理應引起所有人重視。
試想,小張是一名生活在上海,家庭條件不錯的孩子。
三年來有熱心鄰居接濟,再加上電視台的報導。
如此種種,才讓事情得到了初步解決。
那麼,在其他地方呢?
又有多少籠罩在家庭暴力陰影之下的孩子,他們的條件很可能比小張更糟。
無處可躲,哭訴無門。
2014年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調查與研究報告》指出:
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697例;
家庭内部成員施暴的有675例,占97.5%;
其中父母為施暴主體的占84.79%。
近年來,不斷有父母虐童的新聞曝出。
無不觸目驚心,有些孩子甚至被虐待緻死。
而且家庭暴力的危害不隻停留在生理。
心理創傷更難修複,有可能會毀了孩子一生。
最嚴重的是,有些孩子是以形成反社會人格,傷害到其他的人。
就比如發生在重慶的,10歲女孩25樓摔嬰事件。
這位10歲女孩,其實并不是很多人口中天生的「小惡魔」。
她在家庭暴力中長大。
導緻性格扭曲,還有嚴重的暴力傾向。
從被害者到施害者的轉變,便是家庭暴力的惡果。
除了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在這起件事中,還有另一個值得重點關注的角度——
多方的失職,共同釀就今日的悲劇。
最根本的原因,自然是家長方面的失職。
小張的父親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
還是伊坂幸太郎的那句話:
「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任何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其二是學校老師的失職。
面對同學對小張的嘲笑,老師應當出面阻止,及時糾偏。
而且在小張不敢來上學的時候,老師本應該了解情況,幫助他重返校園。
為人師,理應關心每一個學生。
可是這起事件當中的教師并沒有盡職盡責。
像小張這樣不得已辍學的學生,在貧困地區更加常見。
而張桂梅老師是怎麼做的呢?
她跋山涉水,挨家挨戶去把那些離開學校的女孩勸回去讀書。
看到女孩哭着說:「我不想讀了。」
張桂梅立刻讀懂了這句話背後的無奈,和她抱在一起痛哭。
她還會撫摸着女孩的臉說:
「跟我走吧,在我那睡,在我那吃,自己下好決心,把書讀出來。」
同樣為人師表,簡直天壤之别。
其三是社群街道相關部門的失職。
負責人的回答,前後自相沖突。
初見到記者時說:
「反正對于這件事情,我們沒有什麼時候偷懶過。」
眼看描述的情況與事實并不相符,趕緊打圓場。
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
「那你們給我們出個辦法。」
言外之意就是:我們也沒轍。
更加匪夷所思的是,這件事早在三年前就有媒體報道過。
當時,同樣是被踢皮球,以一句「不完全屬實」就糊弄過去了。
以上這種多方失職的情況,其實正是家庭暴力事件中最常見的現象。
比如南韓電影《小委托人》。
改編自2013年震驚南韓的「漆谷虐童案」。
姐弟兩人同時遭到繼母的虐待。
這部電影便重點展現了,當孩子進行求救時,社會各界是如何一次次推诿的。
姐姐報了警,警察把這件事推給了兒童機構;
來到兒童機構,相關人員漫不經心,根本沒當回事;
老師看到姐姐脖子上的傷痕,卻假裝無事發生,也不過問;
樓下鄰居對于施暴的動靜和孩子的哭聲,置若罔聞。
總之,所有人想的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正如紀錄片《蓋布瑞案:消逝的小生命》中所說的:
「這個世界上終極的邪惡就是,看見了錯的東西,知道什麼是錯的,卻将頭轉開。」
小張的情況,和《小委托人》中的姐姐很像。
因為旁觀者的冷漠,導緻求救的聲音在擴散過程中被逐級削弱,甚至被曲解。
一次次求救失敗後,他們便不再出聲。
隻能聽天由命,逆來順受。
在家庭暴力事件中,為什麼這種推卸責任的現象會屢屢出現?
除了法律層面的立法籠統外,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
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
我們總說:
「不打不成器。」
「棍棒底下出孝子。」
「老子打兒子,天經地義。」
這些觀念,讓人覺得「打孩子」是帶有功利性質和教育意義的。
很多人便是以弱化了「打孩子」這件事的嚴重性。
又或者一句「清官難斷家務事」就搪塞過去了。
可他們沒意識到,很多家庭暴力事件已經不是「家務事」了,而是犯罪。
唯有破除這種現象,才能更好地保護孩子。
最重要的是重構陳舊的社會觀念。
我們不反對家長采用嚴厲的教育方式。
但嚴厲絕不等于暴力。
對于涉及暴力的行為,必須零容忍。
「少年強則國強」,保護未成年人就是在守護希望和未來。
如果遇到類似的暴力事件,每個人都應該及時發聲。
不要做沉默的幫兇。
也别讓「反兒童家暴」僅僅停留在一句智語。